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三千年与无赖文化——中国“裸”官报告
官场三千年与无赖文化——中国“裸”官报告
潜伏中国:
118万“裸”官的贪腐突围
2013年的9月,注定是一个在中国司法史上刻下重痕的秋季。
张曙光等贪腐大案相继开庭,这些涉及高级别官员腐败的案件,如同从权力核心接连抛出的巨型线球,赋予公众丰富的解读空间。
近年来,“裸官”们接二连三落马,公众对此概念由陌生到熟悉,并发现这种属性已成诸多贪腐案件的“标准配置”。从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再到率团考察法国时突发“腰突”滞留不归的温州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裸官”加外逃的模式,不断被复制。有人形象地把这样的路径选择总结为“三部曲”:人走了(家属出国)、庙走了(财产转移)、和尚也走了(贪官外逃)。
2008年6月22日,新华社经授权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即中国第一个“五年反腐规划”。时隔十日,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安徽省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一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开始在网上广泛传播。
在公众的语境中,“裸官”一词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社科院2008年的《法治蓝皮书》调查显示,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均超过半数。如果真如专家披露,中国已有118万左右“裸官”,那么,这种群体性的选择,即便不是要为贪腐找后路,也显示出这一群体对未来的不确定预期。
细分内涵而言,“裸官”并非等同贪官,但令人瞠目的贪腐实例表明,“裸官”距离贪官仅有一步之遥。这些人“赤条条来回无牵挂”,在国内当官能捞就捞,能贪就贪,一看风头不对,就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留下一堆乱摊子和一个个黑窟窿,为此耗费的司法成本更几乎是天文数字。
目前,有据可查的59人的涉案总金额高达数十亿元,其中金融行业占据24%,人均携款近500万元。而这样的案件不仅相当普遍,并几乎成了一种趋势,成了一些贪官既能贪污受贿拿手中的权利变现,又能逃避法律制裁的一种时尚。
官场“野鸽子”的文化解构:遍是流氓,一地无赖
有人把“裸体做官”者形容为中国官场上的“野鸽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有退居的地方,也就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四处吃“野食”,能贪则贪,能捞则捞。一旦出现对自己不利的风吹草动,随时可以拍拍翅膀“飞”走,根本不用考虑“飞”走之后的影响。
在已是制度性腐败、结构性腐败的晚清,贪腐已成为官场流行文化,若不同流合污,就是官场公敌,必定会被无情淘汰。
当时做过户部司官的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中记载,光绪十三年(1887年)他的年总收入为2061两银子,其他年份基本上在2000两左右,超过他官俸15倍还要多。不仅如此,他还对当时被称为“天下俭”的山西清官李用清讽刺道:“盖生长僻县,世为农氓,本不知有人世甘美享受也。”不久以后,李用清由于厉行节约得罪同僚,被免职回乡,郁郁而终。
胡适认为,“中国旧社会里最重要的一种制度与势力”,是官。正是这个制度,造就了以官为轴心和主要活动者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圈子——官场。按照鲁迅等人的理论,几千年国民劣根性在官场可谓淋漓尽致:遍是流氓,一地无赖。没有规则,只有潜规则;没有契约,只有奴才和娼妓。无赖文化与官场文化的杂糅,也催生了对于官场的文化解构:从李宗吾的厚黑说、鲁迅的奴才说到柏杨的酱缸说、吴思的潜规则说……
借用柏杨对中国“酱缸文化”的解剖来说:“夫酱缸者,腐蚀力和凝聚力极强的混沌社会也,也是一种被奴才政治、畸形道德、个体人生观和势利眼主义长期斫丧,使人类特有的灵性僵化和泯灭的混沌社会也。
林林总总的裸官现象,构成了中国社会中一道独特、厚重、百态纷呈的文化景观。其实揆诸我们身边的种种,这种文化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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