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禁锢女性的“刑具”
是谁让女人变难看——
时代感是女人的造型光,投射在女人的眼神、表情、妆容、衣着、言谈、举止里,女人努力照着自己想象中美的定义让自己漂亮,也是潜意识中照着当代对美的定义让自己好看。女人好不好看,还跟男权有关。有时候,美丽也是一种刑具,一种禁锢。
刑具1:缠足
代表人物:潘妃、潘金莲
禁锢目的:强化了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强化男女有别的性别规范
缠足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相传缠足始于五代,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宋代以后曾被作为宣扬女性道德的典范被推广,而小说《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则恰是因为一双三寸小脚备受追捧。
刑具2:束胸衣
代表人物:郝思嘉、晴雯
禁锢目的:最大限度地展现男权审美下的女性性感
内衣曾一度充当过男权社会控制女性的“刑具”。在我国宋明理学昌盛的时代,女子需用布带束胸,以取消胸部线条,抹杀性别之美。明清时期的女性贴身内衣“捆身子”,就专门用于束胸。“捆身子”胸前有密密一排纽扣,将胸乳紧紧扣住不仅影响胸部发育,还会造成乳孔堵塞、胸部变形。同样,16世纪的欧洲也流行束胸衣,以期长大后成为细腰美女。西方小说《飘》和东方小说《红楼梦》中都曾对此作出描述。
刑具3:牌坊
代表人物:广元昭化吴梅氏、徽州吴氏等
禁锢目的:性压迫、为夫守节
从宋朝中期开始,朝廷大力推行程朱理学,提倡“妇道从一而终,岂以存亡改节?”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下,所谓“节妇”“烈女”大量增加,据《古今图书集成》统计,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3.6万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微省休宁县就有2200多人。至今在安徽还有一个牌坊群,有明、清时代的牌坊近20座,其风格、布局为世界所少有,其中大部分与贞节有关,并伴有烈女祠。
刑具4:裤子的穿与脱
代表人物:邢燕子、朝鲜女性
禁锢目的:意识形态下的美与不美
裙子和裤子本身并无美丑之分,但穿或脱的权利却意味着女性权利的变化。从拿破仑的禁止女性穿裤子,到黑色西装革夹克搭配窄窄的裤脚的香奈儿出现在时装舞台上;从领袖一句“男女都一样”的号召举国列宁装男女穿一样,旗袍、裙子是罪恶,到无论春夏秋冬,朝鲜妇女都响应金日成号召,坚决只穿裙子——女性穿衣的不自由,更多是女性权利的被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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