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枪击案启示录:子弹为什么飞?
1月8日,美国民主党女众议员加布里埃尔·吉福兹在商店参加公共活动时遭枪击,因伤势过重身亡。这次枪击案令人再度关注美国枪械泛滥、枪击案频繁问题。
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允许公民拥有枪支的国家,尽管不断发生的枪击案一次又一次的惊动朝野可为什么政府无法禁枪﹖频发的枪击案带来了哪些启示?
枪祸之觞:伴随枪声凋零的生命仅次于车祸
“朋友再见,请不要怪我。”2011年1月8日,22岁的贾里德·里·洛克纳在Facebook上写下这句话,数小时后,他将子弹射向了民主党籍女众议员加布里埃尔·吉福兹的脑袋和她身边的人,导致吉福兹等7人死亡,12人受伤。这也许只是洛克纳本人的反社会行为。但一切的前提是,他能轻而易举得到枪。据报道,22岁枪手洛克纳的手枪是合法购得。亚利桑那州2010年4月通过法例,容许21岁或以上人士毋须接受背景审查便可拥有枪械,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赋予权利”。当地舆论认为,正由于这条例枪手才可以获得枪械。
被射杀的吉福兹曾坚定地支持持枪权利得到保障,最终却命丧枪口。
坚持持枪让美国人付出了很多血的代价。他们经受了林肯、肯尼迪、马丁·路德金的遇刺,也经受了弗吉尼亚校园内的血腥屠杀,他们仍然选择持有枪支。美国人自己的选择在外人看来过分沉重。1981年,里根遇刺案中,里根的新闻秘书詹姆斯·布雷迪第一个中弹,子弹从他的左侧前额射进右脑射出,造成终生残疾。在这之后的20年里,他一直在为颁布禁枪法案而努力。
2001年至今,美国发生了18起重大枪击案,162人死亡,几百人受伤。其中,发生在2007年4月的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尤为血腥。一名学生在一所学校开枪射杀32人,射伤15人,随后饮弹自尽。2008年2月,伊利诺伊州一名男子在一所大学的演讲厅内开枪射杀5名学生,射伤16人。2009年4月,纽约州一名男子持枪冲入宾厄姆顿中心地区,打死13人。同年11月,得克萨斯州军队心理健康专家、少校尼达尔·马利克·哈桑在胡德堡陆军基地内朝官兵开火,打死13人,打伤42人。直到本次枪击事件,几乎每年美国都会发生这种重要枪击案,伴随的是十几条生命在枪声中凋零。
美国是世界上民间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目前私人约有2.5亿支枪,49%的家庭拥有枪支,从事枪械制造的公司700多家,生产枪弹的13000多家,枪支维修店5000多个,有执照的销售商28万,年销售额约10亿美元。最近25年中,美国有50多万人死于枪下,数量远超过战争损失,仅次于车祸排第二位。
美国为什么禁枪难:持枪是传统而非政治诉求
尽管历史上出台了多种限枪法律,但因枪械文化本身已深深扎根于美国的土壤,禁枪运动仍难上加难。美国人可自由拥有枪支,把拥有枪支看成宪法赋予的权利。从美国建国之初,该权利就有明确的规定。
当时,美国宪法起草人杰斐逊认为,要推翻违背人民意愿的政府,只有人民具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利付诸实践。该规定体现在1791年通过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即《权利法案》)第二条:“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而且美国宪法规定,任何条文可根据将来的情况加以修订,但百姓自由持枪这一条绝对不能动。
宪法的该项规定本来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出台的,是为了应付建国初期全国不安全形势的需要。但是,这一修正案后来成了美国人自由拥有枪支的法律依据。
当年欧洲移民来到美洲大陆时,面对野兽的袭击和印第安人的对抗,他们随身携带的枪支成为唯一的安全保障。独立战争期间,美国人民正是依靠自己的手中枪打败了宗主国,这在促使他们更加尊崇武器的同时,也愈发相信只有依靠民兵而不是常备军才能避免政府侵犯人民的自由。
