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红时代的闺情与革命——不自由,无婚姻
男权社会对于拥有知识的女性发自本能地担忧、疑惧和排斥,这是性压抑文化的深厚土壤中必然会孳生的“恶之花”。从晚清到民国,秋瑾、萧红、唐群英、陆小曼、王映霞等名媛对婚姻的自主选择是走向革命、女性解放的巨大动力之一。
逃离“未婚夫”:从秋瑾的离婚到萧红的私奔
1931年,萧红20岁,那一年的2月,她从呼兰逃到北平——原因是反对父亲包办安排好的丈夫,父亲同僚呼兰县驻军邦统王廷兰之子王恩甲。
1930年代,正是“民国娜拉出走”的年代,鲁迅的小说《伤逝》、胡适的北大演讲中无不体现出了西方新式思潮和教育对当时女性婚姻的影响。
知识女性的情感选择事实上早在晚清便开始发生变化——“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秋瑾一句哀叹成为后来无数嫁错郎的才女们的共同心声。唐群英、秋瑾等人的婚姻运动曾经引发了第一波的离婚风潮。
略为翻检晚清的出版物,不难发现“自由结婚”一语出现的频率相当高。《女子世界》与《复报》的“唱歌集”、“新唱歌集”栏目,即先后刊出过《自由结婚》与《自由结婚纪念歌》;甚至署名“震旦女士自由花”(张肇桐撰写)的政治小说,亦题作《自由结婚》。
1906年,柳亚子曾经以知情人的身份,对晚清婚姻革命衍生的历史作过概要叙述:西方传教士在传播基督教义的同时,自然而然地将西方婚俗搬演到中国。
1874年《教会新报》卷六的一则文字,曾口吻逼肖地摹写出教堂婚礼的细节,记录了中国首次西式婚礼;熟读西学书籍的学者宋恕,曾在1892年撰著《六字课斋卑议》时,即于《婚嫁章》特意申明:男女许自相择偶,己俩属意者,家长不得阻挠另订。为保证婚姻的自主自愿,宋氏又设想出当事人履行亲订婚约的手续。
1906年,日本归国的秋瑾,便开时代先河,公然在报上声明和丈夫王廷钧脱离家庭关系。
宋美龄们的西式婚礼:交际自由衍生出结婚自由
学者陈王1904年的《论婚礼之弊》,阐述了起码男女能够自由交往,才有相互认识、了解与产生爱情的可能的理论。交际自由因而成为婚姻自由的前提,为论者尽先关注。谭嗣同便对中国“锢妇女使之不出也”、“严男女之际使不相见也”的陋习痛加斥责。
晚清论者探讨婚姻问题,往往关涉教育,而其落脚点实在国家思想。在留日女学生燕斌1907年发表的《中国婚俗五大弊说》中再度出现,强调救亡图存、必须解放女性思想和婚姻困境。
1911年出版的《二十世纪女界文明灯弹词》曾记载,游学日本的女学生羡慕彼邦士女云集的盛会,怀抱“情愿牺牲数十人名誉”的绝大决心仿行其事,举办“中国第一创举”的相亲茶会,为男女交游提供公开的场合。
著名的宋氏三姐妹,宋庆龄和孙中山的婚姻、宋美龄和蒋介石的婚姻,皆引领时代之先河,走了“见面相亲再结婚”的路线。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举行正宗的西式婚礼。宋美龄一袭婚纱,白色乔其纱用一小枝橙黄色的花别着,斜披在身上,头戴一个用花蕾编成的小花冠,手捧一束粉红和雪白相间的玫瑰花,引发了上海滩上的“婚纱热”;蒋先为宋戴戒指,并宣读誓词说:“我蒋中正情愿遵从上帝的意旨,娶你宋美龄为妻……”时髦的婚姻典礼引起全国轰动。
张兆和、陆小曼们的通信订婚法:经济独立,方可结婚
除了“先相亲,再结婚”,婚前通信也是女名媛们自由恋爱的法则之一。
1905年,留日女学生王建善在《女子世界》杂志刊登了一则《敬告女同志》的广告,主意在说明“通信订婚法”。1906年2月,北京《顺天时报》的编者又将其演作白话,希望一般大众也能了解这个“简便可行”的“文明妙法”,称通信订婚乃是折衷于专制婚姻与自由结婚去其弊而取其利的最佳选择:既可互相了解又可避免名誉受损。
民国时期著名的才子徐志摩和名媛陆小曼、沈从文和张兆和、钱钟书和杨绛、郁达夫和王映霞等人的恋爱方式皆由通信开始,并集合成书,成为当时的经典爱情故事。
因而,能读书识字、具备相当文化水准成为最基本的条件。当时名媛们的婚姻选择不仅提倡“爱情结合”还发出“经济自立”的论调。《婚制》的草拟人于《约婚之部》先谈“资格”,明确规定:“非有自立之资格者,不得约婚。”鲁迅的小说《伤逝》中对此深刻反思,胡适等名流与小脚太太的婚姻更是反映了男女教育程度匹配的重要性。
1905年9月1日刊于《申报》的一则消息为例,刘驹贤与吴权订于是日在上海张氏味莼园安垲第结婚,记者抄录了全部礼仪的程式。婚书上依次为结婚男女、介绍人、主婚人署名。在场的父母已被排除在外,意味着承认子女的婚配纯属其个人事务,自愿结偶的意志最为关键。现代形态的婚姻观念与体制已是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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