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我们身边的“童年制造者”
说起济南的动漫产业,山东世博华创动漫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华是一个无法忽略的名字。在这一行浸淫10年,他被称为山东动漫产业的“先驱”。对这个称号,王振华自嘲:我觉得自己更接近“先烈”啊。
2007年,齐鲁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甫一成立,王振华的“世博动漫”就和10多家企业一起入驻,而坚持到现在的只有他自己一家。据统计,自2004年到现在,我国动漫企业的寿命平均为11.7个月。这个数据可以佐证:从2003年到现在,王振华有无数次机会成为行业“先烈”。
王振华的死里逃生史让他把这样一句话写在笔记本上:不是因为看到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因为坚持才看到希望。3月12日,本刊记者在济南市建邦大厦齐鲁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对王振华进行了专访。
进入“自杀”产业
2003年,王振华还是山东青年报新闻部主任,因见义勇为而入院42天。就是在病房里,一位在深圳做动漫策划的朋友建议他转行。对该行业一无所知的他拿出做新闻调查的劲头研究这个行业,凭着对朝阳产业的信心毅然进入。
当时,沪深等地已经成为我国动漫产业的前沿,国外的动漫产业用劳务外包的方式给南方一些城市培养了动漫人才。但在济南,这个行业还是一片空白,无论是人才、资金还是市场都让王振华寸步难行。
王振华说,动漫的起点是文化,终点是文化产业和传播。而动漫产业本身有一条完整的链条。
当时,一分钟的动画片制作费用高达数万,而在电视台的购买价格却常常低至几十元。靠卖片子回收不了成本,靠树立卡通形象开发衍生产品又遭遇盗版袭击。这样的现实让周围的动画公司进入了自杀通道,基本上是做一部动画片死一家公司。
经过多方考虑,王振华制定了“从产业外围逐渐向核心逼近”的企业发展战略。不急于制作原创动画,而是在分析了市场情形后,决定先把在沪深等地比较成熟的“动漫展”引进济南。
济南动漫展“之父”
不认识动漫名家,就上网去查然后联系。动漫真人秀没有服装,就自己制作;但匆匆上马的结果是:2003年11月15日,首届齐鲁国际动漫展赔了20多万。第二届,赔了30万元。第三届,赔了10万元。第四届,赔了6万。
他赔掉了自己的积蓄、股东的投资和亲戚朋友熟人的借款100余万。最难的时候,连买菜的钱都没有了。他去推广动漫,那老板却在他的对面睡着了。
他无数次失眠,琢磨自己是就此打住还是继续前行?在日本,动漫游戏产业占GDP的 29%;在韩国,动漫游戏产业已经超过汽车业,成为第三大经济支柱。他相信自己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接着做第五届,竟然略有盈余。第六届,光门票就赚了十万元。
当然,现在的动漫展已经鸟枪换炮:名家作品展、4D电影、现场涂鸦、漫画家见面会、网络游戏体验等20多项华丽丽惊艳艳出场,吸引了从幼儿到家长各个年龄段的关注。
每年“五一”、“十一”两个假期带着孩子去看动漫展已经成为济南人的习惯。菏泽老家的亲戚从济南火车站出来打车去省科技馆,司机丢了一句:看动漫展的吧。王振华闻听此事也打车去省科技馆,司机闲闲道:不去,那里动漫展,堵车。
至此,王振华终于有资本向动漫产业核心靠近了。
第一次试水整个产业链
今年,“世博动漫”制作的《我要长大》100集原创动画片经过3年的创作,终于完成。
《我要长大》主人公“当当”和他的狗“旺财”在100集的动画里,以情景剧的形式带领孩子们探索地球、海洋、宇宙、植物、动物等的秘密。该剧受众年龄为3-10岁,正是对世界好奇的年龄。王振华对这部片子的自信让他着手开发该剧的图书产品、动漫形象玩偶、电子游戏、主题公园等下游产业链条。这是他第一次真正试水整个产业链条。也许,将来的济南,会有一个“当当”和“旺财”的主题公园。动画片,本来就是人类的梦想、传奇、冒险之旅,有什么不可能呢?
王振华的“梦工厂”里,和团省委合作的50集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题材动画《花季》正在制作中。他毫不怀疑这部片子会抓住学校、独生子女父母的软肋。作为一个父亲,他深有体会。
就在我们采访的当天上午,王振华刚刚拜访了山东大学教授马瑞芳先生。马先生作为“研究聊斋第一人”曾在央视的采访中提到,四大名著中,《聊斋》特别适合动画这种艺术形式。王振华和马瑞芳的这次见面,敲定了“世博动漫”的下一个课题。他们将从聊斋493篇中选出200个故事做成动画系列。马先生做总编剧,亲自撰写前几集剧本,忠实于原著打造精品。
10年,济南动漫市场不再是一片空白,王振华在这个行业也不再一无所知一穷二白。作为该行业的领军人物,他已经在山东艺术学院等6所院校兼职教授“动漫产业概论”多年。十年“死里逃生”让他有了足够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撰写“济南动漫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事实上,他撰写的《动漫产业概论》、《新媒体的功与罪》两本专著即将出版。
他已经不像前几年那么焦虑了。国家提出经过5年至10年时间,动漫产业至少要占GDP的1%,这意味着我国动漫产业未来至少具有1000亿元产值的巨大发展空间。他找到了可以踏踏实实做一生的事业,也希望通过经历和专著让后来的从业者成为英雄,而非“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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