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和民众,永远的不等式?
官员财产公示“牵涉隐私”、“条件不成熟”、“不现实”等,倒成了一些官员头脑中的思维定势和托词,也确实遭遇到了一些官员的有意识的抵触、抵制。个别官员甚至提出:“要官员公示财产,为什么老百姓不公示财产?”
从炫富到“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再到今天高层的密集表态,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不断博弈中艰难前行。
网络监督倒逼政府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在这一轮话题讨论中,而最令人玩味的大概是《北京日报》。该报的官方微博账号曾公开要求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公布财产”,殊不知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早已实行多年,包括骆家辉在内,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的官员都有义务申报财产。于是美国官员们的财产公开列表迅速呈上,并送还这份首都市委机关报一句“请让中国官员公布财产”。该事件成为一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天大笑话”。
2009年两会期间,一位官员在回答记者关于财产公示的问题时,反问“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原以为这种带着挑衅意味的反问会激怒网民,没想到网民们坦荡地响应起官员的提议,纷纷在各大论坛晒出自己的财产明细,在欢迎监督的同时,热切期盼官员们能后来跟上。
“降低了要求,把自己等同于普通老百姓。”这是一些贪官落马后反省自己的常用惯语。看来在财产公示上,部分官员又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了。
如今,一部分官员已经跟上了步伐,2012年10月30日,湖南省汉寿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天成,通过微博主动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称自己每月工资2981.8元,年计福利奖金约4732元,妻子年收入约3万元。现有老屋七间,曾花40万元购得房产一处,现已升值颇多。女儿出嫁给出22万元之后,现负债4万元,月供房贷777.7元。
这一积极态度,赢得公众广泛赞赏。而去年早些时候曝光的“表哥”、“房叔”等事件,也从反面揭示着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必要。
单纯的愤怒只会使“死结”越打越紧
实际上,对于官员财产该不该公开,官方与民间的共识远远大于争议,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等多地的试点说明官方也在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公不公开,而在于如何公开的问题:怎样选择改革的路径?如何让财产公开制度真正立得住、可操作、有实效,既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众“约束公权”、“以法治官”的期望,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革阻力,降低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
谁都知道需要改革,谁都会对当下的弊病感到无力与愤怒,但仅仅愤怒与批评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死结”越打越紧。对于一个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的转型中国而言,当政者要选择一个利益相关各方都能接受的“突破口”和“均衡点”,难度比较大,顾虑比较多,决心不易下,这才是目前财产公开陷入“胶着”状态的根本原因。
从老百姓的期望值来讲,财产公示当然是一步到位,立竿见影,让所有“腐败分子”统统现形,然后挨个法办最好。甚至在一些人眼中,暴风骤雨般的革命行动,横扫一切贪官污吏方能大快人心。但历史的经验说明,严刑峻法、狂飙突进式的惩贪防腐,短期内如同“严打”般效果显著,但最终都落入“割韭菜”式的循坏怪圈。
寻找利益的“均衡点”
近日,广东、江苏等地官员纷纷抛售房产,其中苏州市某镇国土资源部门一位领导以及其亲属一次挂牌8套房产。官员财产申报方案尚在起草建议稿,官员已迫不及待抛售房产。有媒体分析,在反腐败的威慑之下,中国可能会出现新一轮官员对外财产转移潮。
博弈正向纵深里展开。
中国当前的转型是“改革”而不是“革命”,不单需要敢于硬碰硬的勇气,更需要建设性的智慧,有时还必须妥协。
从历史经验看,任何好的改革得以推行,都应该是妥协的结果,有时甚至要做出艰难但正确的让步。比如,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香港警界腐败十分严重,一名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名叫韩德的香港警司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后,开始严惩警察腐败。3年间200多名警员入狱,最终导致1977年香港警员上街游行冲击廉署。在此压力下,港督当夜颁布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并最终换来香港警队的清正廉洁。香港电影《金钱帝国》就生动地反映了这段历史转折。
现代社会,化解冲突的最佳途径无非是谈判、协商,寻找利益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均衡点”,达成契约。当然,采取诸如“既往不咎”的妥协方式,必然让一些问题官员逃脱惩罚,但这是社会进步所必然付出的代价,有代价地推进财产公开,总比财产公开一直推行不了的代价小。
不过,妥协不是目的,社会若不能因妥协而进步,改良也就是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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