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发展中的山东政法学院
访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士昌——
山东政法学院是省内独立设置的唯一一所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学校党委确定“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把特色发展作为兴校之本,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办学内涵的迅速提升。
记:山东政法学院如何选择特色发展?
张:我们作为新建普通高校,办学底蕴和条件等都与传统综合性大学存在差距,只能集中力量一点突破,特色发展势在必然,我们确定了三个基本定位,即:教学型院校办学类型定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面向定位,将学校有限的资源用于最体现学校特色、学术优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科专业的建设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铸造明显有别于其他高校的办学风格,打造“山政特色”。
“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是学校党委结合教育发展规律和自身特色确定的适合我们发展的基本战略。“错位竞争”是我们针对传统大学确立的发挥自身相对优势的竞争策略。即在办学定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服务面向,课程设置等方面主动错位,后发争先。“特色发展”是在学校规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其它大学实现错位设计,构筑政法特色。即以法为主,法律与其它学科相融合;学科上贴近法律实践;人才培养上,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特色;学校建设不搞大而全的模式,坚持小而雅,精而美的办学思路。以社会需求特别是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实行个性化教育和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个性化、复合化、融通化三位一体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记:山东政法学院如何发挥特色学科专业在特色人才培养中的支点作用?
张:我们把法学学科作为龙头,带动相关联的学科,逐步建成以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为重点的法学主干学科和多学科相互支撑相互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法学学科已跻身全省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团队,在省属高校法学学科中,我们是省内首家全部拥有“三重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学科。刑法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是省级重点学科,证据鉴识实验室是省级重点实验室,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是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们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进一步增强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厚度与深度。
记:山东政法学院如何实现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元分流,保障学生就业?
张:学校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在充分考虑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学科专业的共性需求与社会实际需求,体现学生的自主选择与个性发展,培养一专多能、具备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实施《山东政法学院特色人才培养行动计划》,通过“分流培养、大类培养、订单培养、复合培养、联合培养”等措施,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模式与人才培养规格的适应性。按照“突出实践性教学、突出个性化教育、突出学习能力培养”的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方法改革,以建设十大特色项目为载体,以构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为保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特色鲜明的山政人才培养体系。实践证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效果明显,学生就业实现分流,出口畅通。2012年,毕业生正式就业率为81%,总体就业率为93.6%。其中学校突出行业特色,与监狱管理局等部门合作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监狱学专业就业率达到100%;各级各类公考录取率大约17.15%,主要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和监狱管理局等政法部门,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远远超出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参考率在95%以上,通过率2009年以来均保持在50%以上。多年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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