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之困
自2003山东省颁布实施《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以来,我省遗体捐献已走过了将近十年的路程。
和器官捐献相比,对大多数人而言,“遗体捐献”这个词语还显得相对陌生,即使有所耳闻,也大都避而远之,这使得遗体捐献一直在困境中前行,而遗体捐赠的十年困局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却不可估量,从医学院校的教学和科研质量到整个社会的医疗水平,均因此而裹足不前……
孤独的遗体捐献者
“如果我不行了,就把遗体和器官捐了吧。”这是于啟旭意识清醒时对妻子的嘱托。
1965年出生在山东莱阳市羊郡镇的于啟旭生活在一个普通农户家庭,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一辈子没有外出打过工,只是依靠家里的两亩半分地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以前我们在电视上看到过相关的报道,当时我们就约定好,当60岁以后,孩子都成家了,我们死后就将器官捐献出去。”在于啟旭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妻子孙爱丽毅然决然地替丈夫作出捐献遗体的决定。
但这样的决定让家里的老人并不能接受,于啟旭80多岁的母亲非常抵触,她坚持“入土为安”。但对丈夫想法的支持和理解,让孙爱丽更加坚定的说服家人。
“这样的捐献并不是“卖命”,只是希望能帮助其他人延续生命。”这样的解释一遍遍告诉母亲,最终取得了老母亲的谅解。
当躺在ICU病房里的于啟旭因脑动脉瘤破裂,病情恶化生命垂危时,守在重症监护室外的儿子深深理解父母的苦心,和母亲一起联系了红十字会的相关部门,代表于啟旭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相关表格。2012年6月27日下午15时18分,于啟旭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进行了器官捐献。截止到目前,他的器官已经挽救了3名重症患者的生命,让2名因眼疾失明的患者得以重见光明,而他的遗体和心脏则用于科研教育事业。
于啟旭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但他是孤独的,像他这样死后进行遗体捐献的人屈指可数。
自2003年3月1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以来,截至2012年5月底,近十年的时间里,山东省共有3600人报名登记遗体捐献,实现捐献402人。“遗体捐献的数量不能满足科研和医学需求。两项数字与山东省的人口规模相比都显得太少。”山东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说。
省内一位社会学专家这样告诉记者:“国外信基督教的多,认为身体不过是灵魂的寄居之所,死后灵魂升天。身体不重要,所以捐献率高。东方信佛教,认为人还会转世,所以身体要保持完整和安稳。”
身处这样的文化中,加之别人的看法左右自己的生活,有人想捐献也阻碍重重。这位专家曾认识的一位40岁左右的干部急性脑出血猝死,他的妻子是某大学医学院教师,想进行遗体捐献。等各方准备好,她却变卦了。只因她母亲的一句提醒:“人家会说你对他不好,说不定早就盼他死”——丈夫家在山东农村。
“10%”困局:从意愿到实现有多远?
