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股市内幕交易的文化因素
内幕交易一般是指知悉或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部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泄露消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内幕交易造成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买卖双方处于信息上的不平等地位,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是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毒瘤。
纵观世界各国,内幕交易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但相比较而言,中国股票市场内幕交易尤为严重。其原因除了中国股票市场还很不成熟、监管不健全、惩处力度不够之外,文化因素也是不可忽略的问题。
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社会结构定性为差序格局。差序格局下的圈子文化使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相应的圈子,而圈子的维护和强化,需要这个圈子里的每一个成员能够为这个圈子做出“贡献”。而向圈子其他成员提供内幕消息,或圈子成员之间相互提供内幕信息,则是维护这个圈子利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的社会结构“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人与人之间存在亲疏远近的社会关系是差序格局的主要特征,就像石子投水产生的不断向外扩散的波纹圈。在传统社会里,决定人与人之间这种亲疏关系的依据是血缘关系、血缘差序。但随着现代人们生活内容的丰富和社会活动范围的扩大,这种圈子越来越多,比如基于地缘、同学、战友、工作等所形成校友圈子、老乡圈子、战友圈子、朋友圈子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会同时处于不同的圈子中。每个人要想在一个圈子中处于有利位子,或能从圈子中其他个体那里得到利益,就必须有所“贡献”。而内幕信息是很好的交换资源,因为它对于提供内幕信息的个体来讲,其成本基本为零,而接受内幕信息的人其收益可能非常大。这种类似的例子不仅出现在股票市场,前几年披露的司法考试泄密案同样如此。
尽管这些内幕信息的传播者和内幕交易者,也似乎感觉到其中有不妥之处,但其违法犯罪感、耻辱感并不强,这源于国人特有的道德观和法律观。中国人对于像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具有特定受害对象、受害人具有显性损失(如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损失等)的事件,无疑是痛恨的,并认为这是严重的犯罪,但对于提供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由于受害人不特定,或受害人损失不能直接显示,所以“感觉不到”它的直接危害,也就不认为或不想认为它是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中国人对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事项和外国人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国外,只要法律法规不允许做的,即使能做或做了不被发现,大家还是不去做,基本能做到慎独。而对于许多中国人,能做不能做不是指法律是否禁止,而是自己能不能做,或是做了能不能被发现。即使法律、道德禁止做的事,如果自己有能力做,并做了没人发现或有可能不被发现,那也就不妨去做。这一点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在国外基本上看不到马路中间还要加护栏防止行人横穿马路,因为大家知道法律法规禁止随便横穿马路,也都遵守这一规定。但在我们各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很多马路中间须用护栏隔开,因为不这样就会有很多人横穿马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和事故。这些人的思维是这样的,能不能横穿马路,并不取决于法律法规允不允许,而是他能不能穿过。马路中间没有护栏,即使法律法规不允许,但他能够穿过,于是也就横穿了;如果有护栏,他不能够穿过,就不横穿了。当然,即使有护栏,一些自认为翻越能力比较强的人仍会翻越护栏。还有一种现象是,司机在选择是否违章时往往会看是否有摄像头,如果没有就会选择违章。也就是说,如果判断不被抓住,就违章。而对于内幕信息来说,它的传播非常隐蔽,有的内幕信息的传播第三人是不可能获悉也不可能有证据的。另外,内幕信息传播和内幕交易的甄别与查处也非常困难。还有,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很多,有可能泄密的人也很多,于是泄露内幕信息的人认为其他人也会泄密,即使查处也很难查证信息是他泄露出去的。对此,内幕信息的泄露、传播者和内幕交易者十分清楚,所以也就无所顾忌,而大胆从事内幕交易了。
讲义气,轻规则是社会的普遍现象,也是导致中国股票市场内幕交易泛滥的一大因素。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根基的。儒家讲“义” ,也就是说做人要讲义气,要为朋友两肋插刀,于是有人出于面子,为朋友而不讲原则、不讲规则、甚至不讲法律。对于有可能掌握某只股票内幕信息的人员,周围的亲戚、朋友都了解,于是都会时不时地向这些有可能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打听有关信息,这些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碍于情面,也担心事后亲戚、朋友埋怨,就把内幕信息泄露了。
法不责众心理和攀比心理,也是导致股票市场内幕交易众多的文化因素。大家认为内幕交易是普遍现象,法律不可能处罚所有人。另外,社会上其他犯罪特别是腐败现象严重,也降低了内幕交易者的耻辱感和犯罪感。因此,内幕交易众多也就不足为奇了。
(本文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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