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不来的城里,回不去的乡下
三代中国人的故乡围城——
每代人有每代人的孤独。从路遥《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的“吃公粮”进城到知识改变命运余华们的苦读;从市场经济财富效应,进城务工做保姆;再到第三代农民逃离农村……每代人都有每代人进城的轨迹,每代人都有每代人跟城市文明的隔离感,这是文明的进化,也是生活的常态。
知识改变命运:余华们的进城和小二黑的乡村
文学来自生活。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最流行的艺术形式无不反映着那个时代的农村生活。无论是《小二黑结婚》或者豫剧《朝阳沟》都为我们描摹出了这么一幅农村生活的画面:生产劳动、种植纺织,男人从事繁重体力农活,女人浆洗煮饭。风俗、民情、道德统治着农村生活,人们谨守秩序,粪便、泥土、庄稼,对温饱的生活乐天安命。
另一部小说《陈焕生进城》中则描述了当时的城乡差异:并不大,几层的楼房,有宾馆,餐饮业。但就在这部小说里,陈焕生体现出了农村式生活方式和城市文明的隔阂感——吐痰罚钱,上厕所缴费,睡宾馆的消费方式让农村人心疼,在乡村不值钱的互相馈赠菜蔬统统需要货币来衡量。
此时的进城一代是体制的婴儿,他们出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经村村之间也并不能自由往来。户籍制度、身份限制,使得进城务工、参军就业都是十分复杂的事件。在八十年代这代人获得知识启蒙和复苏机会,从此改变命运走向,知识、求学成为进城的唯一途径。
作家路遥《平凡的世界》里曾经描写出这种变化。小说中,1979年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百废待兴又矛盾重重,队长田福堂连夜召开支部会抵制责任制,男主角孙少安却领导生产队率先实行,接着也就在全村推广了责任制。头脑灵活的孙少安又进城拉砖,用赚的钱建窑烧砖(大部分为贷款),成了公社的“冒尖户”。孙少平青春的梦想和追求也激励着他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
这个时期,不少中国当代知名知识分子正在苦读,莫言、张炜、余华等等作家正是在那个年代通过文化改变着自己的命运。
而此时的城乡矛盾已经有所体现,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里“孙海英”来自屯子里乡亲吃饭的方式、行走的方式、洗浴的方式统统受到妻子批判。
激荡三十年:张艺谋、潘石屹们的北漂进化史
对农村的恐惧是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农村青年的噩梦。艰苦的农活和艰难的高考,通过后者改变了命运,摆脱了前者。
“小时候惟一的梦想就是吃饱饭,这个强烈的想法一直陪伴我考上镇中学”。从甘肃山村的乡下孩子,18岁考上大学进城,至今潘石屹已进城二十多年了。他常重复做两个梦:一个梦是自己在地上捡了好几张五分钱的菜票;另一梦是在高考考场里,数学试卷上一道题都答不上来。
2011年,作家十年砍柴根据自己的经历写出《进城走了十八年》一书:“可以说对所有乡下孩子,进城吃‘国家粮”是一个美丽而遥远的梦。城市对我们来说就意味着繁华、文明,意味着摆脱农村的劳作,用我父亲的话来说:扔掉锄头把了。”
“十年砍柴”等70后这代农村孩子,是最后一代只有精英才能进城的农村人。从这代人以后,进城不再是农村精英的专利了,而是大批地成集群地进城——务工,做生意,当保姆等等各种形式,开启了中国农村进城淘金的大潮。2010年一场“北漂春晚”策划出的“十大北漂代表人物”中,朱军、张艺谋、张国立等都榜上有名。
这一代是邓小平的婴儿,他们出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伴随改革开放度过成长期,不再受饥饿的威胁,个性和内心开始表现,在城市中拼搏获得自己的位置。曾经流行一时,由影星赵薇主演的《姐姐妹妹闯北京》就反映了这种情形,心怀壮志的小镇姑娘们纷纷涌入城市,寻找立足之地,期望成为“城市人”、“女强人”却无技术和文凭,只能做保姆养活自己。
此时,农村环境发生剧变。再也不是粮食自足便能生存,房子、教育、医疗问题致使农村青壮年纷纷进城务工,成为建筑工人、水果摊贩等等。导演管虎的《生存民工》曾详细揭示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弱势生存困境。
70后这代人经历了告别“乡土中国”,走进“城市中国”,城市化中国对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影响当然是巨大的,所以,70后一代人进城更具有隐喻性,更具历史的张力。
全球化的婴儿:谁的故乡不沦陷,谁和谁的城市化?
