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税不能扼制房价
水皮 原名吕平波,1964年生,《华夏时报》总编辑。中国著名财经评论家,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特约评论员。
黄汉权一夜成名。
这位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在回答记者如何看待房产税开征时机时表示,三年内免谈。出乎黄汉权本人和记者意料的是,就这么一句话,到网上就被标题成了“发改委表态房产税三年免谈”,并因此引出发改委的澄清说明。
黄汉权当然不能代表发改委,甚至都代表不了发改委产业研究所,黄汉权的言论只能代表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这是常识,既然如此又何谈官方立场?本来就是以讹传讹的事,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房产税出还是不出,至今我们也没看到有哪个权威官方部门表过什么态,传言满天飞,版本天天改。税的问题事关千家万户、人民切身利益,不是小事,不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博弈,不取得相当共识,不经过纳税人同意,一方面法理上站不住,另一方面操作上也难以落实。这是一个立法过程,水电涨个价还要开听证会,难道房产税这么大的事连个形式过程都可以省略吗?
中国房地产市场恐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市场,国外那些概念拿到中国难免张冠李戴,弄巧成拙。比如中国的土地名义上是国家所有,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税在中国就不成立,但尽管土地国家所有,但老百姓买房却又要一次性购买70年土地使用出让权,这个使用费算不算税?如果算,岂不是重复征收?不算,又该算什么?再看房产税,1986年国务院通过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说的非常清楚,征收的对象是营业用房,有租金的按租金12%征交,没租金的所谓无租营业用房按剩值1.2%征收。个人自住用房是免征的,为什么要免个人自住用房,因为我们已经交过70年土地出让金了。而不管是物业税也好,房产税也好,之所以会进入我们的视线,初衷都源于调控过热过高房地产价格。专家们善良的天真的认为,如果把70年土地金取消改为每年征收物业税,房价地价基数就会下降一大块,但现在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你砍人家的命根子人家干吗?最坏的情况是,土地出让金没取消,又在这个基础上每年收取变相物业税;房价不但没有降下来,反而我们的居住成本又上升一大块,老问题没解决又添新问题。
既然一切问题都是由房价过快上涨引发的,要解决的又是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房价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上涨,在脱离了人民正常收入之后还能如此上涨。是真实的居住需求吗?如果是,加税能不能解决问题?不能,因为大家不可能要交税就不住房;如果不是,那么加税无疑之中就是伤害了原来就因为房价上涨而受伤害的老百姓,因为中国现在是世界上贫富分化最厉害的地方之一,中国有钱人的财富远远超过穷人的想象,让富人和穷人一样等比例交税,富人根本无所谓,穷人恐怕生存都成问题,所以加税不能扼制房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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