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爱永远比恐惧更有力
近期频发的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令人揪心,它们的根源在哪里?怎么更深刻地看待这种反社会行为?如何在源头上加以防控?中国社科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对此有自己的看法。
《齐鲁周刊》:最近针对校园的伤害案件频发,您觉得这些人这么做,真的是为了引起社会的注意吗?
于建嵘:其实,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他的问题,是一个反人性反社会的问题。假若我们不能认识到问题核心的话,那么,日后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遭殃。
没有缘由的发泄是最恐惧的发泄。这些案件之所以发生,在我看来,是我们整个社会心理结构出了问题。但我要强调,一定要认识到郑民生作案的反社会性。郑民生的行为,没有任何可同情、可原谅、可赞扬的,没有。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要说,哎呀,他只是杀错了人,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有些媒体总在说,他多么贫困、多么弱势,而且找不到老婆、体制对他不公,等等。好吧,这些问题是不是存在呢?即便存在也无妨,大家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发生的机理是,他的心理结构上变态了。
《齐鲁周刊》:以郑民生为例,有人说他是精神病,有的媒体也大篇幅地渲染他事发前的“不正常”,似乎找到了内在原因,您认为仅仅从这个角度分析,站得住脚吗?
于建嵘:我们暂且不论郑民生有无精神病。仔细分析他这个人,首先可以看到,他有一种对自己前途的不确定感,而这种对未来的迷茫,则是因为我们社会规则的不确定。在不规则的权力面前,所有人都是弱者。
郑民生觉得别人看不起他,他要开诊所也开不成,等等,于是他认为,有人在故意卡他,而他又将这所有不顺利,统统归结为规则对他的不公平。最终,他为反抗这种规则做出了这样一件泯灭人性的事情。
规则的不确定往往给人们造成某种恐惧心理,对未来的恐惧,在某些人那里可能表现为懦弱和平庸,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可能演变成仇恨,而由恐惧而产生的仇恨则是散发性的。举例来说,两个人发生冲突,你打了我,我仇恨你,当然我的仇恨是有原因和目标的,而且我要想办法对付你,郑民生的仇恨与此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他是反社会的。
《齐鲁周刊》:西方国家出现的类似案件也不少,如果做一个比较,它们有什么不同?
于建嵘: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会相对好理解。这类案件在西方国家也发生过。美国有赵承熙式校园枪击案,日本有宅见的池田小学杀人案、加腾智大的秋叶原无差别杀人,香港也发生过天水围伦常惨案,罪犯都是各自社会中的边缘人物,性格孤僻、生活失败、缺少安慰、怯懦厌世。这类行凶者心理基础相似,根源在于,个体的力量对抗不了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于是产生了绝望。
在中国,绝望的根源多是由于规则的不确定,而在西方,可能更多的源于生存与生活的心理压力,但他们行为造成的结果都是反社会的。
《齐鲁周刊》:对于此类案件,您认为怎样从源头上加以防控?
于建嵘:起码可以从下面几点入手:首先应调整社会分配体制,解决好民生问题;其次,应采取各种办法,使社会各阶层之间更容易地流动、更有规则地流动。再次,要加强社会建设,而社会建设中,关键的一个问题是社区建设。
我不断地讲,社区不但要成为一个生活的家园,也要成为一个心灵的家园。可能周围人一个很偶然的关怀、一个很善意的笑脸,就可以化解他这种心理。当然,根本地解决,还要从社会地位上给他信心。但我倾向地认为,心理干预可能比上述其他应对措施更重要。对弱势人群来说,社区工作者要重视和做好这一工作。我们周围有不少类似的男女,他们逐渐与主流社会脱离,长期生活在某一个狭窄的空间里,慢慢地,他们变成另外一类人。对这个情况一定要加强关注,以社区为代表的社会支撑建设,要提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要让弱者免于生活无着的恐惧、免于被欺辱蔑视的恐惧、免于被社会抛弃的恐惧,让普通人免于成为无辜受害者的恐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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