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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孩子,16岁出门远行?

2012-12-22 16:00 未知/ 丁爱波 /

 

  少年派的流浪开始时,他才16岁。在我们时代的标签里,彼时的你青黄不接,张皇失措,寂寞孤独,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成长是一场世界观的漂流记,对那些立志改变世界的少年来说,出门远行,是认知真实世界的第一步。

  “我们是社会的蛀虫,社会是我们的噩梦”

  1990年,在清华读了三年雷达专业后,高晓松发现自己不适合当科学家。

  后来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了。高晓松与老狼“出走”海南,在一个叫“癫马”的歌厅唱了一阵歌,然后弹尽粮绝。

  贫穷、困苦无法打断他流浪的激情,每一个少年都曾一无所有,每一个少年也都曾拥有世界,正如作家江南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时所说:“十年后回想,那时候我其实富有得像个皇帝。那时候通往食堂的银杏明黄如金,女生们走在落叶中裙裾起落,男生们冲她们敲打饭盆,我拥有无数时光和可能,热血上涌的时候我相信自己能征伐世界,在战马背上带着窈窕的姑娘归来。”

  高晓松的流浪岁月便是如此的贫穷和富有。他把大部分钱都留给老狼回京上学,自己流落到厦门,在厦大东边社度过了一段恣意随性的生活,与各地流落的艺术家、厦大艺术学院的单身教师们、同居的学生们、闽南佛学院的居士,甚至携家带口的逃犯一起;还遇见了相爱四年,教会他堂堂正正做一个男人的厦大女生X,写出了祭奠青春寥落的《麦克》,歌唱爱情和远方的《流浪歌手的情人》等许多歌。

  对高晓松来说,1990年的厦门时光几乎是他“最漫长、快乐、忧伤的一年”。高晓松说,“当年出走并不是因为勇敢坚强,而是相反,觉得社会一点都不好玩,社会和大学是对立的,我们不用交学费还发费,是社会蛀虫;社会麻木不仁,是我们的噩梦。”

  以《在路上》成为流浪“之王”的凯鲁亚克在《一路嚎叫》中这样写道:我也很年轻,我也渴望远行……我已无法再忍受,只有逃走。逃离学校、逃离父母、逃离以前的朋友与敌人,忘记暗恋的女孩,让自己永远置身在星星下面的陌生人群之中,在广阔、深邃的旷野之中毫无顾忌的放声嚎叫。

  社会学家郑也夫说人生不外乎在追求三种状态:舒服、刺激、牛B。为了刺激,可以抛弃舒服,为了牛B,可以抛却刺激,凯鲁亚克在荒凉的旅行中完成了这样一个牛B的禅问:“我独自来到孤独峰顶,将其他所有人抛诸脑后,将在这里独自面对上帝或者我佛如来,一劳永逸地找出所有存在和苦难的意义,在虚空中来去自如。”

  革命、禅、摩托车维修艺术

  1952年1月,年轻的格瓦拉和他的朋友艾伯特从阿根廷开始了他们漫游拉丁美洲的旅程。那个时候的格瓦拉只有23岁,还是一个主攻麻风学的医学院学生。而艾伯特是一个只有29岁的生物化学家。探索未知事物的兴趣使他们驾着诺顿500开始了八个月的旅程。

  启程时,两人只带着 “半无意识风格”的堂吉诃德式的梦想,“我们根本没有想过途中会遭遇多大的艰难险阻,我们的眼里只有前方路上飞扬的尘土,而车背上的我们正风雨兼程,风驰电掣般地向北挺进”。

  两人像普通年轻人一样张扬而叛逆,他们的冒险经历中,既有快乐、诙谐,也有不少自嘲:夜宿在关不紧门的林中小屋时,对门外奔窜的美洲狮开了一枪,结果打死的却是房东家的狗;花言巧语赢得智利小镇消防站长三个女儿的欢心,得以暂住在消防站,半夜消防警报响起时他们也英勇地冲了出去,结果却只救了一只猫;在智利中部旅行时,利用当地群众对报纸上报道两人是“麻风病专家”的信任,到处蹭吃蹭喝,纵情欢乐;躲藏在轮船厕所里想偷渡,差点被臭气熏个半死,被发现后又很不幸地被分配去打扫那间臭不可闻的厕所。

  而当这位年轻的小伙子发现了美洲大陆的现实时,他的人格思想开始走向成熟,社会阅历也愈发丰富了。当他日益意识到民众的痛苦,而这些苦痛也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时,他萌发了渴望改变的理想。

  1952年6月14日格瓦拉24岁生日,在秘鲁利马的麻风病院里,他在生日派对上说:“我们是一个统一的混血民族,从墨西哥到麦哲伦海峡,我们拥有太多的共性。正因为如此,我本人要抛弃所有狭隘的地域观念,这杯酒,我要献给秘鲁和团结的拉丁美洲。”

  与之有着相同经历的还有接受过28次电击治疗的波西格,1968年,波西格出院后,他带着10岁的儿子克里斯,进行了一次长途摩托车旅行。他把旅行的感受和思考,写成了一本书《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

  他从明尼苏达奔至加州,走遍穷乡僻壤,将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向他11岁的儿子倾吐, 这个男人在游历中体悟生命意义、获得自我拯救的过程。

  他说:“佛陀或是耶稣坐在电脑和变速器的齿轮旁边修行会像坐在山顶和莲花座上一样自在。如果情形不是如此,那无异于亵渎了佛陀——也就是亵渎了你自己。”

  切格瓦拉通过远行达成了自己的革命之路,波西格则在另一个层面完成了一场充满现代符号的宗教救赎。

  “你已经18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如今谁还会将自己的目光投向远方?

  在丧失了冒险、牛B的年轻特质之后,越来越多的男孩也变得“娘气”起来。吊丝横行、宅男当道,在未曾见识远方风景之前,18岁的少年把自己装扮的纤尘不染,像一只只纯洁的羔羊。

  上大学的人,大多数已是满18岁的成年人了。然而,这些成年人,却像幼儿园孩子一样被大人对待。对于幼儿园的孩子来说,路上确实太危险了,社会也不那么安全。但是对于一个超过18岁的成年人来说呢?

  龙应台和儿子飞利浦见到朋友的时候,朋友总会盯着自己的脸,问飞利浦多大了。即使是夸奖飞利浦,也是对着自己说的。因为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许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这个细节——孩子永远是孩子,即使他已经18岁,已经领着自己的女朋友回家了,对于父母来说,他依然还是孩子。

  甚至有一次,龙应台要去洗手间的时候,也下意识地扭头问身边的飞利浦:要不要去厕所。飞利浦反问她:难道我连自己要不要去厕所还不知道吗?

  正是这种“无微不至”的母爱绑架了这些孩子们的成长旅程,回想那个你初上大学的日子,外面还在下着雨,宿舍里一片混乱,每个舍友都有家长跟来。

  所有的回忆再怎么涂抹也是那么庸常,那不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下午,那不是一场成长的序曲:你老老实实坐在那里,父亲帮你把东西拿到了五楼宿舍里,大伯开着车把你送到了学校,母亲帮你收拾衣物……

  在余华的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中,父亲把书包递给我,“在我脑后拍了一下,就像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

  “你已经18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父亲说。

  然后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