美国内战期间,在林肯政府的大力鼓励下,数百万美国民众被武装起来,进一步确立了枪支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经过这种漫长的培育,拥有枪支已经成为美国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
有研究者认为,美国整体的基础是理智。美国人的体制源于对政府的不信任,相应地,持枪便反映了美国人对自己的信任。
2010年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裁定芝加哥的禁枪令违宪。这条禁枪令违背的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这条修正案是大部分反对禁枪者的理由。这条法律制定在几百年前,那时候美国人还可能通过武力推翻暴政,但是在国家机器已经如此成熟的今天,这只能“看上去很美”。这能从美国政府对一次装备精良的邪教围剿中看出:
1993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动装甲车包围了“大卫教”宗教狂热组织据点,动用装甲车和直升机发动进攻,试图收缴该教派的大批非法武器并逮捕其首领考雷什。当天在冲突中有6名大卫教徒和4名联邦执法人员丧生。此后,双方进行了长达51天的武装对峙。1993年4月19日,为了结束对峙,联邦执法人员对大卫邪教总部韦科山庄采取行动,在坦克的掩护下攻入山庄,并施放了催泪瓦斯。在混战中,山庄被大火烧毁,80名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邪教教徒在枪战和大火中丧生。邪教教主考雷什也葬身火海。
这件事直接表明在美国,试图通过民间武装力量反对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事。而事实上,美国人也并不需要通过这种手段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他们有议员。这次直接针对女议员的枪击行为,如果是一种政治诉求,则是“枪”所代表的暴力诉求,这本身就不是美国人所追求的政治表达。
全面禁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经济学人》称,白人、居住在农村的人和居住在美国南部的人,一般是“持枪派”的支持者。据《华尔街日报》的数据,用于枪支自卫的人要远远多于枪支的牺牲者。似乎公民以自卫的目的而持枪,是正当的权利。但是,自卫的力量来源于枪的暴力属性,正因为枪可杀人,枪才可以保护人。枪首先是杀人工具,其次才能发挥保护的作用,并且不是普通的杀人工具,而是力量强大。
持枪派还有一种说法,当人人都有枪了,便能实现一种制衡,这种制衡能带来安全。比如发生摩擦,一个人拿出枪指着另外一个,而另一个人也掏出枪,结果是两个人都放弃。这的确是一种非常好,也非常理想的情况。但人性是不可控的,也许某一刻魔鬼控制了理智,导致悲剧发生。更何况,在一个社会中,总会有像洛克纳这样“沉默的羔羊”。美国人的体制源于对政府的不信任,相应地,持枪便反映了美国人对自己的信任。可即便在今天,谁又能说自己是绝对理智自律?
从政治上看,民主党和共和党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非常激烈。从上世纪60年代起,枪支管制就成为一个政治问题。民主党主张要加强对枪支的管制,但共和党却反对枪支管制,仅要求在枪支使用等细节上增加规定。这些年来,每次美国大选,枪支管制都会成为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
在美国人的价值观中,枪支不等于“危险“,更不等于“沉重代价”,他们只把枪支与“权利”和“自由”联系起来,这就是为什么一个父亲为10个月大的孩子申请枪支的原因。在他们看来,美国的枪支只是所有日常生活设施中的一部分,各自分工和用途不同而已,它比普通人家里的菜刀不会危险到哪里去。在美国人看来,犯罪和杀人的动机产生于人,而不是无生命的枪支。当罪犯有杀人企图时,他可以借助各种手段,可以用刀、砖头甚至徒手掐死人。因此,枪支不是作案的罪魁祸首。
目前看,宪法中规定的持枪权利在短期内很难被动摇。还有一点就是,枪支管理已经成了一个敏感话题,政治家一般不轻易主动挑起它,弄不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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