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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四项全能”酒驾案背后的道德困境

2009-08-13 23:01 《齐鲁周刊》/ 王长亮 /

    成都孙伟铭交通肇事案、南京张宝明案、杭州保时捷案、北京路虎案、上海宝马撞死男童案……一系列重大交通事故刺激着国人的神经,并引发出公众对酒后驾车的强烈愤怒。


    而2008年8月发生在济南的一起“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撞死行人+肇事逃逸”的“四项全能”酒后肇事案,正是一出汽车社会中酒文化俨然已经与法理、现实发生悖理的典型案例。


2009年7月,济南交警对酒后驾驶进行整治

 

 

成为酒靶子的货车司机


    2008年8月6日晚8点,暮色悄悄降临,但济南的暑气依然没有消散。丁家庄附近的一家烧烤摊上,烟雾缭绕,累了一天的齐鸣(化名)像往常一样和工友们在这喝酒解乏,桌边是横七竖八的酒瓶。不同的是今天他酒量有些失控。


   “老齐,今天你喝的可不多啊。”“就是,才二两白的。”周围燥热的暑气,让齐鸣和工友们越喝越高,酒场上一向活跃的齐鸣成了“众矢之的”。“谁怕谁啊,来接着喝,我就不信放不倒你们。”醉眼惺忪的齐鸣在桌边昂着头,用力招手。


    30分钟后,喝到脚底发飘的齐鸣才和工友回到公司,刚进公司大门,齐鸣就爬上了公司的大货车。“老齐别开了,你现在连方向盘都抓不住。”“醒醒酒再开吧,要不会出事的。”看见喝高了的齐鸣还要开货车,工友们都七嘴八舌地劝起来。“没事,轻车熟路,怕什么。”尽管工友一再劝阻,齐鸣还是开着货车上了丁家庄南路。


  坐在驾驶舱里的齐鸣,这时才感觉出酒劲真上来了,大脑还算清醒,可眼睛和两条腿却有点不听使唤。“应该不会有事的!”齐鸣心里开始上下打鼓。


    “砰”,齐鸣差点从驾驶座上弹起,紧接着是一下猛烈地颠簸,“坏了!闯大祸了!”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撞死行人+肇事逃逸


    撞击声过后,齐鸣猛地一个急刹车,他急忙跳出车门。有血!齐鸣看着车头的血迹,头皮一阵发麻。


   “老王被车撞了!”“车呢,快报警!”齐鸣往南一看,路边躺着一个人,有几个人一边喊一边打着电话。他隐约看见有人指着他,齐鸣下意识地往南迈了几步,但很快他疾速转身往北跑去,黑暗马上将他吞噬,大货车、哭喊声和逐渐冰冷的尸体被他远远甩在身后。


    之后有过前科的齐鸣,利用他的反侦查能力与济南警方进行了将近一年的斡旋。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区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现场的肇事车辆,他们很快确定肇事逃逸者齐鸣是丁家庄附近一家公司的工人,当时34岁,是济宁市梁山县人。据了解,齐鸣当晚喝了三两白酒和两瓶啤酒,涉嫌酒后驾驶,更重要的是他是无证驾驶,而死者王某也是丁家庄附近的工人,当时正由南向北行走。


    2009年7月6日,数次逃脱抓捕的齐鸣终于在老家被济南警方抓获。目前齐鸣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化酒驾”下的山东出路


    “酒后驾车屡禁不止,除了司机的个人意识问题,和我们的酒文化也密切相关。”当人们都在关注对酒后驾车的惩罚措施时,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则从文化角度进行了反思。


   “中国浓厚的劝酒文化,使司机不喝酒很困难,尤其是年轻人。”王教授对此深有感触,“像我们山东特别讲究劝酒,劝酒者也有一个不清醒的认识,在他们看来,过去喝酒也没发生什么大的事件,于是产生了一个麻痹心理。”


    而正是这个麻痹心理,让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数据一度上升。来自山东省公安厅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省因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8起,占全部交通事故总量的2.7%,死亡97人。


    记者在走访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时,副调研员刘其波告诉记者,今年的1~8月份,仅天桥区大队就查处酒后驾车750多起,其中15人因酒后驾车被行政拘留。这其中因为劝酒而引起的酒后驾车占很大一部分,甚至一些事故中劝酒者和司机同坐一车。


   “现在来看,我们发达的劝酒文化与法律已不相符。”王教授这样评判。那在浓厚的劝酒文化中,司机和社会公众怎样完成避免酒后驾车的突围?


   “对于酒后驾车,无非两个办法,一个硬办法,一个软办法。”王教授认为,“硬控制就是要加大法律行政制裁力度。而软控制也不可低估,我们需要修正已经传承了几千年的酒文化,让人们树立‘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观念”。

 

■专家评点


武玉利 山东国孚律师事务所 律师


酒后驾车什么情况下判死刑?


  《齐鲁周刊》:本案肇事者在事故中,无证酒后驾驶致人死亡,后肇事逃逸,法院在处理本起事故时,怎样来定性?


  武玉利:本案中肇事者无证酒后驾驶,致死一人并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逃逸,都是量刑的加重情节,前科法院也会考虑。


  《齐鲁周刊》:成都醉驾者获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判死刑?全国各省份的判决是否有差异?山东又是怎样的?


  武玉利:成都案是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有死刑,而交通肇事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法律规定全国是没有差异的。目前社会下,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审理是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引起公愤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而该案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