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黄报告
去年以来,东莞因其“性都”的“别名”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今年4月27日,东莞市委书记在微博上回应网友质疑。而这个月,恰值“天上人间”被查一周年,我们再回过头去审视中国禁黄历程,让人感慨。
托尔斯泰说:“可怕的情欲是人体的一种疾病。”恩格斯虽然明确指出:卖淫是私有制和剥削的必然产物。但是他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更加强调了妓女是“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这个论点。
什么是黄?什么是色情?我们该如何定义?色情业作为民众一定程度上的生理和心理发泄口,有没有其合理性?色情产业与情色文化的本质区别在哪儿?在目前中国卖淫非法的形势下,这一灰色地带如何进行有效管理?
卖淫:高压下的蠢蠢欲动
公安部的数据表明,1984年查获的卖淫嫖娼人数是6千,1989年是10万,1999年达45万,被查处的人数直线上升,但查获率是1%还是10%,很难说。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撰文预测中国经济时指出:“约2000万少女被迫卖淫,创造的收入占GDP总量的6%,相当于一万多亿人民币,这种肉体积累是世界历史上除日本之外绝无仅有的现象。”
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主持的对华北13个区域970余名小姐的调查中发现,一半以上的卖淫女是结过婚的,还有1/3的卖淫女是有孩子的母亲,所有受调查者中,90%以上是因为家庭贫困而卖淫的。在那些卖淫的妻子和母亲中,卖淫多是为维持家用,部分丈夫与家人也是知情的。
更为极端的是,在潘绥铭教授的调查中,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丈夫带着妻子去卖淫,哥哥带着妹妹去卖淫,甚至父母带着女儿去卖淫的情形。
潘绥铭还指出,他的调查中所说的“贫困”,不是指“绝对贫困”,而是指“相对贫困”,即这种贫困是贫富差距之下的贫困。很多人认为,要真正地弥合这种断裂,打工是远远办不到的,那惟一剩下的资本就只有年轻的身体了。
在现阶段,我国政府视色情业为非法行业,妇女卖淫为违法活动。然而有组织的和零星自发的色情交易从未真正杜绝过。因此,动用部分公共资源以扫除屡禁不止的地下色情交易,通常称之为“扫黄”,便成为当前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决策。
2009年10月28日晚,郑州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涉黄专项行动。在对此次行动的报道中,有一组新闻图片在网上发布,立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其中争议最大的一张图片为:一光头男子揪住全身赤裸的“小姐”头发,抑着头的“小姐”一脸惶恐,双手抱在胸前跪在地上,而衣服就在她身旁。现场还有一名“嫖客”同样全身赤裸,背对镜头坐在地上。
有人质问:“看看这个光头的行为,这女的是杀人犯?有必要这样对待一个女人吗?”
无独有偶,几年前,深圳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女嫖客,引起一片质疑。山东律师姚建国上书全国人大质疑:“今天卖淫女,明天可能是我们。”
色情产业与情色文化的本质区别
1949年11月21日晚,200多辆摩托车和50多辆吉普车,驶向具有数百年烟花史的北京南城八大胡同。公安干部把各妓院的老板们召集起来,向他们宣布:从现在起,妓院被封闭了。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扫黄行动。在北京,224家妓院一夜间全部封闭,1290多名妓女得到解放。
1949年以后,中国大陆严禁卖淫嫖娼,卖淫业曾一度禁绝,以钱换性几近绝迹。改革开放以前没有职业妓女,那时候国人改变居住地、改换职业或调动工作,必须由官方统一调度,城乡居民没有自由择业的权利,没有到异地定居、谋生的自由,职业娼妓便无从产生。
从某种意义上说,80年代之后卖淫现象的死灰复燃,正是社会进步和人权改善的一个副产品。
时光回溯到公元645年,齐国宰相管仲正式设立国营妓院,这是中国设公娼之始,以致后来管仲一度被奉为色情业的始祖,各妓院设其牌位供奉。
明建文帝的兵部尚书铁铉,在燕王朱棣起兵时守济南,朱棣继帝位后不屈被杀,家属发落到教坊为娼。铁铉的两个女儿誓不受辱,后来,被赦放出娼门。姐妹俩各有诗作,其中有:“骨肉伤残旧业荒,此身何忍去归娼。涕垂王筋辞官舍,步蹴金莲人教坊。览镜自怜倾国貌,向人羞学倚门妆。春来雨露深如海,嫁得陶郎胜阮郎。”
中国妓女见于记载的历史已有3000多年,她们作为一个专为适应男人声色之需而延续存在的社会群体,既对中国文化艺术的发展产生过深远影响,也给文明社会以一定的腐蚀和污染。
明朝时南京的妓院有著名的“十六楼”,秦淮河上桨声灯影,锦绣辉煌。山东的临清据《金瓶梅》上说,“有三十六条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楼”。山西大同的青楼生意不景气时,注册的人数还有2000之多。
到了清朝,青楼已成了完全的私妓的天下,妓女们不再努力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嫖客们也根本不懂真正的风情。北京的“八大胡同”,代表着传统青楼的日见没落。而南方的上海和广州,则开始出现西方式的或中西混血的青楼现象。
今有天上人间,古有八大胡同,北京的风流宝地自古繁盛。赛金花和小凤仙,是八大胡同最有名的两位名妓。前者不让须眉,如羊脂球般拯救中华,后者与蔡锷的风流韵事,至今流传。
即便如此,古代的社会管理者总要千方百计地防止低层女性由于“贪图享受”而自投娼门。因为这样的女性一多,娶不到媳妇的男人也就必然更多,甚至“玩物丧志”沉迷于妓院的男人也会更多。历朝历代都有很多针对娼妓的“就业资格审查”,绝不是谁想干就能干;而且“逼良为娼”一直是重罪,一直被严惩不贷。
色情与情色,字面上看并无多大区别,但发展起来却南辕北辙,前者体现的是唯利驱动与短期利益,而后者却有着文化价值追求与可持续发展性。
道德的“罪”与“罚”
娼妓历来是身份地位最低的下等人,在三教九流、七十二行的序列里没有她们的席位,长期受到正统社会的“合法”歧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娼妓?是什么利益使得她们宁愿放弃人格尊严、宁愿忍受社会歧视?我们该怎样对待她们?黄色产业与我们这个时代有着怎样的关系?
“‘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为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李银河说,“完全让它非法化、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先例是没有的,它会转入地下。一味打击会导致黑社会插足、警察腐败等社会问题。现在大家应该坐下来讨论一下怎么治理,找到一个效果最好的办法,而不能感情用事,把他们都抓起来。”
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生理的需要,是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尽管在人类历史的漫长岁月里,娼妓业遭到过无数次严厉的、无情的整肃,然而,各种努力始终没有成功或者说收效甚微。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娼妓制度的历史源远流长。
其实,妓女也分很多种。有的是迫于生计而去做妓女;有的是好吃懒做贪图享乐而去做妓女,这在现代社会比比皆是;有的是在身体荷尔蒙的驱动下去做妓女。
从某种程度上说,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妓女都是一个弱势群体。她们往往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帮助,没有固定安全的住所,随时都可能受到嫖客的虐待,随时都会成为男人的袭击目标而断送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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