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祚庥:我看煤矿死亡率
这些天来,王家岭煤矿悲喜交加。每逢矿难,无论是有关部门,还是媒体舆论,都纷纷拿出“药方”,来医治我国带血的煤。
我们不妨放宽视野,把目光转向国外——英国的国家煤炭博物馆资料室里藏着一组数据:19世纪60年代,英国每年每200名煤矿矿工中有1人死亡;20世纪初,每600人中有1人死亡;20世纪50年代,每1000人中有1人死亡。问及英国煤矿现在的安全情况,一位老矿工说:“现在,英国煤矿每年死亡的矿工人数为零。2005年为零,2004年为零,2003年为零……
从英国煤矿“零死亡率”管理制度,来查找国内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以完善其极其脆弱的管理体系。否则,换来的只能是安全工作的一纸空文和矿难悲剧的频频上演。
如果用每百万劳动小时死亡率作为比较的指标,中国仅比美国多出41%
记者:你在矿难问题上,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要用百万劳动小时的死亡率来衡量中国矿难问题。
何祚庥:这不是我提出的新观点。而是我托了一位朋友,到美国的网站上查美国矿难问题,美国网上有这一概念:说美国过去每百万劳动小时的死亡率也是较大的,现在就逐渐下降。他们还提到1907年,西弗吉尼亚州的一起煤矿事故,死亡曾高达360多人,后来美国开始重视煤矿安全生产问题。
我觉得这一概念很有价值,就用来具体估算一下当前中国和美国的每百万劳动时间的死亡率,结果发现,两国的百万劳动时间的死亡率处在同一量级,中国仅比美国多出41%!这就是说,在矿难安全问题上,中美之间并没有很大差距。
高风险的煤矿行业,相对于人类的自然死亡率,仍属于较小的死亡率
记者:既然美国的煤炭行业也是高风险的行业,为什么还有近10万人参加到矿工这行业中来?
何祚庥:这是一个极好的问题!
为什么美国仍有人从事这一高风险的行业,而且人数达八九万之多!这涉及美国的生活水准、工资水准、就业环境以及风险报酬等等复杂因素。但是,中国的普通农民为什么接受这一高风险行业的工作,这的确要具体分析一下。
当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约是70岁,也就是每一位中国人大约生活了70×365×24=613200小时后,就将平均地面临死亡。死亡的原因有很多,有不可抗拒的自然死亡,也有来自工伤事故,流行性疾病等意外的死亡。中国在解放前的人均寿命约是36岁,现在是70岁,美国约是78岁。对于中国的采煤业来说,每百万劳动小时的死亡率约是0.266人,而一位矿工终身参加井下劳动的时间大约是60000小时(注:20年×3000小时)。
所以,参加采煤工作的矿工,由于井下作业而增加的死亡率是0.266×(60000÷613200)=2.7%。但是,如果不参加采煤工作,那么由于贫穷、缺医少药、缺乏营养等因素,而引起的“意外死亡”的死亡率,将比2.7%高出很多!不见得每一位参加工作的矿工们都知道这里的计算,但是,他们都懂得趋利避害。这就是:“要不我们怎么养家糊口,怎么给孩子交学费?”
社会的发展,必须选择“最小的牺牲”
记者:社会的发展是否总要以增加某些死亡率为代价?
何祚庥:不!社会应作出选择,选择“最小的牺牲”。不要以为“选择最小的牺牲”,不遵循人道主义。因为没有这种“最小的牺牲”,就会带来“更大的牺牲”,会带来更多的生命的“非正常死亡”。
譬如说,停止煤矿的生产,当然就可以做到每年少死6000人;但是你还需要核算一下,没有煤的供应,会给中国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
中国也可以停止煤矿的发展,但是,国家将如何解决每年新安置多达2500万人就业的问题?
记者:你的意思是说,矿难是不可避免的?
何祚庥:不仅是中国。在当前条件下,美国煤矿的矿难也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美国煤矿里的每百万劳动小时的死亡率比中国小一些。你看,美国“1995年死亡46人,2001年死亡41人,2002年死亡28人,2005年仅为22人”。至于中国,“2003年死亡6434人,2004死亡6027人,2005年死亡5986人”。不论美国或中国,在煤矿安全的问题上,其“不安全性”,都在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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