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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玉雪专栏:出逃与无处可逃:一部炎凉书

2015-06-23 10:50 未知/ □顾玉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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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走

  一觉醒来,发现枕边人来自外太空。可不可怕?

  这是亦舒小说《异乡人》里的镜头。但成人的世界打逛久了,才发现,光溜溜脑壳绿脸呲眼并非最可怕,人心,才真正可怖。每个人都疲惫不堪地活在世上,最终都成为生活的炮灰。而怀旧是一种逃避,它让你回避现实的失控。出走也是。

  关于出走的记忆,十岁之前大抵是在天黑时还想出去找小伙伴玩而疯狂冲出家门,然后又被大人们一把拽回来的惨痛。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说走就走的出走,是在高二,那年我十五岁。

  十五岁少女的出走,自然是出了比考试作弊要严重一万倍的“大事儿”,这件“大事儿”,与荷尔蒙的冲动及其带来的羞耻感有关。简单来说,我收到了人生第一封情书,然后神思恍惚慌不择路之下被我妈成功地发现了端倪。

  那是个手捧琼瑶小说眼见春花开秋月落都能怔怔落泪的年龄,偏又身处一个电视里的接吻镜头都让父母尴尬难言讳莫如深的时代,“情书被发现”这件事的罪恶感足以让我产生永远离开这个地方的念头。

  从物理上来说,我远离外界,之前没出过远门;从精神层面来说,父母老师们早为我建构起一个自洽的世界。在这样的出走发生地,我当然不会理解皮波·戴尔波诺在《流浪汉》里耐人寻味的追问:你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吗?你知道自己将往何处去吗?但出走,在一刹那对我意味着免于恐惧的自由。

  离开,即是意义。这个念头,从一丝细不可闻的闪念,直至淋漓成雨,笼罩天空。

  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偷钱。夏天的夜晚,汽车的轰鸣声从远而又远的彼处袭来,但立刻悄无声息。窗外的街道也静悄悄的。只有墙上的钟表随着时间的脚步敲击着我的心弦。

  我偷偷潜伏进了父母的卧室,在父亲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百块钱。几个小时以后,我便坐在了开往济南的长途汽车上。之所以选择济南,是因为我的姐姐那年刚大学毕业分配在这所城市。

  这之前,我对于姐姐的离家在外,最清晰的概念便是她每次放假回来怎么都穿那么好看的衣服,这让整日穿着男女不分的校服的我艳羡不已,暗自垂涎的结果便是每每都要在她离家前夜死缠烂打截留一二。

  天黑的时候,我找到了姐姐的宿舍,她床头上方贴了一张奥黛丽赫本在《蒂凡尼早餐》里的剧照,她嘴里叼着一副太阳镜,对着我端庄地微笑。对于只熟悉一个叫马克思的外国人的我来说,赫本来自异乡的微笑,仿若巨大垃圾场里的花朵,火辣辣地灼痛了我身体的某个地方。

  我们已在水草丰足的地方/驻扎了身体和灵魂/陌生人却带来棋子/教我们学会犹疑,拼杀/和不甘的死亡

  当然,我后来知道,赫本是一名吸烟者,1993年死于癌症。二战带来的饥荒和贫困让她严重营养不良,胸平、腰细、锁骨突出。16岁时,赫本随众人涌到街头欢迎进城的英国军队。一个英国士兵给了她一条巧克力和一条香烟,从此,这两样东西即是她的自由和快乐。

  我已经不记得父母是如何处置一个青春期少女的荷尔蒙问题了,但这次自我的流放,让我发现了我的香烟和巧克力,从此成为无数次想要出走的西西弗斯。

  二、异乡

  最近一次大规模地出走,起源于一场对熟悉生活的恐惧。那时因为工作上的一个项目,每天走出办公室的时候都已深夜,街上昏黄的路灯让疲惫转化为了黑洞般的厌倦感。过度的自我禁锢带来可怕的麻木,和我持续与之战斗的抑郁。

  这座城市所有成为城市的特质,从雾霾的天空到行色匆匆的路人,从办公室的打卡机到逼厄的流程,都成为束缚自由的万恶之源,发酵出一个加班狗对“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对一个陌生之地的相思成灾。如同现在的嬉皮士青年对于美国60年代的幻想,理想精神、浪漫主义,还有大麻和性解放……就我而言,一场出走成为自由和快乐的最佳载体。

  但很少有比我更拙劣的出走者了。

  段子曰:著名路痴良牙和乱马约定在自家后院打架,出门右拐就绕了日本一圈,把乱马等成了狗,从此良牙不战成名。成年后越发路痴,又越发惧怕与人相处必须时时端起的礼貌周到,没有任何攻略和计划,我独自跌跌撞撞飞到了拉萨。

  二零一五年五月,当我坐在吱呀作响的人力三轮车上穿越拉萨的大街时,有一种气息是扑面而来的,藏族小伙把车蹬得飞快,大声唱着我听不懂的歌。道路远方的雪山和大片纯净到不像话的白云让快乐像胸膛深处伸出的一只手。

  我用了大量时间在各种隐藏在幽深长巷抑或是繁华街头的藏式茶馆喝茶,看窗外两个藏族孩子踢足球;一个老阿嬷走累了,进来吃碗面,看我的甜茶喝完了,又给我倒上一杯。

  这是他们熟悉的生活方式。对我而言,陌生所带来的是一种无根的自由。在行程中,我试着观察陌生人的表情,和他们交谈,品尝他们的食物,进入他们的客厅,倾听他们的往事……

  与很多人一样,我也喜欢坐在大昭寺门前看藏民们虔诚的磕长头,晒着太阳消磨时间。据说朝圣者都是代表一个村或家族,他们用板车拖着行装,风餐露宿,不避雨雪,一路磕着等身长头,经年跋涉来到大昭寺前。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个,才算是一轮完整的磕长头。

