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就是搞破坏
2015年夏天,时尚制造者们向着牛仔裤来一“刀”,基本款的牛仔裤变身为“一刀裤”,小个性的同时,还制造了“大长腿”的假象。这不是向时尚开出的第一刀,时尚的离经叛道者——朋克,逆天的出糗者——Lady Gaga们都用自己的方式破坏着时尚的“一本正经”,也炮制着自己的与众不同。
向牛仔裤开“刀”, 在“一成不变”里搞点叛逆
时尚界从来不缺“惊掉下巴”的弄潮之作,就连一贯走“乖仔”与“基础款”的牛仔裤也总期望来点“创新之举”。
今年夏天,朝着牛仔裤来一刀成了街头新风尚,被冠名“一刀裤”。如果你看不懂,不妨翻翻街拍,欧美摇滚教母蕾哈娜穿着“一刀裤”招摇过市,连国民女演员小宋佳也不忘在机场来了几张穿“一刀裤”的街拍照。
这“一刀裤”可不是随便划了几“刀”,时尚人士说,划得有水准的“一刀裤”在膝盖以上才符合美学基准,据说给膝盖或者膝盖以上划几刀可以视觉上拉长小腿的比例,搭配一双高跟鞋,妥妥的就是大长腿。至于一刀还是几刀,这个没有严格的规定,谁知道紧绷的铅笔裤穿久了,划几刀才算解“恨”?
牛仔裤向来都是一本正经的“青春”代言词,也是基本款。想弄潮,这几年牛仔裤也是费尽了心思,从大一号的BF牛仔裤到泼了油漆的做旧,再到破洞,一直进化到今天的“一刀裤”,时尚男女们向来都不能安分守己,朝着牛仔裤开“刀”,不仅是给时尚制造新噱头,更多的给这个“约束感”的社会,来点叛逆与不羁。于是大批垮垮的男人与性感露肤的女人们出现了。
这样的“破坏”设计是不是不好搭配?向街头取经才发现,这几乎是能驾驭各种风格的搭配“圣手”,配上普通的白T就是街头的休闲,穿上端庄的风衣就是正统之外的一点小叛逆。至于穿衬衫的上班族,偶尔来一条“一刀切”,也可能活跃一下严肃的办公室气氛,相信古板的上司也不会特别介意吧。
而对于身材不好的姑娘,如果你还在嫌弃自己粗壮的大腿,不妨把切口裂得更长一些,上下看起来如同两截的牛仔裤,可能给腿部松绑更多,反而不显得箍了肉。如果实在心理防线不好突破,不妨意淫一下玛丽莲梦露的话,“对那些因你身材不好而觉得你丑的人来说,你才是美丽的,丑陋的是这个社会。”
朋克就是最大的时尚破坏者,向正统的社会来一发“愤怒”
时尚界最大的破坏者实际上是朋克一族。从音乐起身到时尚圈,从街头走向T台,朋克们始终标新立异的遵循着几道时尚细节:穿上破窟窿、画满骷髅、美女、恶魔涂鸦的牛仔装;男人们梳起酷毙了的鸡冠头,女人则把头发统统剃光,露出青色的头皮;鼻子上穿洞挂环;身上涂满靛蓝的荧光粉。
这被正统的时尚界称之为“坏品位”,但似乎他们并不在意这样的侧目歧视,毕竟在他们的朋克文化体系里,破坏与重建是其基本的精神图腾,要的就是叛逆,就是与众不同,就是对这个社会深深地不满。
如同朋克之父Malcolm McLaren说:我做设计不为赚钱,只为激怒别人。提起这位鼎鼎大名的“朋克之父”,他的前妻可能更有名—Vivienne Westwood,时尚界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坐拥“朋克之母”的位子,并用品牌Vivienne Westwood继续在时尚圈搞着“破坏”。
1975年,Malcolm Mclaren和Vivienne Westwood在保守的伦敦国王路开设了在世界时装史上赫赫有名的时装店铺—SEX Boutique,这里售卖带有SM意味和恋物风格的服装。70年代的英国面临经济危机,大批工人失业。青少年们对社会绝望,一边抱怨着这个腐烂的社会,一边用粗俗的语言和服装与这个社会“势不两立”。他们追捧伦敦国王路上的时装店铺“SEX”,疯抢着仅几英镑的“叛乱者”T 恤。而这里“破坏”与“颓废”的设计更是让他们着迷,Westwood 像剪裁一条枕巾一样随意剪裁T 恤,再印上诸如纳粹万字帜、恋童癖者和强奸犯的图像。1975 年,一名店员因身穿印有同志色情画Tom of Finland的T 恤被捕。
