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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对遏制高房价没作用

2011-01-27 15:57 《齐鲁周刊》/ 易宪容 /

易宪容  原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2007年辞去职。被称为“房地产平民代言人”。作为以“敢言”著称的学者,他的辞职曾在网上引起较大反响。著有《现代合约经济学导论》、《交易行为与合约选择》、《科斯经济思想研究》、《金融市场与制度选择》等。

  限购令是地方政府出台限制居民购买住房的规定。尽管媒体对它作了大量渲染,以为地方政府会与中央政府一起将房市调控进行到底,挤出房地产市场泡沫。其实地方政府出台这些政策仅是给中央政府一个姿态,抑制炒房不仅作用有限,反而成为各地居民涌入住房市场的信号。


  从限购令内容看,变化最大的是去除2008年下半年以来各种离谱的托市政策,比如买房上户口把无价政策变为有价产品,买房可享政府补贴等。其它内容还有,只准许当地居民可再购买一套新房,不准第三套以上住房的贷款及不准异地住房贷款,不许外国投资者进入住房市场等。


  也就是说,住房限购令表面上是只允许当地居民在政策锁定期间再新购一套房,实际上却告诉了市场另一信息:当地住房购买者,无论你原持有多少套住房,你只要愿意,仍可再购一套房;既然现在购买住房有限制,每一人或每一户只能有购买一套住房的指标,那就不要浪费这难得的购买住房指标,涌入市场购买住房吧。正因如此,地方政府限购令实际上是在鼓励赶快进入市场,否则会错过买房机会。


  假定地方政府真意限制炒房,就应严格执行2010年的国十条及央行的275号文件。从这两个文件要义看,政府希望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遏制住房市场的投机炒作,让2008年下半年出台的131号文件及302号文件过度扩张的信贷政策回归常态。比如,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的核心内容,不仅要求停止第三套以上按揭贷款及个人异地住房按揭贷款,而且也要求各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采取差别化政策。比如第一套住房的个人贷款以风险定价;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全面提高。


  如果第三套以上住房按揭贷款及异地按揭贷款完全禁止,投机炒作者就没有了涌入住房市场的金融工具。一旦住房交易的金融杠杆萎缩,即意味着没有人来接盘或参与住房投机炒作,那就不需要靠什么住房限购令来限制进入房市了。


  由此看,地方政府住房限购令出台不出台、取消不取消,对遏制房价作用将十分有限,出台这些政策更多意义在做样子,以说明地方房地产调控是紧跟中央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房价仍在大涨。北京2010年房价上涨40%以上。2010年12月份及2011年1月份,全国住房销售同样又回到量价齐升态势。这就是限购令所达到的效果。对于限购令,无论媒体还是政府职能部门不要过高估计其作用,现在该是全面退出的时候了。要让国内住房市场得到真正调整,就得有严格的住房信贷政策及严厉税收政策比如对住房交易流转税及住房交易所得税,借鉴香港及新加坡课税做法,只有从这两方面入手,才能严厉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挤出房地产泡沫,让住房泡沫回归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