  有一个不停重复这个仪式的内地姑娘,我看了她好几个小时。我能看到匍匐在地的她纤细的腰肢,涌动的乳房,以及瘦骨嶙峋、孤单生香的脚踝,但我始终没有看到她的脸。

  我们不喜欢陌生人/他们在雨天推门而入/他们的脸笼罩雾气/潮湿的手指微微闪烁/暗示我们忘却的来路

  我期待自己像是浮萍一样,从这条河流飘到那条河流。但我不是浮萍,无根的自由带来的喜悦也注定短暂。虽然有意放慢速度,可当我随着旅游大巴走进西藏的深处,异乡的陌生感仍像冰川一样迅速融化,把我再度裸露在熟悉造就的厌倦感中。

  这种熟悉,更多的是出于对同类、对人的熟悉。你以为的彼岸,往往是另一种此岸。人心,仍是那个人心。欲望,仍是环球共此凉热。

  灵魂的出走,似乎成了现代人共同的宿命,也曾对我充满浪漫的诱惑。在现代世界,倘若你想成为一个创造者,多少要宣称自己是大地上的异乡人,你要表现出与熟悉世界的强烈冲突,你要逃离、反叛自己的环境。但这种反叛带来的兴奋往往瞬间即逝,直到下一次。

  在通往世界的途中,偶见的内心追问,更多是暂时的情绪,而不是深沉的情感。我还生活在生活的表层,连接灵魂深处的根还在生长,它需要真正的恐惧与爱。

  出走更深的意义是什么?是加缪说的吧,旅行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恐惧。当旅行者远离了熟悉之地,一种模糊的恐惧随之而来,他本能的渴望旧环境。正是在恐惧中,你变得敏感,外界的轻微变动都令你颤抖不已,你的内心再度充满疑问,要探询自身存在的意义。人类的所有知识、情感、精神世界,不都因这追问而起?

  三、归来

  2011年,我曾为了一期封面选题,和两个同事用了四天时间沿着《金瓶梅》的路线行走,一路上有几个挥之不去的镜头。

  在临清城外的歇马亭,一位轮值的婆婆在神殿前的椅子上默默抽烟,殿外,几位花枝招展的女子却围着一面“神机妙算”的算命摊子,虔诚谛听。

  而在临清最大的大宁寺,正逢法事,袅袅香火间,主持和尚的手表分外耀眼,身着“海青”的居士们庄严诵经,一个位于其列的十几岁小姑娘却在东张西望,不经意间闯进了镜头。

  她、她,还有他,他,对于生命和信仰,都有着怎样的参悟?

  回到400年前,在这个位于运河旁商业鼎盛的清河县里,从主角西门庆到他的朋友、亲戚、妻妾、佣人……充盈着饮食男女的“人之大欲”。然而《金瓶梅》读到最后其实是个深沉的悲剧——作者显然不认同笔下这些人物的欲望追逐会是生命的终极出路。但在撕开了价值的假面具,又否定了世俗欲望之后,人将何去何从?

  在很多小城,包括我的家乡在内,很少有人会问“活着是为什么”,“生孩子是为什么”,“为什么要结婚”。她们是随着规则随着传统随着本性去做的,但我痛恨做人生的战略规划,我不想盘算我将来的岁月。

  如冯唐言,生命太短了,瞧见过几个好看的人,谈过几场无疾而终的恋爱,看过二十来届世界杯和奥运会,开坏三四辆车,睡塌一两张床,喝掉六千瓶啤酒,用光一千多管牙膏和手纸,你我就此无疾而终,尘归尘,土归土。时间是个不懂营私舞弊的家伙,眼见着,眉眼成了龙须沟,腰身成了邮政信筒。

  当大部分人把异乡当成了家乡,大概每个人都曾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来这样一座城市生活呢?为了走一段路眼睛里必得进三颗沙子,或是为了这肆意的狂风,要么推着你往前走,要么拦得你抬不起头?

  不正是那点仅存的渴望吗?相信这座城市赐予自己的那份美好将至,无论或早或晚。如若这份渴望不在,声色犬马、美轮美奂,那又如何?

  但如何描述这些年间我们的流离和变迁呢。在他乡,你往往会陷入新的困境——隐匿于陌生、庸常的日常生活里。异乡总不是这么浪漫,正如昨日的异端总是轻易化作今日的流行,正如贫穷艺术家并不总占据道德与审美上的制高点,正如最春花盛开的笑背后也许是寒彻入骨的冷,正如最昂扬的斗士也可以是最可鄙的投诚者。

  当年我们用挥斥方遒的青春承载起的鲜衣怒马和海誓山盟,如今都碎成了一地尘土。

  1775年,当年轻而浪荡的歌德来到小城魏玛,他根本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呆上一辈子。他觉得自己是个大城市青年,迟早要离开这里去征服世界。可当他来到“大城市”柏林的时候,却没有产生想象中的归属感。普鲁士贵族的势利眼挫伤了他的自尊,他余生留在魏玛。

  我期待、却可能永远也成不了加缪式的出走者。他在一个充满着溃败与挣扎的时代生长,旅行与写作、武装抵抗一样,是他重构意义的方式。他对于生命的理解,或许只有浸泡在基督教气氛中的人才能真正理解。

  我们穿行于火光和刀光之间,却不能在灰烬中和解,要么坚持底线,要么和生活狼狈为奸,此事古难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