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公费医疗
许多古人文集中,都有《谢赐药表》一类文章,颇似现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期发放防护药品。而事实上,自秦汉以来,随着医药事业不断进步,古代的“公务员”们便享受着公费求医问诊的福利。
古代的京朝官吏们有着怎样的公费医疗待遇?
官阶不同,各有定点医院
熟悉《红楼梦》的人一定记着这样一个现象凡荣国府里的主子们生病,照例都是总管房差人去传太医院的王太医或张太医出诊。第四十三回里,贾母偶感风寒,“穿着六品服色”的王太医来了。王太医为贾母诊脉处方后,又应邀请,顺便为贾琏的女儿巧姐儿看病,还说回头“我送点丸药来”,态度极为恭敬。因为贾母,既是贾赦、贾政两位勋贵京官的母亲,又是当今皇上小老婆的祖母,双重身份,所以得享受太医院的优质服务。
追根溯源,古代公费医疗在体制上的支撑点,即所谓“医在王官”,就是医药行政、医疗组织和医学教育的主导权,都归政府掌握。据《周礼·天官》记载,这个制度远在西周就已经确立。秦汉以来,医药事业不断进步,医在王官的制度日益完善。到了唐宋年间,已经相当成熟。
唐宋规定,凡京师百署官吏、宫廷宦官宫女、南衙卫兵、各边疆民族驻京人员等,看病服药,都找太医署。除了为皇帝嫔妃、诸王公主服务外,禁军官兵的医疗也归它负责。
除了京官,地方官吏吃药看病,也是沾惠于这个医在王官的体制。仍以唐宋为例,凡州府宋时又加上“军”一级行政设置一级,都设有地方一级的医学院,其领导和教师,既是执掌地方医药行政的医官,又是传教医学生的导师,一般多为太医署毕业的学生。地方官吏患病,就请他们治疗。县一级没有医学院校,但也有县署机关医院。比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记载的北宋制度,县一级的官医配置,是每一万户一至五人,遇缺即补。
皇帝包办医疗让宰相送命
国家除包干官吏的医疗之外,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还可经常获得以皇帝名义赐给的各种时令保健防疫药物。许多古人文集中,都有《谢赐药表》一类文章,领到恩赐药品后,要照例履行一道上表感谢的手续。这一制度与现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期发放防护药品很相似。
我们现在请病假,都要到指定的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而古代的机关考勤与医事制度关系不大,这也就让一些官员有机可乘。比如有的官员投机取巧,嫌眼下的职务不好,或犯了法害怕暴露,这时候他们便请求病退,以后再找机会复仕。遇到这种情况,照例要有医官参与“体量”。为防止地方上的医官通情作弊,通常都是中央医疗机构派专家主持会诊或体检。
由于体制原因,古代的医疗组织不可避免地染上浓郁的衙门色彩。所以在看似得益公费医疗的士大夫圈子里,有一句流行语,叫“宣医丧命,勅葬破家”。后半句是说皇帝助办丧事,这里从略;前半句的意思是:假如是太医院掮起皇恩浩荡的招牌给你诊脉处方,你的病多半是没治了。
这种行政包办医疗曾经让一个宰相送命。北宋哲宗时,已经退下来的老宰相韩绛生病了,太医院医生出诊,当然少不了宦官“陪同”。皇帝听汇报,听说韩老食欲不振,便说自己正在服用的金液丹可以开胃。“提举翰林医官院”得旨,逐级传达,主治太医敢不遵旨?结果老先生年迈,精气已衰,抵不住金液丹的阳亢,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送了命。此即行政行为包办医疗实践的典型个案。
衙门式的管理程序和运作机制,客观上抑制了公办医疗的水平提高。隋唐以后,随着私人行医的逐步放开,许多有志于通过广泛实践提高业务能力的医学家,都不肯窝在医官的圈子里。明代李时珍在太医院里仅干了一年便托病辞职,就是著名的一例。
太医走穴成巨富
人情处方,索取红包,营私走穴……许多太医靠兼办私人诊所成为巨富。
以两宋举例,当时太医局属下,有一个专门研制新药的机构和剂局,“凡一剂成,皆为朝士及有力者所得,就是说,和剂局每试制成功一品新药,都被大大小小的京官和“有力者”私分了。
隋唐以后,随着私人行医的放开,一般医官也允许在当值时间以外“走穴”。《清明上河图》画卷末端,就有“赵太丞家”的私人诊所。所谓太丞,即太医丞,相当于中央医学院副院长,北宋时的官阶是从八品,到南宋时更降为正九品。可是你看画卷中他的住宅兼诊所药铺,十分堂皇阔绰。
当时很多太医通过搞第二职业成了巨富,反而忽略了本职工作。太医们除了看病之外,还兼卖药,其药品货源,就是官办药局体制内的一个黑洞。偷盗、调包,无所不用其极。宋代法律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由此又折射出诸如讹诈钱财、收受红包等医德问题,当然受害者多是小人物。如此一来,公费医疗的质量明显下降。明清之际,士大夫有“京师十可笑”的说法,都以京朝机构为取笑对象,其中有一条是“太医院药方”,意为官医的公费医疗,已经流于形式。存心要治病的,与其贪公费便宜,还不如去他们的私人诊所看“专家门诊”。
统而言之,历代各朝,规模不同的公费医疗和公共药政,结果都难免陷入千疮百孔的泥沼,成为国家财政漏卮的一个大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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