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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马汽车遭遇“质量门”

2010-12-24 20:16 《齐鲁周刊》/ 丁爱波 /

  6年前的一场交通意外,凯马汽车方向机到底是不是意外根源?6年漫长诉讼,凯马汽车内蒙古用户梁建柱始终认为是凯马汽车的问题配件导致其受伤害。11月4日,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梁建柱最终胜诉,使得山东凯马汽车遭遇“质量门”。


  妻离子散,负债累累,是什么原因让一场普通的汽车理赔案拖了6年才最终有了一个正确的结果?山东凯马汽车为何一直不作回应? 

 

“旧方向机”引发惨案


  52岁的梁建柱算不清自己为这场官司花了多少钱。工作早已丢了,房子早已卖掉,女儿梁媛辍学在家,妻子也在2009年与他离婚。


  “不止是家徒四壁,连家都没了。”他有些呜咽地告诉《齐鲁周刊》记者。


  梁建柱是内蒙古赤峰市人,2004年5月31日,他在赤峰市华野农机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凯马牌汽车,车牌号为蒙D/61010。正是这辆汽车,使得梁建柱之后的6年生活像一个噩梦。


  2005年1月23日,这辆还没有出磨合期的汽车在正常行驶中突然失去控制,驶入公路左侧与对面一辆汽车相撞。两车当场变形,四人受伤,经当地人自发组织营救,两车被伤人员获救,但梁建柱当时生命垂危,胸椎骨折,右侧肋骨骨折,“光接骨手术就持续了9个多小时”。


  “当时我便感觉是汽车方向机出了问题,接下来的一幕更证实了我的想法。”梁建柱告诉《齐鲁周刊》记者,在他住院期间,2005年2月1日,华野农机公司及三包人员趁交警午休时进入肇事车存放现场,想将该车的方向机卸掉,但最终被门卫阻止。“这个事情不是我信口雌黄,交警队门卫焦文德已向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证据。”


  第二天,华野公司工作人员又到肇事车存放现场,“他们交了2500元钱,还说方向机专家得尽早坐飞机回去验证,但他们所声称的这个专家并没向交警提供证件,方向机最终没让他们带走。”


  按照规定程序,梁建柱委托交警部门将该方向机送往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这个检验所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司法鉴定机构。2005年11月3日的鉴定结论,证实了梁建柱的猜想:“由于方向机啮合间隙调整失准,方向机齿条和齿扇配合面出现非正常磨损痕迹,从而会造成汽车行驶中出现方向机阻滞或卡滞等现象。”


  接到鉴定报告后,梁建柱委托律师将鉴定报告送到凯马公司下设销售处,但凯马公司一直没给梁建柱回复。他仔细分析了报告中的方向机检验情况,在逐一排查后又发现了新问题:这难道是一台旧的方向机?在依法提出异议后,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又在2005年12月13日给出鉴定答复:“根据内质所函2005034号鉴定报告中方向机检验情况第1.2.3.6条描述的内容,可以肯定该方向机是一台留有拆装和维修痕迹的旧方向机”。


  在梁建柱看来,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赤峰市红山区法院也作出了第1360号判决,判决梁建柱的主张请求全部由赤峰市华野农机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过错责任。

 

6年维权路


  判决下来后,华野农机公司不服,他们的上诉理由在梁建柱看来是匪夷所思:“难以确定被检方向机是其产品。”“如果不是他们的方向机,他们干嘛要偷偷来拆卸?”


  “他们说,如果这辆车是他们销售的产品或者方向机故障是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事实,那么他们便承担这个责任。”为此,赤峰市中院作出第157号裁定书,建议要求追加“山东烟台东航汽车部件公司”参诉。然而案件发回后,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并未按照第157号裁定的建议进行审理,判罚结果也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红山区法院作出2281号判决,以产品质量和交通事故属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判决梁建柱承担赔偿肇事受害人等责任。梁建柱不服判罚,上诉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中院撤消了2281号判决,发回重审,并指明要求依法追加汽车配件商进入参诉。


  最终,“汽车配件商”烟台东航汽车部件公司派出专家到庭确认了方向机是该公司产品,而这个专家也正是去交警队欲将方向机带走的那位。“这都是明摆着的事实,他们提出那个可笑的理由就是为了拖延时间。”
  事实到此似乎已经清楚,但此时,华野公司、烟台东航汽车部件公司又要求重新对方向机进行鉴定,梁建柱最终同意。2007年9月3日,受双方委托的长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出了一个与第一份检测报告完全相反的结论:该汽车无质量问题。


  “这份检验报告很奇怪,它只是对‘汽车转向器总成输入轴全转角是否有卡滞现象’进行检验,并没对方向机进行总体检验,而第一份检测报告是一个总体检验,已证实该方向机是一部旧方向机,并且华野公司、东航汽车部件、凯马公司对第一份检测报告并没提出异议。”


  梁建柱接连又提起两起上诉,但都被驳回。2009年5月11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字第229号判决:维持原判,驳回梁建柱上诉请求。


  无奈之下,梁建柱将所有判决书提交给内蒙古高院进行分析判断。今年6月9日,内蒙古高院指令赤峰市二审法院再审,并指出原判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至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法院于今年11月4日作出(2010)赤民再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认为事实方面与一审基本一致。不同之处,一审是以长春出具的检测结论采用,判决认为,该中心虽具有汽车零部件检测鉴定资格,但该中心不是司法鉴定名册上所列鉴定机构。用该鉴定结论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欠妥。


  时隔6年,梁建柱的艰辛维权终于获胜。但这场胜利让梁建柱实在高兴不起来。除了养病,6年来他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维权上,家庭破裂,孩子辍学。“没出事前,我一个月能赚1000多元钱,再加上分红什么的,家庭环境还不错,现在除了一身伤病,什么都没有了。”


  为此,《齐鲁周刊》记者致电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该案早已结束,没什么可说的。”在记者再三要求下,该工作人员提供了一此事件负责人的电话,但截至发稿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汽车理赔检测难


  据了解,像梁建柱这样鉴定汽车零部件真伪虽是一个普遍性问题,但却成为汽车理赔的一大障碍,让很多难题在解决的第一步上就卡了壳。


  目前,山东省仅济南有一家国家认可的汽车检测中心,济南市内符合解决消费争议需要的汽车检测机构更少。对此,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齐鲁周刊》记者,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对故障车、事故车还缺乏具体检定规范,质监部门目前无法接单。


  “汽车消费者检测的成本太高,问题车辆检测费用高、时间长。”一位汽车专家告诉记者,仅一个转向系统检测项目需要花费就达2万多元,耗时近3个月。对于那些花10万元买经济型轿车的车主,实在没能力耗得起,“光是车子连续停用3个月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一进口车主对记者表示,有的鉴定厂家要求请“洋检测”,所开价码高的可达数万美元。这远非一般消费者能承受得起。此外,一些厂商“店大欺客”。具体说,就是利用在技术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剥夺了消费者很多权利。这是汽车消费者维权的很大障碍。


  另有汽车经销商也称,因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精力和财力有限,有的汽车厂商往往采取拖延战术,消费者只能无奈接受厂商“不平等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