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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官员如何晒财产

2012-09-28 21:46 未知/ □赵茜 /

 

  近日,陕西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因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依法处理,其财产成为坊间谈论的热门话题,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又一次被广泛呼吁。

  在国外,官员公布财产是非常正常的。俄罗斯,官员拒绝公布财产将被解职。作为世界上腐败现象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乌克兰在反腐制度化方面的工作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其中《公务员法》、《反腐败法》等就是这一进程中几项重要内容。

 

  俄罗斯:官员拒绝公开财产将被解雇

  “俄罗斯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官员腐败问题,应该马上建立官员财产年度申报制度。”梅德韦杰夫曾于2008年在接受俄国家电视台“第一频道”采访时曾这样表示。“腐败问题是我们社会最尖锐、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反腐问题过去曾经是,未来也必将是受到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经济危机引发的恐慌和不安定情绪下,腐败有可能深化俄罗斯的社会矛盾。

  俄罗斯社会舆论研究中心公布的一项民调结果显示,30%的俄罗斯人认为“社会腐败现象很严重”,44%的受访者认为“腐败现象严重”,19%的人认为“腐败情况一般”,只有1%的人认为“俄国内腐败不严重”,但没有人认为“俄罗斯不存在贪污现象”。

  “腐败摧毁了民众的信心。”俄罗斯第一副总检察长布克斯曼日前透露,俄罗斯目前行贿市场的资本规模已经达到2400亿美元,这足可以同俄罗斯的国家财政预算相提并论。

  官员和商人的贪婪以及法律不完善是俄罗斯腐败蔓延的主要原因。

  俄罗斯《反腐败法》中,“国家公务员应公开申报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收入、房产和资产的收入情况”,并要求公务员汇报所有与涉腐行为和与潜在腐败行为有关的情况。

  梅德韦杰夫说,尽管法律没有要求总统申报个人收入,但他本人还是决定每年都进行申报,“无论如何,今年我会说到做到。希望其他官员也能效仿。”

  “总统每年申报个人收入可以促进国家公务员执行反腐法律,特别是促使官员们申报个人收入。”梅德韦杰夫说。这项议案将于近期提交给杜马,进行讨论和表决。

  梅德韦杰夫还表示,如果官员拒绝与委员会合作、拒绝申报或者拒绝提交要求提供的信息,那他就会被解职。

  乌克兰:每年4月1日前须申报财产

  乌克兰在前苏联解体后,经历了重大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至今仍在摸索国家建设和管理机制方面的经验。

  作为世界上腐败现象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乌克兰在反腐制度化方面的工作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自1994年1月起,《公务员法》和《反腐败法》相继通过,确定了腐败的含义和腐败行为的界定。其中腐败行为的主体是公务员、议员和地方议员。2001年5月又提出了《公务员的收入和开支申报及国家监督法草案》。这一草案中,增加了开支监督是立法的一项新内容。

  在乌克兰,公务员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向工作单位提交申报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收入、开支,财产及金融事务,包括海外收入和家庭成员的收入。

  尽管乌克兰法律对于公务员的财产申报非常严格,但从目前来看,却大约只有20%的议员敢于向社会公布自己申报的收入。因此不得不说,要想真正普及财产申报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和扼杀腐败的温床,的确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长期工作。

  韩国的“阳光法案”

  在亚洲国家中,韩国的反腐力度及财产申报制度堪称典型。而在经历了近30年后,“阳光法案”在普通公职人员的眼里,也已如“例行公事”般成为一种自觉履行义务式的习惯。

  随着韩国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取得巨大成功,腐败问题也不可避免地越发严重,历任总统都把反腐作为最重要的行政目标。

  1981年,全斗焕政权制定了《公职人员伦理法》,首次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登记政策,但因种种问题,而实施了非公开原则。由于不能把监督结果公之于众,这使“阳光法案”黯然失色,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力。

  1993年2月27日,金泳三上台后第三天即公布了自己及家人的财产情况,这被金泳三称为“改变历史的名誉革命”。随即,金泳三开始强力推进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和金融实名制。

  此后,金泳三的继任者金大中继续建章立制,出台《防止腐败法》,扩大了财产登记及公开者的范围,加强了对财产公开的审查,增强了司法机构的独立性,设置了总统直接管辖的“反腐委员会”。同时金大中政府认为,中下级官员的腐败比高层腐败更普遍、对社会危害更大,因此十分重视中下级公务员的腐败问题,制定了《公职人员十项守则》,深入整顿公务员队伍。

  “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从严重的结构性腐败开始清理,不仅斩断其枝叶,还要连根拔起。”卢武铉谈到腐败问题时讲。

  当时卢武铉政府出台了加强对贪污腐败公务员惩戒力度的《腐败公务员处罚强化对策》,延长了对犯下收受钱财、接受宴请、挪用公款和贪污等腐败行为的公务员的处罚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