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们的生意经
造谣的逻辑是“先赚名,再赚钱”,造谣本身并不产生收益。通过造谣,吸引粉丝关注,而粉丝则成为后期商业炒作的基础。尔玛公司此前曾表示,在策划“凤姐”时,他们事先就与南京一家整形医院谈好商业合作。
造谣的逻辑:“先赚名,再赚钱”
1947年产生了一条著名的谣言决定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也就是说,谣言产生跟事件的重要性和事件的模糊性成正比,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几率和效应越大。
杨秀宇和秦火火的造谣路恰好说明了这一公式。
2006年,杨秀宇注册成立了尔玛公司。从这一年的“别针换别墅”开始,杨秀宇几乎每年都要制造一起轰动网络的热点事件,如最美清洁工、郭美美和干露露等事件,耸人听闻又吸引网民眼球。
秦火火的加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秦、杨二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挑动民众不满情绪。二人还捏造了所谓雷锋生活中的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
在一个个网络谣言的背后,其所在的营销公司也由此实现了“影响力变现”:先利用谣言引起网民关注,积累起一定影响力,再利用这些影响力,帮助企业营销,把虚无缥缈的粉丝变成真金白银。此外,该公司还一直以非法删帖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赚钱。
据杨秀宇证言,他的公司一年的收入达近千万元之多。
与杨秀宇和秦火火不同,微博上拥有110万粉丝的周禄宝则热衷在网上搜集负面信息,在精心选定目标对象后,以在个人微博、博客等发布或扬言利用自己的媒体资源发布负面帖文、揭露对方隐私为由,实施敲诈勒索。
目前,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三座寺庙、道观和一家开发商,已经查实的敲诈勒索金额接近百万元人民币。
其实,造谣的逻辑是“先赚名,再赚钱”,造谣本身并不产生收益。通过造谣,吸引粉丝关注,而粉丝则成为后期商业炒作的基础。尔玛公司此前曾表示,在策划“凤姐”时,他们事先就与南京一家整形医院谈好商业合作。
“意见领袖”的商业运作
杨秀宇所在的尔玛公司造谣炒作的方式是,尽可能多注册账号,同时也形成了商业合作或者互助转发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人发布微博,其他圈内人转发,互相推荐,形成网状的传播结构;二是大V转发这些微博;三是花钱请一些账号转发,根据粉丝数量,每条转发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
网络中大V早已成为营销的重要推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营销人士对记者说,网络大V们赚钱路径就是“先出名,再收钱”。在网络中首先要出名,但通过正常的发帖、转帖很难达到出名效果,而造谣就成为快速出名的绝佳方式。盯住名人、热点事件,并通过造谣吸引微博粉丝关注,成为出名的捷径,而这些粉丝也成为日后该大V商业运作的基础。
该人士介绍称,其实在网络造谣传谣利益链条中,各方都成为受益者,网民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凭借网络营销公司、水军在网络中的广阔覆盖,加之大V又对谣言背书,从而形成一条完整网络变现的产业链。
据记者统计,新浪和腾讯微博中,持有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3200个,持有千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220个。这些大V在行业中普遍被称为“意见领袖”,不但带动了微博用户的活跃度,也能将自身粉丝数直接转化为自己的收入。某些网络中的大V为了不断吸引粉丝关注,以“求辟谣”方式转发一些未经证实的谣言,从而成为谣言的“二传手”。
据一位企业微博营销负责人介绍,自己企业曾与多名粉丝超过百万的大V合作,几条微博下来,价格超过5万元,虽然价格不匪,但效果不俗,2小时内转发和评论就过万,而长尾传播则更加明显。
上述人士提供的一份网络大V转发价目表显示,草根大V转发内容,通常价格在100到3000元不等。一些超过千万粉丝的大V,为自抬身价,甚至不接受直接给钱的方式,营销公司可以利用这些超级大V,为公司旗下其他大V带来更多粉丝,从而获取更大利益。除了大V外,影视明星大V账号更加值钱,转发价格最少都在万元以上。
一位曾与某微博粉丝在500万以上的草根大V有过合作的人士表示,经由公关公司牵线,该大V发布软性广告内容微博,几条下来价格高达7万人民币,但效果不俗:不到一个小时就获得了上万的评论与转发。
“如果付费内容是攻击竞争对手的谣言,可能更贵。”上述人士称,一些公关公司自己运营营销账号,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推广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而普通的营销账号价格从100至3000元不等,一般团队运作的明星大V,基本在1万至10万元不等。
实际上,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也正在打击以大V“求证”的方式传谣行为。不久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有关负责人曾介绍,有一些所谓“大V”账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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