她之殇:女性与公共安全黑洞
在这个酷热的夏季里,继8月初重庆女大学生上错车遇害事故发生以来, 8月21日“济南:女大学生火车站搭电动车 遭52岁男子囚禁强奸”、“德州女大学生深夜上陌生人车被绑架 绑匪索要40万”等等事故在被迅速而直观传播的同时,也再次提醒我们,如何建设一个让人免于恐惧的公共空间?如何让人能够在公共空间里安心自由地行走?
人生活的空间分为私密和公共两种,而在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地的许多调查中,数据都反映出女性普遍有着比男性要强烈得多的在公共空间的不安全感。
无论是“搭乘黑车技巧”还是“女子防身术”都是一些“事急从权”的办法,这样没错,可到底需要小心谨慎到一个什么度呢?
以“替夫猎艳案”来说,最大的问题还是,谁也想不到会有这样恐怖而奇葩的孕妇存在。而在国外一些地方,搭顺风车甚至是比较普遍的事情,类似于公共场所性骚扰问题。成天让女性长衣长裤就是解决之道么?你会因“不自重”而招引犯罪,这种潜台词令人愤怒,这排除了女性平等与完整的公民资格,要求她们自视为物,比物多一点的是她们还得自我监视。
“强者得病,弱者吃药”,其结果只能是每个人都可能变成受害者,不论性别。
如何让公共空间更安全,更让人不恐惧,一方面是市政规划等设置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制度建设的问题。举例说,一个叫“城市女性国际”的非营利组织2009年在印度、坦桑尼亚、阿根廷、俄罗斯的四个城市启动了一个叫做“性别包容城市”的计划,针对的是女性易于受到暴力侵犯的城市环境,其目的是使当地社区参与到建设更安全的公共场所中来。
在这个计划中,人们改善街道昏暗的灯光,对低收入社区进行治安干预,而在俄罗斯彼得罗扎沃茨克,3年半过去了,袭击事件的发生率已从每天至少10起减少到每周仅3起。用社区内一位女性的话说:“走在街上我很自信。我确信我有出行的权利,不用感到害怕,因此我更欣赏自己,也能在公众集会上谈论我们的安全问题。”
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曾提出经典的“需求五层次论”,安全感是仅次于温饱之后的人类第二层需求,现代社会,公共权力是保障安全感的最大力量,也是破坏安全感的最大力量。
美国总统罗斯福曾把“免于恐惧的自由”列为人类四大自由之一,对中国而言,这仍然是一个新颖的、需要解释的提法。或许,我们更习惯类似这样的表达:安全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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