“十年砍柴”这么诉说自己的“进城”苦闷:“进城后很长一段时间,看两边鳞次栉比的高楼和街道上的车水马龙,觉得这里的繁华和我毫无关系。融入城市的过程是漫长的,对我来说,差不多用了10年。有经济上、社会角色和家庭的因素,自己在这里娶妻,买了房子,事业上有那么一点成就,随着这些变化,逐渐和城市有种亲近感,认为自己就是她的一员,心理上完成了‘他的城’到‘我的城’的转化。”
莫言、贾平凹等老一辈进城人则至今没有完成这种心理角色的转换。故乡早就是回不去的“故乡”。中国乡村随着城市化发生了惊天巨变。作家熊培云这么书写,“在我的疼痛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2000年以后,当老家的房屋被移民建镇的风潮彻底淹没时,我栖居乡村的信心与骄傲已荡然无存。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
我们以为自己失去了城市、健康、田园、芬芳,其实,我们也同时失去了村庄。农民上楼、乡镇企业、大树进城等等运动早就让我们逝去了干净的河流和土地,更重要的是乡村的精神、习俗、道德也土崩瓦解,乡村是一座空村、留守村。
这一代进城者出生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全球化的婴儿,城中村和城郊村的出租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大都市对弱势者的恩慈(这恩慈现在基于政府的开发欲望和商业动机正在变得寡情)。弱势者藉此得以歇脚和喘息,换得时间来打拼,赢得在大都市更好的生活和前途。
你在大都市奋斗,突围。你一天天在老去,而大都市依然年轻。退而求其次,你对大都市知难而退,退居二线三线城市,想在别处获得幸福、尊严与好未来,仍然要面对同一个问题:你的筹码是什么,你能拿什么与城市讨价还价?
同样,城市也早不是原来的城市。“一群有房屋没家园的可怜虫”同样会对自己居住的城市充满陌生感:“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我很小便来到这个大城市,把这个城市认作故乡。这个城市一切都是在迅速变化着——房屋、街道以及人们的穿着和话题,时至今日,它已完全改观,每天我都发现它是陌生的它是崭新的。”作家王朔这样谈论城乡。
“我们跟不上自己城市,也回不去自己的故乡。无论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王朔说。
■观点
回不去的故乡——
乡愁是种现代病,也是“精神”病
怀旧——是对于某个不再存在或者从来就没有过的家园的向往。作为大众的疾病,乡愁的基础是某种失落感,并不局限于个人的历史。而如今,这种乡愁正变得越来越难以治疗。
□朵渔
伪乡村情结与城市文明依赖症
有人说,故乡是回不去的地方。丹麦诗人亨里克·诺德布兰德写道:“你的父母/已成为别人的/父母/而你的兄弟姐妹成为邻居。/邻居们/已成为别人的邻居/而别人住在/别的城市。/正像你一样/他们又回到别的城市/他们找不到你/如同/你找不到他们。”
物是人非。何况在中国,城乡区别大,即使是城市之间,也有着巨大的时间差。近年来传媒上传播着城里人一种伪乡村情结。他们对乡村的体验只限于农家乐和山间别墅。到了农村,洗澡怎么办,上厕所习不习惯,等等。倘若你在北上广生活了几年,再回到自己的家乡,你会感到强烈的不适应:这里没有了你熟悉的生活圈,那些朋友、那些可以随时看到的演出展览,甚至是日常消费的品牌。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城市人对乡村的感情就像对“小芳”,“小芳”尽管清新可人,消费一把,始乱终弃,最终还是投向现代化“女郎”的怀抱。所以城市人真爱乡村,要先给“小芳”正名,给现代化“女郎”去魅。
回到家乡,身体是舒展了,不用再栖身于狭小的出租屋,不用每天蝼蚁般在地上地下钻入钻出,但精神世界又被压缩了。我们如何在家乡重新扎根、生长并拥有更饱满、健康的新生活?这是很多意图返乡的人会思考的问题。
乡村主义与乡镇精神:
故乡的葡萄架下,和谁对话?
城市代表先进的东西,代表现代化,代表有文化。乡村是现代化和有文化的反义词。至少当下的中国乡村如此。
但史上中国乡村不是这样的,它是礼仪的发源地,是传统伦理的根基,也是中华农耕文明的发源地。《白鹿原》中的乡绅朱先生调解白家与鹿家纠纷的桥段很有说明性。朱先生劝诗曰:倚势恃强压对方,打斗诉讼两败伤;为富思仁兼重义,谦让一步宽十丈。(致嘉轩弟)一场纠纷就这样在双方乡贤的劝导下平息了。
皇权与绅权的对峙维持了二千年安定。西方传教士初到中国发现这里没有一个警察仍能安定。无论是为子当孝、待人以信的“人学”,还是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道学”,其实质都是“农民学”——是祖上世世代代与人、与天打交道历练出来的学问。主题是敬畏与感恩,是儒家哲学最高的理想——不同文明的价值共享。
今天中国人失去了这两样东西。
五四一代未来得及“整理国故”就赶上“救亡图存”。然后是大建设、大运动、大开放、大破坏。中华民族的文化自尊与自觉及文化重建被粗暴打断了。
读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被他的“忧伤”感动,这种忧伤“不是某个孤独之人的忧伤,而是数百万人共有的阴暗情绪”。相对于帕慕克那座伟大的城,我们的的“呼愁”则来自一个带着集体主义余温的贫瘠村庄。当传统遇上工业化,后现代遇上集体主义的尾巴,乡村现实的种种乱象和未来的种种愁绪,似乎注定不可避免。“返乡”变得可望不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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