1982年,上海领全国之先最早启动了遗体捐献工作,到今年已经30个年头。目前,遗体捐献登记人数占全国的31%,实现人数占全国70%。
与全国形势呈现一边倒类似,山东省同样存在着东西部的巨大差异。
青岛是国内较早开展遗体捐献工作的城市,从1982年起,共有2000多人签下了《自愿捐献遗体(器官)志愿书》,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二;青岛共有274名爱心市民捐献遗体,占全省的一半还多,这一数字在青岛大学医学院人体形态学实验室的墙上被醒目地张贴出来。
而在孔孟之乡的济宁,却是另一番景象。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目前济宁市已捐献遗体的仅有9人,登记捐献遗体的不足50人。”济宁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唐秋美说,2003年,《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发布后,济宁市红十字会就通过媒体公布了捐献遗体联系电话。
“我们做了很多努力,但捐献遗体的人数并不多。”唐秋美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济宁市为孔孟之乡,受传统文化和风俗观念的影响较深。市民们认为,入土为安才是告慰亡者的最佳方式。
除了遗体捐献的总体数据少得可怜之外,另一个数据同样不容忽视,遗体捐献的实现人数和最初登记人数的比例仅为一成,“多数都反悔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志愿者捐献遗体前,家属必须签字,还要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实现捐献。之所以要求家属签字,是因为一旦捐献者去世后,如果亲属不同意,遗体登记接受站同样无法接到志愿者的遗体。
在采访中,记者得知,有些志愿者去世后,他们的家属作为指定的捐献执行人,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没有完成遗体捐献。有些家属即使同意捐献了,也会提出种种疑问和要求,干扰了遗体捐献工作。
山东省红十字会负责遗体捐献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我们常常碰到,老人有捐献的意愿,但是子女不能接受,即使老人和孩子都接受了,家里的亲戚还是不能接受;而且接受单位在接受遗体的过程中,经常会亲戚好友的不理解,把工作人员赶出门外的不在少数。执行人反悔的比例很高。”
即使同意了遗体捐献,家属也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
“志愿者去世后,我们去执行捐献,有的家属脸色很不好看,会提出让我们给逝者买一套新衣服,”省红十会的工作人员说,“还有的会提出事后要骨灰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捐献者的遗体要在医学上多次利用,采取集体火化的形式,已经无法分辨出来了,但是他还是会取一罐骨灰回去当做安慰。”
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表示,遗体捐献本身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为,是捐献者本人有意愿,并且和亲人沟通好之后才会提出申请。目前,国内遗体捐献尚无法律法规保障,只能靠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来执行。遗体捐献应尽快立法,有了法律保障,就可以遵照捐赠者本人的意愿,依照法律程序捐赠遗体,避免因亲属不同意捐赠而产生的矛盾。
“大体老师”的短缺与无奈:解剖动物尸体的学生能给人做手术吗?
“我们管这些遗体叫做‘大体老师’,他们也是我们的‘无言良师’。遗体捐献者过世后在零下30度保存,教学使用期复温到4度固定,能保证遗体的新鲜程度,让我们能在最接近真实的人体上进行解剖学习。”毕业于山东大学医学院临床专业的若晴(化名)对记者说:“每次解剖课前,我们都会举行一个简短的仪式。首先大家首先要进行集体默哀,有时还会献上鲜花,然后默默说一句‘老师,我们开始了’,他们为我们创造条件,我们对此打心眼里尊敬和感谢。”
因此,医学院的师生对待“老师”是慎之又慎,就像对待真正的病人一样郑重严肃。因为任何一个操作失误,在临床上都可能导致真正的死亡。
但是对于医学学生而言,这样零距离接触真实人体的机会少之又少。遗体捐献困局的另一端,是省内医学院校的极度紧张甚至短缺的教学资源。
作为省内最早一批遗体捐献的接受单位,山东大学医学院遗体捐献中心主任尹群生表示说:“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院的解剖课,虽然这几年遗体捐献数量有明显上升,但是遗体资源仍非常缺乏,可用于解剖教学的遗体每年大约十几具,随着学院的扩招,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学生课堂教学。没有经历过解剖实践,学生缺乏人体形态学的概念,会严重影响医学教学质量。”
据了解,人体解剖学是了解人体结构的基础课,医学学生正是从志愿者的遗体上,认识了第一根动脉、第一根神经,最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生。而一位眼科医生走上手术台前,至少要经历50次眼睛解剖的实践。
尹群生介绍说,山东大学医学院所有学生基本都需要上人体解剖课程,包括药学、口腔护理、影像学的学生,可是现在医学院学生越来越多,大概有好几百人,而且系统的人体解剖每具遗体只能进行一次,因此对遗体的需求量非常大。受此限制,某些专业的学生只能是看一看而无法亲手进行操作。
记者了解到,山大医学院的状况还算好的,而在省内的其他一些医科高校,遗体来源更为紧张,有些学校甚至放弃了人体解剖,改为放录像完成教学。
若晴说,在最近的一次学术交流活动中,省内一所医学院校的同行告诉她,因为没有遗体,上解剖课时只能用动物尸体代替。“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能给病人做手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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