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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慈善成人礼(3)

2010-04-30 22:00 《齐鲁周刊》/ 吴永强 /

 

中国式慈善的荒诞景象


  1998年8月16日,中华慈善总会、中央电视台、中国红十字会联手,举办了中国第一个电视募捐专场晚会。一下子就筹到3亿多元的捐赠资金和物资。


  慈善总会在北京西单二龙路新龙大厦7层办公,电波一传出,大厦门前的广场、大厦所有的楼层都被人流堵塞了,昼夜川流不息。捐款的、捐物的、捐赠救灾海报的、请求分配救援工作的、贡献点子的,许多家庭扶老携幼地赶来,许多餐饮公司为大家免费供饭、送餐,每天都开出上百号人的流水席……


  一天早上,因为还没到上班时间,警卫不许捐款者进入,等了一晚上的捐助者竟然和警卫发生了冲突。这一次全民族大动员的集体英雄主义,极大的改变了人们对慈善的观念。


  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实施。


  2004年,中国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把从事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定义为基金会,基金会中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该条例被称为中国慈善事业的里程碑。


  然而,四川一家曾经登上福布斯慈善榜的企业家依然很困惑:“我捐赠100万元,还要缴纳33万元的所得税税款,捐款还要纳税!”他捐款迄今没有享受过一分钱的税收抵扣。


  在2009年胡润中国富豪榜上排名15位的陈发树,因设立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非公募慈善资金而卷入了一场巨大的争议。


  陈发树宣布捐出他个人持有的市值83亿元的有价证券——相当于其个人财产的45%,成立一个与其企业同名的慈善基金。消息一出,非议接踵而至。以有价证券进行慈善捐助在中国尚无先例,许多人怀疑陈发树创设基金会的动机是为了逃税。


  情况还不止这些,汶川地震后,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得到20多亿元的捐款,而这个地方基金会当时只有17名工作人员。这笔巨大的捐款成了“悬在头上的堰塞湖”。最终,钱要怎么花,“当然就只能政府来花”。


  “全世界都是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只有在中国,情况完全相反。”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感叹。在不少公益慈善界的专业人士看来,这完全就是“一个荒诞的景象”。


  汶川地震后,正是因为无法提供有效捐款使用说明,网易放弃了原本向红十字会捐赠的千万善款,自己成立了基金会。这让人想起,民国时孔祥熙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很多企业家都不肯捐也不敢捐,大家都知道他会贪污截留,但换成宋庆龄后大家就马上开始踊跃捐款。


  曾经有人怒气冲冲地质问徐永光:“农村教育投入明明该是政府做的事,怎么最后却由我们出钱?”徐永光无奈地说:“很大程度上,现在不少民间捐款其实是在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