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前妻:中国前妻有力量
定义前妻
前妻首先是一个反动词汇。
诗人徐志摩说过这样一句名言:“我最憎恨庸常的生活。” 如果说婚姻是人类缔结文明至今最直接而有效的两性架构,那么从巩俐的“婚姻不过是一张纸”到把前夫当做馒头调戏的洪晃再到活到老爱到老的刘晓庆——“前妻”们用鲜明的两性意识和生活态度,直接扣动了那把瞄向庸常婚姻的枪。她们绝大多数不拒绝婚姻,只是拒绝不完美的选择。
前妻是一种文化现象,当皇妃文绣打响离婚起义的第一枪,“我到现在还是一个老处女,素常受尽虐待,现在唯有请张律师等依法保障我应享的人权罢了。”前妻第一次把爱与自由联系起来,也就与社会理想、生活方式联系起来。她们成为五四时期思想解放的另类象征物——离婚偶像徐志摩搅动的不仅是陆小曼的人间四月天,还造就了原配张幼仪的商业神话。
而1927年蒋介石娶了宋美龄,则打破了“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偶像,连带打破女子“从一而终”的古训,至少可以使“中华民族的进化提早十年”。
前妻是一种喧嚣的孤独。从最亲密的关系到最遥远的距离,她们并非离群索居,却在主流价值观的众声喧哗之下独自跳舞。前妻不需要理由,但需要独立和自由,需要学会和自己相处。宋丹丹说:“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不小心多了一个吻,然后你发现需要一张床,一套房,一个证……离婚的时候才想起,你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
有时候,前妻是一场貌似祥和,其实徒有虚表的婚姻终结者,她们不必战战兢兢等着婚姻的大船躲过N年之痒、无性婚姻、婚外恋、婆媳冲突等诸多冰山后,才在一人死后,叹口气宣布这是完美的婚姻。她们也许过了向生活找茬的年纪,却仍然找茬不止,寻爱不息。
“前妻”是一个时代符号:
无关契约,有关自由
前妻与契约无关。离婚之于巩俐早不是需要一道法律手续才能解决的难题,从孙红雷到层出不穷的外籍小男友,多年前人妻巩俐已然开始“婚内私奔”;离婚之于王赓则是一种表达对陆小曼爱情的最高形式,从道德绑架情感到“不爱就分手”——婚姻契约并不是爱情的最终归宿。萨特与波伏娃的爱情如此表达:你是自由的。
前妻与两性进化有关。原始群婚时期,两性关系是“男女杂旃,不媒不阳聘”,现代婚姻更大程度上是时代的、社会的、情感的图景——如哲学家黑格尔所说,“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如今,中国正在通过几代人完成核心家庭转变,两性关系越来越为个人所看重。当已婚者从姚晨到六六都成了斗小三、家暴、出轨、私奔的新闻主角,爱情在天上,婚姻在人间——是更解放还是更束缚?与是否顺应时代有关。
为什么前妻是一个符号而非后妻?前者用破坏规则推进文明,后者顺应社会主流从而无法超越。芭芭拉·怀特在《离婚文化》一书中分析:离婚是寻找一种更自由、更科学的方法来保护婚姻。在这个时代崛起的人,就是那些可以把创意和情感转化成产品的人。所以一大批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洞见,有文化,有追求,关注自己的感受并要脱离束缚的名女人构成了特有的前妻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漫长的婚姻发展史也是一部女性为了重新争取独立和自由的长期抗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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