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民间赔偿,路在何方?(2)
譬如,天津广播《法治纵横》组建三鹿奶粉事件法律援助律师团时引用了一句煽情的宣传语:“我不敢定义正义是什么,但是我知道什么是正义的,并为正义而战。”
一时间天津当地11家律师事务所纷纷加入。天津的三鹿受害者有了法律的家。
北京更是由诸多的律师事务所发起自愿的援助团体,声势凶猛指向三鹿民间索赔。
然而,在律师队伍中依然有两个观点在交织。
“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部分志愿律师发表声明呼吁:“在政府的统筹主导下建立全国性的奶粉受害者赔偿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决本次奶粉受害者赔偿及善后事宜”。
更理智者认为,如果没有具体赔偿方案就让奶粉受害人自行去登记债务将是最糟糕的一种状况:“三鹿集团净资产为11.03亿元,而受害人高达20万还有银行、供应商等着索赔,即使三鹿拍卖分的钱也将是杯水车薪。”人身伤害赔偿应该先于破产程序完成,受害人权益应该优先于所有商业债务的赔偿,因此政府部门出台赔偿方案将是受害人比较合理的获得保障的方式。
如今,民间索赔站到风口浪尖,声音却并不是一个风向。
在网上公布的“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名单中,记者找到了两位山东济南的律师。《齐鲁周刊》记者分别拨通两位律师的电话,回答惊人的一致:“在年前已经退出律师团,期间基本没有做具体事宜。”交谈中,他们对于山东的三鹿民间索赔明显不看好,因为“政府已经介入赔偿。”
而且,经过长时间作战,援助团律师人数已从最初的约100名减至现在的11名。
三鹿民间索赔能走多远?
三鹿民间索赔能走多远?或者它是否仅仅是一种法律理想?
“假如我是受害者家长,我不会通过民事诉讼来完成赔偿。”济南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振中对于三鹿事件民事赔偿案并不乐观。
邵振中认为,三鹿事件牵扯的人数量太多,数额太大,“三鹿集团砸锅卖铁也不能赔偿清楚,况且还牵扯到人员下岗等诸多的社会问题。”相反,作为律师的他并不看好民事赔偿,他更多是在期望国家下发统一的赔偿措施实行稳健的赔偿行为。
之所以认为三鹿民间索赔“不见得完全可行”,是有比较充分的力量所左右的:首先,三鹿本身没有那么多的索赔资产,而民间索赔直接指向三鹿集团;其次,三鹿民间索赔已经遭到了来自政府力量的冷淡。
众多言论下,民间赔偿形单影只。
“当然,法院依法受理民事赔偿案是应该的,公民依法起诉也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手段。”
排除金钱赔偿本身,三鹿受害者的家长有更深刻和难忍的情感在其中,诉讼也是一种情绪的释放。
“上诉时间越长,不确定性越大。”三鹿民事索赔的马拉松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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