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三十年:改变或被改变的面孔(2)
王海并未料及会一夜成名,他也不会想到,在他投身打假的第二年,全国各地出现了许多模仿他的人,如刘政军,虽然他们的行为备受争议,但无论争论如何,“王海们”的行动已经成了一种普法宣传,它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49条的内容。
十几年之后的今天,打假市场日益萧条,甚至原来靠打假而赫赫有名的王海也承认,当职业打假人也有心无力的时候,只有发挥广大消费者的正确消费习惯,才能遏制假货流行。
丘建东:公益诉讼第一人
丘建东,福建龙岩人,因1996年的“一块二”官司和2006年因公益诉讼获得政府奖励被称为“公益诉讼第一人”。
1996年,福建龙岩的丘建东因为在北京打公用电话被多收费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消法”索赔1.2元,时称“公益诉讼第一案”。在为这1.2元诉讼标的付出了数百倍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后,因电信部门积极整改等原因,丘建东最终撤诉。之后,丘对此类公益诉讼乐此不疲,又先后就有关部门强收话机维修费、有线电视收费不合理等打起一系列官司。
2006年4月13日,丘建东把福建省上杭县邮政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因上杭县邮政局多收取了10元的特快专递费用。后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新的快递收费标准即实施,丘建东撤诉。随后,丘建东以诉讼避免了因邮局错误收费标准而使用户利益损失为由,根据《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中关于公益诉讼行政奖励的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政府给予其475元的奖励。2006年10月,政府给予其800元的行政奖励。此次政府奖励公益诉讼第一案中,虽然仅获800元的奖励,但这是消费者第一次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公益诉讼奖励。
“800元进账了,要钱的目的是什么?钱并不敢多要,主要是为了获得政府对公益维权事业的承认。”丘建东此后在多个场合意气风发地说:“十年前,我创造了‘一块二’官司,此为中国公益诉讼第一案,十年后又创造了全国第一的政府奖励公益诉讼案。”“要有一部分人,至少法律工作者应该站出来为权利而斗争,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才不至于在‘集体无意识’中被否定。”
朱明瑛:明星维权路
2004年11月12日,北京建国物业公司将朱明瑛起诉至朝阳法院,索要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一万多元;2004年11月29日,朱明瑛出庭,称拒绝交费是由于建国物业进驻时没有征求多数业主意见,她坚称物业公司收费不合法。
此事经8个月的拉锯战后,以物业公司撤诉告终,朱明瑛表示,鉴于该物业公司对其名誉和身心健康造成的恶劣影响,将保留起诉北京建国物业公司侵犯其名誉权的权利。无独有偶的是,蒋雯丽、赵本山、孙楠等众多明星也都有过和物业有关的维权官司,作为资源集中拥有者的明星们,维权尚且如此难,他们的“名人效应”应当给消费者许多启示。
马俊仁:成于“马”,败于“鳖”
马俊仁,前“马家军”主教练,后逐步淡出公众视野。
1993年,随着马俊仁执教的“马家军”崛起,“鳖精”这种“神奇”的东西风靡了整个中国。电视广告中马俊仁带领弟子们信誓旦旦:我们的成绩都来自“中华鳖精”。短短几个月间,中国冒出了数百个“鳖精”品牌,从口服液到冲剂,从药品到食品,都跟“鳖”挂上了“亲戚”关系。
1995年,《焦点访谈》记者实地暗访,发现江苏某厂制作“中华鳖精”的过程:偌大一个鳖精厂仅有一只鳖,还是养在后院的池子里。那成箱运到市场的鳖精产品只不过是红糖水。于是,一夜之间,一只老鳖烧20吨“中华鳖精”的事实传遍大江南北。曾经辉煌一时的中华鳖精彻底垮台,并从人们生活中消失。而马俊仁为首的“马家军”的公众形象也因此事一落千丈。
马俊仁的前车之辙并未被后人足够冰鉴,远的如张婕、张国立夫妇,近的如去年的侯耀华代言风波,人们不断思考,明星代言,究竟公信几何?有关部门针对明星代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正在出台和修订。
田文华:鹿死谁手?
田文华,原三鹿集团董事长,2009年1月22日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9月,三鹿集团被曝光旗下婴儿奶粉导致全国多名婴儿出现肾结石,后被查出其中含有三聚氰胺。2008年9月9日甘肃《兰州晨报》报道,14名婴儿同患肾结石,三鹿奶粉事件逐渐被全国关注。9月11日,国务院成立联合调查组,三鹿奶粉事件逐步清晰。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氨的污染,导致大量的婴幼儿患肾结石。此后,事态演变超出所有人想象,“毒奶粉事件”的生产者并不只三鹿一家,伊利、蒙牛等知名品牌悉数上榜。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30万余人。不久后三鹿破产。
与此同时,也有她的同行登台一呼,放言“救救民族工业”,却在丑闻曝光之前大规模抛售个人股票。
其实,因消费者维权而锒铛入狱的田文华,身影有些太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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