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娱乐——非常赖昌星
7月18日,赖昌星被加拿大警官指控“把在中国的非法勾当带到加拿大”,“在加拿大的家中非法开设地下赌场”,提供色情服务,还同当地一些黑社会人物有交往。
12年过去了,当年300多名受到法律追究的涉案人员,有的仍在服刑,有的病死狱中,有的已重获自由。无论在厦门还是晋江,涉事者都尽量回避对“远华”的回忆。不过,主要嫌犯赖昌星尚未归案,“远华案”远未尘埃落定。而12年来,由于遣返、引渡的悬疑未解,潜逃者赖昌星从未真正淡出过公众的视线。
赖昌星到底能不能回国?他在加拿大都干了什么?是什么让我们对他如此“挂念”?他究竟触动了国人哪根神经?今天,我们早已不再简单地关注赖昌星本人,当我们谈论赖昌星时,我们在谈什么?
对赖昌星的关注早已超越了赖昌星本身。
12年来,一有风吹草动,国内媒体争相跟进,无数双眼睛盯着这个矮个子胖子。
赖昌星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标本。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国内有关部门就会提及赖昌星的引渡问题,从最早的“遥遥无期”,到后来的“谨慎乐观”、“最快半年”,似乎让人看到赖昌星被引渡回国的脚步近了,更近了……但是,他依然没有归来。
赖昌星最初担心回国后将被判死刑,在得到不会被判死刑的承诺后,他又称“担心回国受到不公正审判”。加拿大司法部门几乎把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每个条文都搬出来进行辩论,并多次派律师到中国取证,“材料堆了一房间”,“所有证据都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受盘问”。
中加两国的司法角力目前还没看到结束的信号。
在历史上,美国独立战争的时候,那批对英国王室怀有忠诚的保守人士,带着他们的黑奴,辗转逃到加拿大。因此,这个国家对逃亡者,会有一种本能的“同情”,而且常常是是非不分的“同情”。
福建泉州,宋元时盛极一时,被马可波罗称为“东方第一大港”。明代有郑芝龙(郑成功父亲,东方四大海盗之一),今有中国头号通缉犯赖昌星,都曾叱咤风云。土地的贫瘠+对海洋的无限向往,催生出的海盗和走私,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地域文化现象。
成为标本之外,被娱乐化,是赖昌星无法避免的一个事实。
娱乐之于当下,是一个永恒的命题。人们多说娱乐至死,任何高尚都可能并且可以被轰毁,何况“歹人”赖昌星?回国也罢,不回国也罢,赖昌星注定了成为一个符号,大众窥探“杀人越货、男盗女娼、聚众淫乱、一呼百应”这些关键词的符号。
被娱乐,被围观,即使他死了,依然活在媒体的叫嚣里,活在反思体制漏洞的声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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