但这就是当时真实的朋克时装——叛逆,愤怒,凌乱,肮脏,下流……
Malcolm Mclaren曾这样评价自己:“我是60年代的产物,我除了捣乱什么都不会”。他们把衣服做得像旧货似的:给T-Shirt染上不同的颜色,在上面踩来踩去,想尽一切办法作践它。他用标语给它们润色:“禁止禁令”、“讲讲理”、“求不可能之事”。在Malcolm Mclaren心中,这些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时装,而是以思想形式出现的时装。他想要售卖的,是一种反社会、反文化的摇滚态度。
相比之下,前妻Vivienne Westwood 则真正的将朋克文化融入到高级时装里。她用Cambridge Rapist T-shirt,用赤裸裸的拼贴标语,用红绿相间的苏格兰格子,用小脚裤,用鱼网袜,用小西服上的装饰别针刀片,用铆钉……她曾用哈里斯斜条纹创造的服装和百年老店Smedley的合作,称得上是她的经典作品。
“出糗”的LADY GAGA们:我坏但我是时尚教母
时尚界从不会忽略“奇葩”,从大胆出位的麦当娜、布兰妮再到已“逆天”的Lady Gaga,她们一直都在用坏品位逆袭着时尚界,并每天制造着“糗”新闻。
1986年出生的Lady Gaga是标准的80后,来自纽约上东区富商家庭,就读于只招收贵族富豪的天主教学校,她的同学尽是帕里斯·希尔顿这样的“名媛”。而与名媛们炮制出的“芭比娃娃”风格始终天差万别的Lady Gaga,永远画了夸张吓人的妆容,永远穿着看上去“铬着眼疼”的时装,甚至还生猛到披着肉片上Mv,她的时尚旋风就是到处出“糗”。
但英文有句话为“So bad it’s good”,即是说事情差劲到如此地步,便唯有当它是好东西吧。或许可以用此来形容Lady Gaga的时尚境界,不是人人可以理解或欣赏,但当中也自创了颠倒界别的不男不女以至不伦不类的美学。
她曾在接受公开访问时说:“我想我和麦当娜的共同之处就是勇者无惧,我们都是时尚疯子和神经质。”就连麦当娜也要亲身去她的演唱会看个究竟。而她的口号则是:“我不是时尚品牌的堆砌品,我创造时尚。”
她的“变种”时尚一度流行。她头上绑的那个蝴蝶结或头顶上的星际宇宙头饰,成为一票人卖萌的神器。而她穿着高叉三角裤坐在露天茶座享受下午茶的得意样,也被一票人将短裤变种成了更“短”裤,甚至一度露出了屁股。
吐口水的人们蜂拥而至,嘲讽着她制造的“时尚垃圾”:利用夸张的模样来表现自己,换句话说,即是你没有大家公认或社会认同的才华,便唯有退而求其次,哗众来取宠,唱上反调来引人注目。内衣外穿、衣不惊人誓不休、以大热舞曲响彻全球,这些原本是属于年轻时候麦当娜的形容,现在落在Lady Gaga身上。
Lady Gaga最大的贡献,是将人们不敢穿的都穿到了街上,并招摇过市。而人们乐衷捕捉她的新造型,那心理,说白了谁心里都有个小恶魔,只是掩藏的比较好罢了。如同《嘉人》的主编邓立和杨澜聊到芭比娃娃,邓立说不喜欢芭比娃娃,“芭比是个太完美的女孩,从外表到生活,样样优秀。而我从小就是好学生,长大了是好员工,过马路走斑马线,开车从不超速,人生已经是部心灵鸡汤,并不需要芭比来励志。”
或许所有把人生活成主旋律的人士都该看看Lady Gaga,偶尔也在心底和自己唱唱反调,也许人生精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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