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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势力演绎的双重剥削

2009-11-05 14:05 《齐鲁周刊》/ 韩松落 /

  在明清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经常看见这种情节:辗转各地讨生活的戏子或者卖唱女子,遭遇恶霸欺凌,在恶少的扇子尖挑住弱女子的下巴时,旁边有侠客跳出来了,弱女子的贞洁于是得以保全。


  现实中,哪有这种侥幸?流浪艺人遭遇欺凌的时候,是万万没有侠客出现的,倾家荡产、断绝后路式的对抗也罕见得很。反倒是《流氓的历史》一书涉及艺人的段落,说的是真实状况,艺人是最下层,受压榨是必然,金钱的剥削之外,还得忍受性剥削,戏班班主或者琴师,每到一地,都要领着艺人去拜码头,得陪酒陪睡,才能获得安全演出的机会。


  这种双重剥削,只发生在古代么?如果把这种情节里的古装换掉,穿上现代的衣服,就是重庆刚刚发生的事:“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他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


  有人列出曾经去重庆演出的女明星名单,有人指出,能够被买动的,多半是小明星,被宋祖德泼了污水的女明星,也愤怒地反击了,但没有人怀疑整件事的真实性,说明那是完全可能发生的。从宋元到明清到2009,同样的事情换了衣装反复上演。略有不同的是,戏班班主改叫穴头,琴师换做经纪人,但对艺人的双重剥削,从来没有改变,遭难的即便不是宋祖德口中的那位女明星,也会是别人。人们津津乐道的时候,以淫猥的口吻讨论她是谁、以“包养”称呼他和女明星之间的关系时,却没想到,我们其实生活在一个具有延续性的时间空间里,我们假装是现代人,似乎与“古代”割裂了,却终究免不了又要和“古代”迎头相撞。那种理直气壮、隔岸观火的安全感,多少有点令人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