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有个“顽劣”的童年
■大家荐书
我一直有一个有点说不出口的爱好,就是,就是30多岁的人了还一直喜欢看小孩子的书,遇到不能释卷的少儿读物,我就这么说服自己和别人:将来可以留给孩子看啊。事实上,每当我觉得打开这些书的时候,感觉就像回到了平和安宁的纯真时代,不啻于精神的回乡。
前不久,整理书橱,我发现自己已经积累了不少这样打着传承后人旗号的私藏。我还发现,阅读次数最多的少儿读物有一个共同点——其主人公都不是乖乖孩。小学生时我买过《长袜子皮皮》和 《床边的小姑娘》,后来在同学中流传而不知所终。工作后偶然在书店发现新版,便毫不犹豫地再次买下。《床边的小姑娘》已经变名为《窗边的小豆豆》,但主人公黑柳彻子还是那个因为淘气被退学的小姑娘,她每天放学都要钻铁丝网,把全身的衣服搞得破破烂烂,包括内裤。觉得过意不去,她就跟妈妈说是因为有些孩子往她身上扔刀子。她喜欢跳障碍。有一次跳到貌似沙堆的搅拌好的水泥堆里,越挣扎越下陷,妈妈来找时只露着小脑袋。即使是这样,还是喜欢跳莫名奇妙的障碍。校工清理厕所时离开,只把淘粪口盖上一张报纸,彻子来了兴趣,助跑,正好落到了粪坑里。
这样的一个孩子,在崇尚自然教育、顺应孩子们自由天性的新学校“巴学园”里健康成长。在这所小学里,小豆豆的宝贝钱包掉进了厕所,她找来一把长把舀子开始淘粪池。上课铃响了,校长走过来问豆豆在干什么,豆豆说在找钱包,小林校长只是凑过来像朋友一样说道:“弄完了,要把这些全部放回去呀。”尽管小豆豆丢了钱包,但她这一天相当快乐,因为她从来没有一个人做过这么浩大的工程。如果这事不是发生在巴学园,为了这样事而逃课,小豆豆大概又会被罚站或请家长吧。
我初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也就是10岁吧,我到现在依然记得自己刚刚学会骑自行车不久,高高兴兴地到镇上新华书店买它的那一天。老式的柜台和书架,还有书店门前的大树浓荫,我全都记得。我还记得自己喜欢爬树,即使不是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也千回 。我的裤子上全是树杈拉出的直角形伤口,新鞋子3天就张嘴。我还记得自己中午不午睡,爬到生产队的机井底下,然后爬上来,若无其事地又去上学。我还记着因为自己的顽皮,被老师罚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如病毒般和所有同学离开数米的痛苦。同学们总是跟老师和家长告我的状,回家经常挨揍,上学经常罚站。我记得有个女同学还跟老师报告我课间吃胡萝卜、放学后居然买了根冰棍。我莫名其妙到现在,不懂为什么吃也有罪。当时我们几个村才有一个小学,我自然也没有彻子的幸运,可以去读 “巴学园”。我经常想,从童年到现在,我是否在一次又一次的阅读里,满足了自己“巴学园”的梦想?
《长袜子皮皮》更是奇异,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能捉弄警察,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最棒的是,她自己居住,不用上学。我是否在童年希望过揍我的爸爸也是个船长不在家,希望自己也能像皮皮一样想离开就离开不喜欢的学校?即使到现在,我懂得了父亲的责骂、懂得了读书的重要,但我依然陶醉在皮皮的世界里不肯回来。
评论家们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如果说所谓的成长就是要逐渐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强大判断,小豆豆的行为证明:不扭曲、不压抑,也不向“成熟”原则无条件妥协, “成长”才远离了得不偿失,重新变成了一件自然而美好的事。在某种意义上,那些被尊重、被善待的“顽劣”成就了真正的成长。
为人母后,我经常被孩子弄得想拉开窗户把这么麻烦、挑食、莫名其妙的小东西扔到外面,把这个所谓的上帝的礼物还给他。我振振有词、非常权威地教育她不能挑食、不能撒谎、不能打人、热爱学习,一副当年我爹我妈我老师赏罚分明恨铁不成钢的嘴脸。却越来越崩溃越来越怀疑自己:我有必要这么权威吗?咱也是偷过钱撒过谎挨过揍的主儿,最后找个人结婚了,这个人小时候嫌重把挑的地瓜扔沟里,去偷西瓜还把西瓜挨个戳上个洞呢父母没把我们归还给上帝,我们也就留着自己的礼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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