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 > 封面故事 >

反腐的时代变迁

2012-12-15 21:33 未知/ □方言 /

  从北宋的“高薪养廉”到明朝的“严刑肃贪”,反腐是历朝历代的议题,中国从古代到近代的反腐路径也逐渐演变——从封建王朝的击鼓鸣冤、拦轿上访到如今公民反腐、网络肃贪,反腐背后烙印着时代的影迹。

 

  当人类有了剩余财富、阶级制度的那一刻,便有了贪腐

  《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记载,春秋时鲁国史官太史克讲述了尧帝时的一个反贪故事:有个叫缙云氏的太不像话了,贪侈过分,百姓称他为饕餮,被皇帝流放到了边疆。舜为帝时,也处置了一个贪官,名叫伯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里这样描述他: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类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意思是说伯封贪得像猪。

  自此之后,贪官层出不穷,《诗经》里的名篇,如《硕鼠》《伐檀》等,皆有刺贪之意。而封建君主的反贪手段也花招跌出:西周出现惩贪法,汉代惩治官吏的经济犯罪极其严格,汉文帝的规定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职!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严酷: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古代反腐败的做法主要有三条:一靠教化,二靠惩罚,三靠制度监察。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初创于秦汉,发展于魏晋,日臻成熟于唐宋,高度完备于明清。中央最高的监察机构为御史台(明清时期改为都察院),设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官职,地方为州刺史(宋代改为通判)。从体制上看,监察机构独立自成系统,实行上下垂直领导,不受地方长官约束,直接对皇帝负责;从职权上看,古代的监察官员地位高、职权大,“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且可以“风闻奏事”。 一些具体的廉政制度也被推广,如官员回避制度、轮调制度以及禁止官吏经商谋利等。

  民间反腐变迁:从告御状的“小白菜”到民国时期的“媒体效应”

  小白菜为救杨乃武冒死越级告状,慈禧虽罪恶昭彰,但她亲自平反了这个冤案,而且为此罢免的贪官多达100多人。

  秦朝时设有“司马”官职,专门接待上访直诉者。明朝允许百姓将害民贪官直接越级“绑缚赴京治罪”,若各级官吏敢有阻拦者,全家族诛。贵州黔阳县安江驿丞李添奇,“恣意为非,贪污受贿,害民不止一端”,被百姓拿获赴京,了解案情后,朱元璋当即命人砍去其脚趾。清朝也明确规定不允许“截访”,而且严厉警告各衙门,“凡扣压平民上书者,全家族诛”。

  民国时期逐渐有了报纸刊物等传媒系统,反贪也成为公众话题,这一时期,公共知识分子成为反贪主流人群。最著名的就是“四大家族”中的孔祥熙于1944年卷入“美金公债案”遭到国府参政员傅斯年、顾颉刚等提请政府调查。蒋介石亲自介入,孔祥熙被免职,自此告别民国政坛。

  媒体效应逐渐在此时产生影响力,1946年12月,寒潮侵袭上海, 6天共冻死545人。报上登载了一乞丐对记者说的一段尽吐怨恨的话:“待他日,须学那豺狼虎豹,专做贪赃枉法,虽砍了还落个快活终身。”反讽的稿件引起轩然大波。1948年国民政府设立“上海经济管制督导员”,蒋介石亲选蒋经国主管,“扫除腐败势力”。

  启示录:多给钱还是打屁股?

  中国古代的反贪基本纠结在两条路线上:高薪养廉还是严惩不贷?

  宋代重视反贪,王安石说:“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行政上,宋设反贪局,时称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时,更是重禄重法,一边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一边加大法制建设,两手齐抓,不过,效果甚微。

  到了元代,官吏赃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明代,由于朱元璋出身贫苦,力度也最强: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他还采用挑脚筋、剁手指、砍脚、断手、钩肠等酷刑来吓唬众官员。当然,朱元璋还特会做思想工作,他经常在地方官上任之前,与之谈心,告诉他们如何对待低工资,如何反贪拒腐防变,可谓是语重心长和蔼慈祥。

  清代,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对反贪无可奈何,无奈中,始创养廉银。养廉银制是年羹尧提出的,但年是个大大的贪官。

  事实上,反腐的失败归根结底与政党政治的完善、政治组织程度、公信力有关。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抗战时期的孔祥熙飞机接狗事件。说孔家强占飞机从即将被日军占领的香港运回仆人和狗,本是因误会造成的谣言。且误会者也在第一时间澄清了事实。但民众宁可相信谣言并发动大规模运动要求打倒孔祥熙。

  按照美国学者亨廷顿的研究,腐败收益取决于政府产品的稀缺性和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民主国家、公民、权利等概念的出现使传统规范中视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在现代化的视野下成为不能忍受的贪腐。当下如网络公民、媒体公知等多方监督、多方参与、政治意识扩大和政治参与扩大的微博反腐无疑成为新时代的反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