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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台湾的“烟台联中冤案”

2013-01-13 08:53 未知/ □王鼎钧 /

  一九四九年五月踏上台湾宝岛,七月,澎湖即发生“山东流亡学校烟台联合中学匪谍组织”冤案,那是对我的当头棒喝,也是对所有外省人一个下马威。国民政府能在台湾立定脚跟,靠两件大案杀开一条血路,一件“二二八”事件慑服了本省人,另一件烟台联合中学冤案慑服了外省人。就这个意义来说,两案可以相提并论。

  内战开打,山东流亡学生两万多人逃出故乡。山东学生一万多人奔到广州。山东省政府主席秦德纯出面交涉,把这些青年交给澎湖防卫司令李振清收容,双方约定,让十六岁以下的孩子继续读书,十七岁以上的孩子受文武合一的教育。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和在台湾澎湖当家做主的陈诚都批准这样安排。

  一九四九年六月,学生分两批运往澎湖,八所中学师生近八千人登轮,八校合推烟台联中校长张敏之为总代表。七月十三日,澎湖防卫司令部违反约定,把年满十六岁的学生连同年龄未满十六岁但身高合乎“标准”的学生,一律编入步兵团。学生举手呼喊“要读书不要当兵”,士兵上前举起刺刀刺伤了两人,司令台前一片鲜血;另有士兵开枪射击,几个学生当场中弹。当年一位流亡学生说枪声响起时,广场中几千学生对着国旗跪下来。可怜的孩子,他们舍死忘生追赶这面国旗,国旗只是身不由己的一块布。

  编兵一幕,澎湖防守司令李振清站在司令台上监督进行。流亡学校的总代表张敏之当面抗争,李振清怒斥他要鼓动学生造反。李振清虽然是个大老粗,到底行军打仗升到将军,总学会了几手兵不厌诈,他居然对学生说:“你们都是我花钱买来当兵的!一个兵三块银元!”他这句话本来想分化学生和校长的关系,殊不知把张敏之校长逼上十字架,当时学生六神无主,容易轻信谣言,这就是群众的弱点,英雄的悲哀。自来操纵群众玩弄群众的人,才可以得到现实利益!为他们真诚服务却要忧谗畏讥。张敏之是个烈士,“烈士殉名”,他为了证明人格清白,粉身碎骨都不顾,只有与李振清公开决裂,决裂到底。编剧家张永祥写文章,谈到当年在澎湖被迫入伍,常有同学半夜失踪,“早晨起床时只见鞋子”,那些强迫入伍后不甘心认命的学生,班长半夜把他装进麻袋丢进大海。

  张敏之身陷澎湖,托人带信给台北的秦德纯,揭发澎湖防卫司令部违反约定。带信使者在澎湖码头上船的时候,卫兵从他口袋里搜出信来,没收了。张敏之又派烟台联合中学的另一位校长邹鉴到台北求救,车到台中就被捕了。

  最后,张敏之以他惊人的毅力,促使山东省政府派大员视察流亡学生安置的情形,教育厅长徐轶千是个好样的,他“胆敢”会同教育部人士来到澎湖。李振清矢口否认强迫未成年的学生入伍,徐厅长请李振清集合编入军伍的学生见面,李无法拒绝,但是他的部下把大部分幼年兵带到海边拾贝壳。徐轶千告诉参加大集合的学生,“凡是年龄未满十六岁的学生站出来,回到学校去读书!”队伍中虽然还有幼年兵,谁也不敢出头乱动。张敏之动了感情,他问学生:你们不是哭着喊着要读书吗?现在为什么不站出来?徐厅长在这里,教育部的长官也在这里,你们怕什么?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你们错过了这个机会,再也没有下一次了!行列中有十几个孩子受到鼓励,这才冒险出列。李振清的谎言拆穿了。后来办案人员对张敏之罗织罪名,把这件事说成煽动学生意图制造暴乱。

  徐轶千对张敏之说:“救出来一个算一个,事已至此,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澎湖防卫司令部认为此事难以善了,于是着手“做案”。做案如做文章,先要立意,那就是烟台联中有一个庞大的匪谍组织,鼓动山东流亡学生破坏建军。

  做案如作文,有了材料便要布局。办案人员逮捕了一百多个学生,疲劳审问,从中选出可用的讯息,使这些讯息发酵、变质、走样,成为情节。办案人员锁定其中五个学生,按照各人的才能、仪表、性格,强迫他们分担角色,那作文成绩优良的,负责为中共作文字宣传;那强壮率直的,参与中共指挥的暴动;那文弱的,首先觉悟悔改自动招供,于是这五个学生都成了烟台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分团长,他们的供词就成了其他学生成为匪谍的证明。

  每一个分团当然都有团员,五个分团长自己思量谁可以做他的团员,如果实在想不出来,办案人员手中有“情报资料”,可以提供名单,证据呢,那时办“匪谍”,只要有人在办案人员写好的供词上盖下指纹,就是铁证如山。这么大的一个组织,单凭五个中学生当然玩不转,他们必然有领导,于是张敏之成了中共胶东区执行委员,邹鉴成了中共烟台区市党部委员兼烟台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主任。

  办案人员何以能够心想事成呢?惟一的法术是酷刑,所以审判“匪谍”一定要用军事法庭秘密进行。最后全案移送台北保安司令部,判定两位校长(张敏之、邹鉴)五名学生(刘永祥、张世能、谭茂基、明同乐、王光耀)共同意图以非法方式颠覆政府,各处死刑及褫夺公权终身。时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张敏之四十三岁,邹鉴三十八岁。

  冤案发生时,山东省主席秦德纯贵为“国防部次长”,邹鉴的亲戚张厉生是国民党中枢大老,都不敢出面过问,保安司令部“最后审判”时,同意两位山东籍的“立法委员”听审观察,两“立委”不敢出席。独有一位老先生裴鸣宇,他是山东籍“国大代表”,曾经是山东省参议会的议长,他老人家始终奔走陈情,提出二十六项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指出判决书十四项错误,虽然案子还是这样判定了。

  本案“平反”,已是四十七年以后。之前,也曾有侠肝义胆多次努力,得到的答复是:“为国家留些颜面!”只为国家留颜面,不为国家留心肝,所谓国家颜面成了无情的面具,如果用这块面具做挡箭牌,一任其伤痕累累,正好应了什么人说的一句话:爱国是政治无赖汉最后的堡垒。

  (文据“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