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体制应拥抱互联网金融
近期,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形成了一轮热潮,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基金迅速汇集上千亿资金规模,转移了相当一部分银行存款,引发全社会对传统银行业的担忧。由此带来的核心问题是——互联网金融会不会对传统金融业务带来实质性冲击?
答案是经过合理监管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体系的冲击是有限的,但简单利用互联网渠道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冲击是存在的,只是比较有限,而以互联网交易为基础建构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不仅不会造成冲击,相反会带来有益补充。
首先,有必要厘清当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两大类型。
一类是非原发性互联网金融业务。指的是以互联网为工具、本质上却为线下经济活动服务、属于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余额宝就属这一类。这种金融业务并没突破传统金融业务的范畴,只利用互联网这一高效的信息交流手段,将传统金融业务的传播、销售通道拓宽了。余额宝其实质无非是以互联网为营销渠道,将网民资金聚集起来,再通过协议存款等形式回存到商业银行。这一过程加快了储户资金从银行到货币基金的转移速度,但基础业务还是银行存款,最终投资去向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投放到实体经济中。
第二类是原发性互联网金融,即真正为互联网上的经济活动提供金融服务。如在淘宝网店以及买家之间,有大量因交易而进行的经济活动——订货、发货、收货、付款、评价等。这一系列交易,在互联网上留下极丰富的数据,这些大数据可非常高效地反映互联网交易参与者的行为特征,如信用度、消费习惯和消费偏好等。这些数据完全可被利用起来,为网上交易的各种参与者提供金融服务,如给卖家提供贷款、给买家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等。这类交易符合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基本原则,也是对传统金融业的拓展。
非原发性互联网金融业务,对传统金融业有一定冲击,但相对有限。这类业务是把互联网作为分销工具,能够提升单个储户之于银行的相对地位和议价能力——因它能把分散在各地的储户资金迅速汇集起来,经由互联网基金统一与相关银行讨价还价,从而获得比较高的存款利率,压低银行正常利差。这一过程从本质上讲,并不是互联网带来的,而是打破传统商业银行的垄断造成的。
垄断使传统商业银行可享有较高利差,获得超额利润。即便没有这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出现,伴随金融改革中一系列新金融机构的涌现,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商业银行利差也会逐步下降。所以,非原发性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冲击并不是互联网带来的,而是作为新的金融机构打破垄断带来的,余额宝就相当于一个新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但必须看到,这种冲击是有限的。因为余额宝等产品潜在风险巨大,合理监管将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在互联网上,余额宝等产品聚财能力非常强,这也带来非常强的散财能力,一旦储户对余额宝的信心下降,就会快速挤兑。因此,对基于互联网的货币基金必须合理监管。
原发性互联网金融业务基于线上交易活动展开,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实体经济的延伸。因此,这类业务可被看作传统金融延伸,而不是替代。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上的交易有其独特性,大量交易信息可很容易被收集起来,并被互联网金融机构用大数据加以分析,从而提高金融业务的精准度和效率。
原发性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并未覆盖也无法企及的,此类互联网金融也不可能从本质上取代传统金融,它并不影响传统金融交易。传统金融交易一般注重给大客户包括企业提供贷款,而这种交易必须在线下面对面进行,直接对大客户进行的数据分析,取代不了面对面需求沟通和实际调查。讲得理论点,原发性互联网金融业务使用的是硬数据,可转换成计算机编码的各种有关交易双方的信息,而传统金融业务需要的是软信息,包括金融家与交易各方见面后的主观印象,软信息是传统交易的灵魂。
随着部分实体经济的线下交易转为线上交易,也会有部分传统金融业务转向原发性互联网金融,但这种转向应是比较渐进性的变化,而不像余额宝一样短期内把大量资金从银行吸引过来。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金融,正成为影响金融业发展的新浪潮,我们必须冷静地分析其业务实质与类型。短期看,虽以余额宝为代表、利用互联网分销能力展开的金融活动,对传统金融业构成一定影响,但更值得期待的是,以线上实际经济活动为基础的原发性互联网金融活动。这类金融活动将大大扩展传统金融业覆盖面,意味着整个金融业因应时代变化进行的一种扩张,而不是对传统金融业领域的简单分割。互联网金融值得期待,必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和金融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李稻葵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2011年他发表文章指责“个税体制设计极其简陋,甚至‘弱智’”,建议实施平税制,此观点曾引发强烈反响。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