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从申报到公开——官员财产公开破冰
让我们“带领公仆走向现代社会”
近日,7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公开自己家庭情况。官员财产公开再次引起关注。
2012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将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而在之前,广东省确定将进行官员财产公示试点,珠海横琴、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将率先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试点。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一直被赋予预防腐败利器的重责。这项1987年在国内首次提出的制度,历经25年时间,其引发的话题在2012年继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
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我国已有27个市、县进行官员财产公开的试点。但这些试点如星星之火,此起彼熄,最终都没能“燎原”,很多试点热闹一阵后就改弦更张,退步到原来的只申报不公开。
2012年最后一个月,广东省第一次将这一试点工作提到了省级层面,重新燃起了民众对这一制度不久之后在全国推行的新希望。
官员财产内部申报已不能满足公众,外部公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实践中,向内部公布财产往往与官员实际财产有一定差距。近年来一些腐败大案,案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巨额不明来源财产就是有力的证据。
日前落马的广东“房叔”蔡彬,多达22处房产,在其落马前,也曾向组织申报过财产,但显然弄虚作假;正在服刑的“三玩市长”雷渊利曾坦白,“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为了掩饰自己的受贿,每年过大小节,我都会向纪委交一些小小的红包礼金。”
2011年11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份调查显示,有92.4%的人认为,有必要在全国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而在另一方面,多年来致力于推动官员财产公开立法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经做过另一项调查,97%的受调查官员对官员财产公开持反对意见。
世界上最有效的反腐工具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把官员财产公开定义为:“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
专家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公开、舆论监督是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的“三驾马车”。经过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舆论监督已卓有成效;而官员财产公开也期待真正“制度破冰”和“成功案例”。
最近,台湾“监察院”公布官员财产申报资料,龙应台名下出现一笔以人民币购买的大陆“凭证式国债”。面对自己私人投资所引发的争议,龙应台解释,自己是依法办理财产申报及信托,大陆凭证式国债是身为作家历年累积的版税。
众所周知,官员财产公开被称为“阳光法案”,是举世公认的反腐利器,已经被无数国家证明为“世界上最有效的反腐工具”。官员财产如果不向公众公开,廉政监督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就会有更多的“房叔”潜伏,甚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财产转移到国外而不为人知;不实行官员公开财产制度,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就无法很好实现;不实行官员公开财产制度,腐败就很难有效遏制,“最有效的反腐工具”就会被虚掷。
事实上,在整个2012年,每一次官员腐败案例曝光后的制度追问环节几乎都无一例外地归因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迟迟未能推行。
从新疆阿勒泰的“吃螃蟹之举”,到湖南浏阳的“最彻底公开模式”,再到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的探索,财产申报公开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未来法制化趋势已不可逆转。
现实障碍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何真正破冰,从顶层设计的创新到立法循序推进,从政策环境改善到强力问责落实,这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解决。由于没有有效的制度和法律保证,多数地区试点成为当时当地领导者的“勇敢”尝试,很难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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