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 > 封面故事 >

追问儿童救助机制——愤怒的天使

2012-12-02 19:55 未知/ □本刊编辑部 /

 

  “制度性孤儿”——他们都是迷失的天使?

  他们生命的最后终点,是一个白绿相间的铁皮垃圾箱。2012年11月15日,一个寒冷的雨夜,贵州五名流浪儿童钻进一个垃圾箱,试图熬过那个漫长的夜晚。

  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孩子们生起了一个火盆,然而却没能等来温暖的世界。

  五条幼小的生命就此终结。生前,他们如同城市里漂浮的灰尘,无人在意;死后,沉痛的事实却刺伤了千万国人的心灵。这是孩子们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纪念,也是留给我们的一道严肃考题:到底要怎样做,悲剧才不会重演?

  都市的霓虹灯照不进垃圾箱内,到底还有多少被我们忽略的角落?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披露,,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人口数量为2.78亿,其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就有5800万,约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0%。据统计,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0万人。菏泽、临沂、潍坊等劳务输出较多的市,“留守儿童”比例较大,且数量有增加之势。

  因缺乏家庭监管,他们像荒草一样成长,很多孩子走上了城市流浪的危途。

  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家庭或离开监护人流落社会连续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保障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据民政部统计,2010年全国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4.6万人次。

  流浪儿童问题由来已久,他们大部分来自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居多,经济贫困、生存条件恶劣、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少年自身心理特点,以及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等都成为他们流浪的起始。

  根据《中国青年报》在《他们是当下中国最容易受伤害的人》的报道,流浪儿童心理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这可能成为中国未来的“定时炸弹”,将引爆接踵而至的各种社会问题:失学、失业、失婚、家庭失和及犯罪率上升……其中一些人甚至可能成为“毁掉的一代”,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

  他们不只是一群缺少父母照看的人,他们是这个时代的孤儿,他们的成长与中国的未来也息息相关。

  此次事件,众多舆论的焦点指向了不完善的流浪儿童管理救助机制;有人指出,这暴露了我们民间的社会救助组织不发达。在香港街头也会有流浪儿童、离家出走的少年,但社工组织的存在避免了很多悲剧。

  但是,家庭监护也不可缺位。在传统的宗法社会,孩子的成长和保障主要靠家庭、家族支撑;现代社会的进步在于,政府和社会负有扶助、保障之责。但公共责任和家庭责任并不矛盾,现代社会建立在历史既有基础上,家庭作为一种基本社会单位,对国人的保障效应目前还非常巨大。我们应该逐步增加公共保障,实现责任分担和对接,而不是提倡一样、忽视一样。

  一部流浪儿童救助史,也是一部社会阶层文化变迁史

  中国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机制,有着久远的历史和文化渊源。

  《易经》中“蒙以养正”,《礼记·礼运篇》的“幼有所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周礼》中“慈幼”的论述,这大概是中国古代社会儿童救助保护最早的理论源泉。

  管仲“九惠之教”中的“慈幼”、“恤孤”就是战国时期齐国实施的对流浪儿童、孤儿等弱势群体的慈善救济,这与现代社会的福利保障措施十分相似。它体现出朴素人道主义对儿童的特别体恤和关爱,由此对推动历代流浪儿童救助和保护有着重要的文化意义。

  从唐代的悲田养病坊到宋代的慈幼局,中国古代较早地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辅以家庭赡养、家族收养及私人捐助施舍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

  而在维新思想的鼓荡下,对流浪儿童的救助由重养轻教趋向教养并重了,新的慈善救济团体不单向流浪儿童提供衣食之类的救济,也致力于兴办义塾,为流浪儿童、贫儿提供必要的教育。传统的流浪儿童救助事业在西俗东渐的影响下开始转型,出现了完全近代意义上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事业。

  宋美龄于1937年曾在《妇女生活》上刊文,倡议救济难童:“我们怎么能够任他们去流浪,变成乞丐,变成匪徒,变成嗷嗷待哺的饿殍。……谁不应该去救济他们,救他们出水深火热的苦难,帮助他们成为有作有为的国民,将来也担负起捍卫国家复兴民族的一部分责任呢?”

  我们不难看出,从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滥觞期向转型期的演进过程,也是一部中国社会制度文化变迁的历史。

  流浪儿童问题由来已久,只是随着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它才日益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严峻的社会问题。历代社会都有不同程度地对流浪儿童问题予以关注,实行一些所谓“慈幼之政”。

  三十年来的家国,无论是已在天堂里的佛山小悦悦和甘肃、徐州等地的校车事件中遇难的孩子,还是正在大啖免费午餐的山村儿童,还是久牵琴房里的都市放牛班孩子,都有充足的理由拷问这个时代的每一个成年人,你是否有能力记录这群中国孩子的辛酸命运,你是否在思考关于你我每一个个体命运,关乎这个社会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历史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