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推出熔断机制需取消涨跌幅限制
对于中国的A股市场,随着熔断机制的推出,有关制度也需要加以完善。比如,推出熔断机制必须实行T+0交易。否则,熔断机制可能加剧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因此,这里涉及到一个T+0交易制度的推出问题。又如,推出熔断机制,也让目前10%涨跌幅制度的意义大打折扣。因此,在推出熔断机制时有必要放宽或取消涨跌幅的限制。
目前看,熔断机制要正视引入到A股市场了。
9月7日,上交所、深交所和中金所已经就引入熔断机制事宜,联合发布了《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常规,这就意味着熔断机制很快就要正式在A股市场推出了。
相比发达国家的股市,中国股市20多岁的年龄还仅仅相当于一个少年,而这个少年此刻正牵动着父母乃至亲友甚至旁观者的心,救市的必要性毋庸置疑,而在执行层面上,拉住哪个臂膀才能真正走出泥潭,是中国股市这个少年以前几乎没有遇到过的问题。因此,对于一个系统来说,真正的风险往往不是风险本身,而是面对风险时的单向思维。缺少质疑维度的解决方案,至少失去一道可以预置的检验阀。如今这个阀门来了,能起到作用吗?还不好说。当然,在总结本轮股灾教训的基础上,参照国外市场成熟的做法,把熔断机制引入到A股市场,这是很有必要的。不过,在引入熔断机制的问题上,还是不能操之过急。在这个问题上,三大交易所的做法让人觉得有些仓促。实际上,9月6日深夜,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还在以答新华社记者问的形式发表谈话,其中提出证监会将研究制定指数熔断机制方案。而第二天,也就是9月7日,指数熔断机制的相关规定之征求意见稿就出台了,这样的速度固然“神速”,但投资者难免担心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否有些考虑不周。
其实,股市熔断机制的推出大可不必操之过急。虽然三大交易所急于推出熔断机制有维稳之意,但实际上在经过了近期的两轮股灾之后,上证指数已经暴跌了45%,股市继续连续暴跌的可能性很小。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所表示的那样,股市调整已经大致到位。更何况在中金所连续念“紧箍咒”之后,目前股指期货的投机炒作受到了极大制约。因此,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推出熔断机制并非是当务之急,股市维稳也不应依赖于熔断机制的推出。
不仅如此,就三大交易所发布的联合通知来看,即便目前情况下推出熔断机制,其对于救市、对于维稳的效果也是有限的。根据联合通知精神,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拟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设置5%和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触发7%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至收市。
可见这里的一种熔断,无非就是暂停交易30分钟或暂停交易到收市。
就笔者理解,这样纯粹意义上的熔断,缺少实际的救市与维稳意义。因为从5%的暂停交易来说,甚至有可能引发市场的恐慌性抛售。而触发7%熔断阈值暂停交易至收市,这也不能改变投资者恐慌的局面。因为即便没有熔断机制,股市每天的交易也会在收市后自然熔断,但第二天开市时,股市该跌时还会照常下跌。因此,这种纯粹意义上的暂停交易并无实际意义,无非只是把指数的日跌幅控制在7%以内。而即便没有熔断机制,日跌幅超过7%的日子也是不多见的。
实际上,从救市与维稳来说,是不能单独依赖于熔断机制的。
熔断机制只能是整个救市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对本轮股灾的反思,也不能只是停留于推出一个熔断机制的基础上,而应该是推动整个救市机制的推出。也就是说,熔断机制的推出要与整个救市机制同步推出,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熔断机制的作用,比如当股市下跌中连续两天触及熔断时,应放缓IPO发行,连续5个交易日内有三天触及熔断时,应暂停IPO,暂停再融资,救市基金进场维稳。或者即便没有三天触及熔断阈值,但股市从高位下跌幅度达到30%时,也应自动开启救市机制。而整个救市机制的建立,需要有足够的时间。
除此之外,随着熔断机制的推出,有关制度也需要加以完善,比如推出熔断机制必须实行T+0交易。否则,熔断机制可能加剧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因此这里涉及到T+0交易制度的推出问题。又如,推出熔断机制,也让目前10%涨跌幅制度的意义大打折扣。因此,在推出熔断机制时有必要放宽或取消涨跌幅的限制。再如,在推出熔断机制背景下,投资者的风险对冲问题。如果投资者不能通过股指期货来锁定风险,熔断机制有可能加剧投资者的损失。因此,这就涉及到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门槛设置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同样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所以,熔断机制的推出不必急于一时。
作者简介:
皮海洲,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1993年进入股市,二十几年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述、股票炒作心得为主,以反映中小投资者呼声为己任,著有《轻轻松松炒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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