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恒鹏:我们对“先看病,后付费”的期望过高了
本刊专访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先看病,后付费”是一个涉及医疗保险、异地跨区就医、药品分级管制等问题的复杂命题。这其中牵扯很多利益层面,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最核心的还是如何保障民众就医权益最大化。我们距离“先看病,后付费”的全面推广还有多远?此种模式能否保障人民“病有所医”?全面推行的最大障碍在哪里?
“先看病,后付费”是结果不是手段
《齐鲁周刊》:近段时间,“先看病,后付费”在网上引起热议,根据山东试点的情况看,此举也的确降低了民众的看病负担,起码延缓患者交费时间。民调也显示,有超过9成的民众对“先看病,后付费”这种制度充满了期待,并寄望以此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此,您怎么看?
朱恒鹏:我觉得大家对它的期待过于高了。我认为这只是改革的结果,并且这个结果还未真正成熟。目前舆论对此的关注实际上没有关注到医疗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先看病,后付费”,怎么说其实不重要,这种说法与“医药分制”一样,只能是改革的结果,而很难作为改革的手段。现在是,还没开始谈到改革的手段呢,民众已经翘首期盼了,但却没有盼到核心问题上。“先看病,后付费”只是各方面改革的结果,当然不是说这个结果不该要,而是说对这件事情不要过度兴奋,我们关注的重点还应该是医疗服务体制改革。
不全面推行的原因很多,医疗体制改革是关键
《齐鲁周刊》:此前,央视新闻报道称,卫生部将于今年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随即,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否认了这一说法,称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短期内无法在全国推广。您认为无法全面推广的原因在哪里?
朱恒鹏:卫生部没有全面推广的原因很多,其实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首先从我国的医保制度上看,除去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医保统筹的基本是县级单位。承担“新农合”和城市医保的都是当地统筹的定点医院,病人在自身医保覆盖区域内看病很容易实现,因为能够立刻报销。但是到外地看病就面临异地就诊报销结算困难,无法及时结算报销,容易造成医疗结算纠纷。从这一点看,医保制度不健全,就无法实现“先看病,后付费”。
其次,在地方医保定点医院看病的患者基本可以分为三个群体:一,经济实力较好,押金对其并不存在压力的;二,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押金;三、有经济能力但想恶意拖欠者。
从这个层面上看,“先看病,后付费”无法全面推广,问题出现在后两个群体上。第三部分人就是社会诚信体系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要推行应该立刻建立健全诚信就医体系,做到逃费可查,从源头杜绝逃费现象。第二个群体经济困难,无力偿付医药费。对于这部分人如何遵守“先看病,后付费”的协议,其实是涉及到医疗救助制度的问题。这时候应该充分发挥医保和贫困家庭患者救助减免等政策的作用。通过社会保障的力量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让他们“病有所医”。但是,现阶段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从这里看,无法保障经济困难人群看得起病也是阻碍此项政策推广的原因。
《齐鲁周刊》:我们当前的医疗资源也是有限的。
朱恒鹏:因为当下我们的医疗资源有限,即使社会保障充分,也不能完全放开看病,不可能所有人生了病都到医疗条件最好的医院去。
其实这些原因都是属于医疗体制改革宏观范畴,重点还是在医疗体制。
医保即期结付是实现“先看病,后交费”的前提
《齐鲁周刊》: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
朱恒鹏:我认为尽快出台各类配套改革措施是最必须的。首先要推行统筹范围内的医保即期结付。乐观估计,即期结付制度两三年内应该能够实现。在做到在统筹区域内医保即期结付时,患者出院时只需要支付自费部分就可以了。
但个人认为,即使在统筹范围内的定点医院住院,也需要交押金,但是不需要全额交押金,而是只缴纳自费部分的押金。比如医疗费用是1万元,医保支付70%,那么押金就只需要3000元左右,这样可以防止逃费出现的可能。
同时,还需要做的配套工作是推进个人的诚信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包括医保卡、身份证、驾驶证等个人信息的联网查询。针对治病出院后不结账、治病没治好就不付费的情况也要有必要的应对措施。
如果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先看病,后付费”的全面推广应该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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