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变身“生态别墅”(2)
■延伸阅读
济南曾经拆除的“野别墅”
济南市政府早在2005年8月就已发布通告,严禁任何村(居)、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在村居(包括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上进行违法建设。
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有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项目,执法部门对此打击违章建筑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记者查阅了这几年济南市拆除“野别墅”的相关资料。
2007年6月,历城区执法局依法拆除仲宫镇东罗园村的四栋“野别墅”,执法人员介绍,四栋违章楼房不具备合法的手续,总体的建筑面积在2000平米,拆除时楼体已经建了约一半的工程,每栋高度在两层以上,在拆除的过程中,户主始终没有现身。
2007年8月,天桥区依法强拆黄河南大坝南侧丁庄工业园内违法违章建筑。被拆建筑是建于黄河南大坝南侧绿树林畔的三栋小别墅,位于一家生产乳制品企业的厂区最北部,紧贴黄河南大坝。天桥执法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三栋别墅无任何规划和施工手续,拆除前已全部封顶。
2008年9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公安、行政执法、建设、环保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对非法占用历城区仲宫镇耕地建设的37栋违法别墅进行了依法拆除。据了解,这37栋别墅是山东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这家公司未经批准,自2006年开始以“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占用济南近郊村庄耕地43亩,非法建设别墅。
■声音
省政协委员、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邓相超——
硬化的南部山区是济南的严重威胁
南部山区是济南的水分涵养地,必须严格控制非法建筑,但是据我从济南市规划局了解到的信息,现在南部山区用的小产权建筑有泛滥成灾之势,除此之外,有的单位在那里建立数千亩的“员工培训基地”,类似的问题性质非常严重,2007年的“7·18”,山洪从南部山区到市区仅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南部的地面被认为硬化地太多,这对济南市区是个严重的威胁。
尽管从2008年,济南市就出台了严格的规定措施,但是的确有有增无减的趋势。这里面有几个原因:南部山区离市区比较近,在市区房价暴涨的情况下,很多经济能力不够的人选择去买小产权房;另外就是一部分自身实力比较雄厚的经商、从政者等,看中了南部山区的生态环境,也喜欢去买个小产权房作休息度假之用;此外,南部山区主要为山地,当地农村的经济水平一般,当他们发现建小产权房的经济效益比单纯的农耕、养殖来得快也大得多的时候,就会积极地建小产权房;再者,济南市有关部门在法规的执行力度上偏弱,措施不到位,处罚的罚款远远小于建小产权房的收益,有时候碍于人情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措施执行不严谨。
总体来说,在南部山区小产权房已成现实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该研究怎么面对,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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