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孩子?(2)
“维特效应”:解决校园问题并不只在校园本身
教育学上常说,解答一个问题需要跳出这个问题本身才可能获得有效答案。
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并不完全从校园本身入手,深究其产生的土壤才是治本之策。
“我女儿的冤屈得不到伸张,我也会去杀人!”3月26日上午,南平血案发生后3天,在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中年妇女突然向前来慰问受伤女童的南平市委书记雷春兰下跪哭诉并语出惊人,声称她8岁的女儿遭人强暴,而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这一信号再一次警示我们,如果依然不图治本之策,会有更多南平血案重演。
“中小学的安保问题是一个重要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给学校配备警力。”著名公益律师郝劲松建议。这方面,北京警方的经验可资借鉴。南平惨案发生后,北京警方即出台措施,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保卫,上下学时段都有警车护卫,日前又细化“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出入高峰时段安保勤务方案”。
配备警力不失为良策,但即使实现了这一目标,你能向每个家庭派出警察吗?况且,警察的武力真能有效解决心理失衡、家庭伦理的瓦解等深层的社会问题吗?
心理学家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人类攻击行为既来自本能,也来自情境激发,有时后者甚至起到主导性作用。
为此,政府、社会、个人自身,都应该尽快改善情境激发源。人的心理状态亟需关怀,心理卫生应该成为当代国人的一个常识。“应当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广而告之,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有心理调整的需求,有心理垃圾需要消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说。
美国社会学家大卫·菲利普斯曾深入研究后得出结论:平均每一桩成为头条新闻的自杀事件都与其他至少58宗自杀事件相关。这就是社会心理学上著名的“维特效应”(得名于200年前《少年维特之烦恼》导致的自杀模仿)社会认同原理。
南平惨案之后,有舆论及时发出新的疑问:这些惨案是否存在效仿效应?如何保护我们的孩子,如何保护无辜的人们不受这种泄愤式甚至无动机屠杀的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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