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变保险:蹊跷的“银保结合”
■理财红黑榜③
当你在银行排队,特别是存定期或咨询理财产品时,总会有些热情的“工作人员”向你介绍“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具有“占用金额少,收益高”、“收益有保证”、“有分红”等特点。
实际上,这些“理财产品”只是银保产品。在银监会叫停银保业务员驻点之后,有些银保业务员依然在银行中“便衣”巡视,而银行网点由于利益原因也默许了这种情况。当投资者发现其中的蹊跷而提前退保时,则有可能会面临损失最多达8成本金的情况。
“免费”保单内幕
这几天,陈诚一直为一份“误买”的保险而苦恼。
2008年9月陈诚到大观园附近一家商业银行办理业务:“当时自己的事业刚有起色,手上有十万闲钱,想买成理财产品。”那一年,定存三年的银行利息是5.4%,其他理财产品收益率更高些,正在陈诚犹豫时,银行的一名工作人员向他推销一款理财产品:一次性交付10万元,定期5年,但只要过了3年就可以连同本金取出来,同时这三年里每年都有6500元的固定利息,如果公司效益好的话还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分红,购买这份理财产品的话,他们会免费赠送给我5年的人寿保险,比起在银行存定期或一般理财产品要赚多了。
“那时候理财意识不是特别强,但是看到这款产品也是心动的。”当然,陈诚肯以十万元买这份产品,不仅是因为它回报大,也看着是银行工作人员经办的,觉得安全性和保障性都是有的。安安心心买了份理财产品,期待着过三年后拿到高额利息,谁知事实并非如此。
按照当时工作人员的介绍,陈诚本可在2011年9月申请退保,因为一时不急着用钱,直到今年八月,陈诚因公司资金运转需要来到保险公司填了份申请退保单。莫名惊诧的是,在结算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现在退保的话连同本金、利息加上这三年的分红总共是10万6938元。
10万6938元?这和陈诚意想中的数字相差太大,陈诚满肚子疑问:“每年固定利息就有6500元,三年下来不算分红也该有19500元,为什么现在的结果比银行固定存款的收益还小呢?”
工作人员告知陈诚,在电脑的记录里,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份和他同名的保单,每年的分红都将近有2000元,三年相加有5801.04元,加上三年的利息和本金原则上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谢先生近12万元。让人费解的是,工作人员称,保单上的签名和陈诚的相差甚远,不能按这份保单计算。陈诚只好暂时选择放弃退保。
其实,陈诚的遭遇并不特殊。当你在银行排队,特别是存定期或咨询理财产品时,总会有些热情的“工作人员”向你介绍一些“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有以下特点,“占用金额少,收益高:如买10万元此产品,首年只需交2万元,便可按10万元全额计息”;“收益有保证:产品一般都具有保本保息特征”;“有分红:每年按照产品收益给投资者分红”。
实际上,这些“理财产品”只是银保产品,这些“工作人员”也可能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而是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员。而在银监会叫停银保业务员驻点之后,有些银保业务员依然在银行中“便衣”巡视,而银行网点由于利益原因也默许了这种情况。当被“忽悠”的人发现买的其实是一份不需要的保险时,往往7天犹豫期已经过去,而提前退保,则有可能会面临损失最多达8成本金的情况。
银保联手的利益输送链
据了解,我国的银保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经过20余年的发展,规模是扩大了不少,但营销方式依然比较“粗放”。2010年末,银监会就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进行保险销售时不得误导销售。银监会开始发文整顿银保业务,清退银行中保险驻点人员,但治标不治本,收效甚微。
也许两组数据能够相为印证:从各家保险公司2011年年报提供的数据不难看出,银保业务仍是各大险企收入的主要渠道。如中国人寿银保业务收入1449.00亿元,渠道占比45.2%;中国太保银保业务收入444.50亿元,渠道占比47.7%;新华保险银保业务收入566.92亿元,渠道占比59.8%。同时,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各地消协受理的银行投诉中,接近一半属于存款理财变保险。
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要通过银行卖保险?银行又怎么会将本行的存款变成保险公司的保单呢?
