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柏案催生了香港廉政公署
“零容忍”是一种态度:今天你是小,慢慢大的时候你就不觉得大。贪污就是贪污,小也是贪污,大也是贪污。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
——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
上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曾经是个贪污盛行的社会。那时就连消防队救火、医生给病人急救都要给黑钱,而 “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
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出现使得现在的香港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目前在“透明国际”180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位居第12位,在亚洲则仅次于新加坡。世界著名的研究机构“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的经济自由指数报告连续九年将香港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他们指出,香港的成功,基于四大原因,其中首要的是廉洁的政府,其次才是法治精神、独立司法制度和低税率制度。
葛柏(Peter Godber)是英国人,从 1953年开始在香港警界工作,先后在湾仔和启德机场的警署任职。葛柏被调查时,已经是香港警方的总警司,在香港警方的地位仅次于警务处正副处长。
港英时期的香港警方70年代初已经开始怀疑葛柏的实际收入远远高于其警察的工资。一笔为数1.2万加元的储蓄,首次引起香港警方对葛柏财富来源的怀疑。
就在此时,葛柏申请提早于1973年7月退休。就在葛柏退休前三个月,葛柏不断将大批现款汇到海外。
警方检举贪污组先是在一个月内联络了香港480家持牌银行,追查葛柏的财政状况。他们初时发现葛柏在港拥有近32万港元存款,另外刚汇出两万加元到其加拿大的户口。后来葛柏申请再提前一个月退休,警方遂加快搜证,再发现他在之前的五年内在本港的储蓄或海外汇款高达62.4万港元,存款和汇款的地点分布澳大利亚、新加坡和加拿大等地。这笔款项差不多相当于他由1952年到1973年任职警界所得的薪金总额。
警方申请勒令葛柏暂时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在通知葛柏受审当日,调查人员搜查葛柏寓所及汽车,分别在其汽车及宿舍内搜出三本疑为“收取黑钱”的记录册及一批与其财富有关的文件,还有两盒共数十条银条。
清点这些证物,葛柏的表面财富已超过437万港元,差不多等于他任职警界以来全部薪金的六倍。
警方决定在6月11日,即葛柏解释财富来源的一个星期限期届满时,如若葛柏不能作出满意解释,便立即拘捕他。同时,警方要求当时的人民入境事务处通知其辖下启德机场的各个关卡人员,禁止葛柏离境。
葛柏可以轻易逃离香港的“皇牌”却是他拥有的一张警务人员机场禁区通行证。这张通行证使他得以在6月8日,绕过入境事务处的检查,成功登机潜逃返英。
消息见报,来自各阶层的市民纷纷上街抗议,港九各地上千人在港岛的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大型集会,“反贪污、捉葛柏”的口号响彻维港上空。
当时的港督麦理浩爵士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Sir A.Blair-kerr)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原因及检讨当时的反贪污工作。1973年10月,港英政府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了独立于警务处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廉政公署,致力打击贪污,并即时接手调查葛柏案,全力缉捕这位曾经红极一时的总警司归案。
葛柏认定由于港英两地法例不同,英国并没有“财政状况与官职收入不相称”的控罪,因此港府很难以此控罪引渡他回港。
已接手葛柏案的廉署决心要找到新证据,将这个大贪官绳之以法。可惜的是,物证虽有,人证却无。
当时,一名涉及另一宗贪污案的外籍前警司,在狱中表示愿意向廉署提供葛柏贪污的重要罪证。他透露曾目睹葛柏收受一名华籍前警司2.5万元贿款,以助该华人警官取得湾仔警司的“肥缺”。有了这个证人,廉署立即拘捕该名华籍前警司,并于1974年4月29日通过英国警方协助,将葛柏拘捕。涉案的这名华籍前警司也答应转为廉署污点证人,指证葛柏的贪污罪行。
人证物证俱在,廉署人员随即部署引渡葛柏返港受审的行动。但葛柏在引渡聆讯中矢口否认控罪,令廉署的引渡行动一再受阻。最后,经过近八个月数度聆讯,伦敦法庭终判令把葛柏解回香港受审。
1974年2月17日,审讯葛柏。葛柏被控一项串谋贿赂和一项受贿罪,经过六日半的艰苦审讯,终被判罪名成立,入狱4年,2.5万港元的贿款悉数充公。
廉署随后还正式入禀法院,经民事起诉程序追讨葛柏贪污所得的四百多万元财富。追查工作虽因葛柏的财富分散于海外多个地区而遇到重重障碍,但廉署至今仍在穷追不舍。
现在看来,“反贪污、捉葛柏”已成为七十年代香港社会运动的标记,而葛柏案直接催生了廉政公署的诞生。
港英当局为了消除当时香港公务员特别是警方的严重贪污,决定设立廉署,并先从英籍总警司葛柏抓起,是深谋远虑的做法。香港的警务人员大部分是华人,中上层的警官大部分是英国人。如果先抓华人贪污大案,会激起华人警员警官的强烈不满,使反贪工作一开始就难以取得进展。先抓葛柏,一方面可以平息社会上的不满,另一方面是给警方一个明确的信号:反贪一视同仁,不会采取双重标准。
此外,柏葛案还向世人表明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的法律对程序非常执着。比如葛柏案,谁都知道葛柏可能贪污了四百多万港元,但进入法律程序后,被定案的仅仅两万港元。从表面看,对于法律程序如此执着似乎有点过分,以至于使受贿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不执着于程序,便可能导致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 (节选自《零容忍》)
《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肃贪记录》记录发生在香港不同时期的几十个轰动一时大案要案,作者何亮亮历时10年,终成本书。
何亮亮,国际问题专家,凤凰卫视著名评论员、言论部副总监。曾撰写《俄国新总统普京传》、《汪道涵传》、《第三次海湾战争》等作品,现为凤凰卫视节目主持。
定价39.8元,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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