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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爱永远比恐惧更有力(2)

2010-05-07 22:37 《齐鲁周刊》/ 熊建强 /

■延伸阅读

 

花朵外的篱笆

——各国儿童保护法

 

  儿童是一个国家的花朵和希望,因此,每一个国家对儿童的保护都着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完善的保护儿童的法律制度就像一道篱笆,保护着儿童免遭侵害。□江寒秋美国:疏于照顾都是犯罪
  在美国,法律严格禁止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儿童体罚。我们中国人信奉“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在美国人看来不可思议。一旦父母打了儿童,是要吃官司的,还可能会丧失对儿童的监护权。其实,别说对儿童动手脚要遭受惩罚,对违反儿童保护的惩罚比这还严厉,甚至连疏于照顾都是犯罪。


  洛杉矶当地报纸就报道一件官司:一幼儿园老师发现一亚裔孩子屁股上有青斑,怀疑孩子在家遭到殴打,立即报警。警察逮捕了孩子的父母,将他们告上法庭,辩方律师请来了人类学专家证明这不是殴打的伤痕,是亚洲人种特有的胎记,这个官司才以无罪释放了结。

 

日本:惨案之后的安保方案


  2001年6月8日,一名男子持刀冲进大阪教育大学附属池田小学,当场刺伤13名小学生,其中8名死亡。此事引起了日本政府对校园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及时总结教训,开始执行严格的“日本校园安保方案”,从根本上杜绝了惨剧再次发生的可能。


  在学校、幼儿园等儿童经常活动的地方,设置“警察巡逻区”并立标志牌,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很多学校因此除了上下学时间,校门紧闭。日本的许多小学校里,原先设有公共图书馆,可供社会人士前来阅读。事情发生后,学校内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均不再对外开放。强化小学生集体上学措施,使小学生上下学途中始终能在教职员的监护之下。
  
 

英国:儿童十大宣言


  英国有一个《儿童十大宣言》,保障每个儿童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这些细致入微的体察,对中国父母育儿,大有裨益。一: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二: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三: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四: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五: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六:不与陌生人说话;七: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八: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九: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十:坏人可以骗。

 

瑞士:儿童大学


  瑞士圣加仑市2003年举行了首届儿童大学,这是瑞士最早的儿童大学。今年5月开始的儿童大学主题是“儿童是否拥有自己的权利”。该活动吸引了约250名10至12岁儿童,并且每个儿童在活动结束后都会获得一份特别证书。据介绍,该活动旨在让儿童熟悉学校中学不到的相关社会问题,并启发他们对社会问题提出批评性意见。比如父母是否拥有让孩子做家庭作业、或是不许他们玩电子游戏的权力;如果父母离婚,孩子有什么权利;老师是否有权体罚学生等。


■调查读者问卷

 

1.如果您是孩子家长,您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孩子?您对学校和社会有何建议?


2.如果您是学校老师,怎样更好地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3.建立更加健全的校园长效安全问责机制势在必行,您有什么看法?


4.本专题对您触动最深的是哪篇文章?您对本刊有何建议?


5.您平时最关注哪些教育信息?您希望在今后的《齐鲁周刊》中看到哪些与教育有关的报道?


  (如果您对本专题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致电0531-85599502或发邮件至wolfking0408@126.com发表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