某保险公司银保业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选择银行来卖保险,一是考虑到银行客户多、网点多,二是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消费者可能对保险比较排斥,而对银行比较信任,这样,进行同样的宣传,在银行签单的机会要大”。
而在银行方面,“银行员工代卖保险,要么与其绩效挂钩,要么直接从保险公司拿提成。”这位内部人士介绍说,银行代卖保险产品,俗称“银保产品”。对于银行来说,“银保产品”属于代理业务,收入比单纯存款的储蓄业务高,所以一些银行把柜台人员的业绩与推销保险相挂钩,而有不少保险公司还会给银行工作人员20%至30%的保单回扣。而保险公司的返点收入已成为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一大来源。工行某中层干部告诉本报记者,为了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各大银行也是动用各种业务考核指标和绩效奖励措施来推动保险产品销售,“每个季度卖出多少理财产品,多少保单,各分支行都有量的指标。各分支行再将指标分解到银行员工,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奖金,难免进行误导宣传。”工行人士说。
有保险公司高管指出,“银行业务人员对于保险产品和保险知识的专业性有待商榷,尤其是对保险的理念理解得不如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深刻。”记者了解到,很多银行的理财经理,除了考取保险代理资格证外,并无过多的保险专业知识培训。有保险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保险公司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去银行各网点对银行理财经理进行培训,“但是频率并不高,有时候一个季度最多一次。”
银保产品到底能不能买?
通过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分析,上海消保委将银保误导分为6类:不讲保障讲理财;过分宣传高收益;把保险说成是储蓄;隐瞒费用扣除;把长期险说成是短期险;把期缴产品说成是趸缴产品。
“银保产品只是保险公司借助银行的网点进行销售,一旦收益不能兑现,银行是不负责任的。”保险业专家郝演苏表示,储户在购买银保产品时应当注意保留好录音、合同等证据,一旦最终投资产品的收益低于推销人员当初的承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银行向客户提供产品介绍,消费者决定买或不买,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市场行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和消费者是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银行在推销产品的过程中自然会就产品的优点做重点宣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赵锡军同时提醒消费者,应当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其实银行就和农贸市场一样,金融产品也就如同萝卜白菜,消费者要仔细问清楚、讨价还价,以获得足够完整的产品信息。”
实际上,桩桩件件“理财变保单”事件的发生过程几乎如出一辙,无非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动之以高收益而隐瞒风险,投资者心动掏钱的套路。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讲,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投资者被忽悠其实也不能把板子全都打在保险公司的屁股上。
当然,我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证明银保产品多么“坑爹”,而是想提醒投资者,特别是一些年龄较大的投资者,保险的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限通常都比较长,收益计算方式比较复杂。若自己年龄不算很大,并且喜欢“保本+保险”产品特性,那么银保产品很适合你。如若不然,不要轻信“工作人员”的忽悠,最好选择一些其他的理财方式。
保险理财那些事儿
明明是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最后却变成了保险合同;买保险的时候说得比唱得都好听,可售后服务质量却让人说不出口。近几年,人们保险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保险维权的话题再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这些保单里有哪些门道?
现象一 对保险产品风险含糊其词
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将免责条款对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否则保单无效。
现象二 混淆演示利率与实际收益
以现在市场上热销的分红险产品为例,这类产品的收益包括两部分,一是保底收益,这部分是固定可以计算的,还有一部分是不固定的分红收益。在各公司分红险产品宣传单上,都会按照高中低档收益率列举出相应的可分配红利,但这些演示利率都是假设的投资回报率,并不代表保险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因此消费者不能将其与自己可获得的实际收益画等号。
现象三 家财险关键字有歧义
一份保单能生出多重理解,是目前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最典型的例子。投保人在购买险种时一定要问清“哪些情况下可以理赔”,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现象四 当心网上意外险假保单
假保单事件较多发生在以中介渠道销售的短期意外险,包括保险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意外伤害、旅游意外险等。辨别真假保单有一些小技巧:购买保险时注意辨别承保机构的合法性,消费者可以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该机构是否为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保险机构。
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揭牌成立
本刊讯 10月28日,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济南揭牌成立。该公司由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发起成立,注册资本金1.2亿元,重点探索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科技资源的融资担保模式,为进入产业化初期、技术经过中试验证、产品初具模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公司目前已与建设银行等9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银行将以基准利率向公司担保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翟鲁宁厅长在致辞中指出,希望通过省科技担保公司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投融资机制,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探索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尹涛 姜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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