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雪梅和百名女记者的“防性侵课”
■留守女童生与死·行动
本刊专访“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
近年来,性侵女童的罪行不时见诸报端。2013年,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自发成立了“女童保护项目”,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十四岁以下儿童进行防性侵教育。至今,该项目已经成立一年零四个月,足迹遍布山东、河北、河南、云南等十九个省市,直接培训学生10387人。
为何要成立“女童保护项目”?如何用授课的方式进行女童保护行动?中国留守女童的性教育现状、生存现状又是如何?近日,记者采访了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孙雪梅。
百名女记者的“女童呐喊”
女童保护项目成立在一个十分敏感的时期,2013年6月。
“那时候先是发生了海南万宁校长带小学生开房事件,后来又非常紧密的发生了连续八件此类事情,我们既愤怒又悲伤,于是想到了要做这件事。”
这是记者采访开始,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孙雪梅的第一句话。彼时她正在家歇产假,三个月的女儿在旁边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夹杂在孙雪梅沉和但压抑的声音中,让人格外的记忆深刻。
孙雪梅口中的“我们”,是一群媒体人,他们因工作而聚集在QQ、微信、微博群中,上一次共同发起的项目是免费午餐。“有报社的,杂志的,电台的,电视台的。像我是跑时政的,也有公益口的,对外传播的,但大多不是跑社会口的。”
“开始只是几个人在说,后来不断有人加入,有一百多名女记者。当然,群里不是没有男记者,只是觉得,在女童的问题上,由我们出声更加合适。我们不停地在线上交流,多次修改后,最终在六月一日发表了倡议书。”
这个倡议书名为《废除“嫖宿幼女罪”倡议书》,时至今日,仍旧挂在女童保护的微博公众账号上。她们在不过千余字的行文中反复三次出现了“今天儿童节,我们用此行动纪念那些无名女童。”然后呼吁,“请把“嫖宿”这个肮脏字眼从孩子身上拿开!”
事实上,无论何时,一百名女记者的呐喊,都是件醒目的事儿。更何况,倡议书背后有看得见的八件校园性侵案和更多看不见的伤害。不过10多小时,转发量已经达到了12000条。
在倡议书发起后的一星期后,女童保护的官方微博对一条微博点了赞。“从某种意义上说,那辆被炸毁的公交车(注:厦门公交起火案),很像一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大家都在同一辆车里,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所以,永远不要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我。”
第一堂“防性侵课”:留守儿童多的地方,不要强调妈妈
9月4日到6日,女童保护项目在云南大理漾濞彝族自治县三所学校展开了全国首次试讲。授课人中,正有孙雪梅。
她们手中拿的,是自己撰写的教案。“我们的教案开始是自己制作的,当时主要是收集了一些材料汇合而成。后来,我们又找了不少诸如心理学专家、儿童性教育学专家,让他们给我们上课,完善内容,教授授课技巧,第一次上课的时候,这份教案已经修改的面目全非。”
但依旧发生了突发状况。“云南试讲的时候,学校里的留守儿童特别多,我们那时候没经验,第一次上课,不停提起受到侵害要告诉爸爸妈妈的话。讲着讲着,一个小姑娘就哭了出来,说是想爸妈了。我们特别内疚。”
自那以后,“在留守儿童多的地方,不要刻意强调爸爸妈妈,以免引起孩子情绪波动”成为培训时的重要一条。
此后的一年零四个月中,他们直接培训学生10387人,在北京、河北、河南、山东等十九个省市都开堂授课,越来越多的“经验”被加入到教案中。
“我们在强调熟人作案多的时候,也会强调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我们要准确告诉她们隐私部位的概念,并在现场演示的时候,要求男对男,女对女;最重要的是,我们所有的教师必须着装正常,因为作案者往往是普通人。”
时至今日,这份教案已经修改四十余次,成为不少学校现行使用的防性侵教案,而他们编辑的防性侵手册也印发了12万册。
纵然“忙的时候想撞墙,常常趁着半夜给孩子喂奶的时候回复咨询信息”,但孙雪梅仍旧习惯于这种状态。“很多人问我们为什么要选讲座这种方式,来教育孩子防范性侵,这也许是记者的职业特性,我们更想以一线落实的方式来进行。”
留守女童现状:60%的孩子没有接受过性教育
女童保护项目一开始,将授课的对象定位于农村女童。
“因为那时候觉得城里的父母监护到位,而农村的孩子,家长大多不在身边,老师对这方面知识比较匮乏,因此对留守儿童的关注更多。”
随着被邀请授课,跑过的地方越来越多,孙雪梅觉得并非这样。“我们的授课对象是所有的小学生,每次授课都有调查问卷,有60%的孩子没有接受过性教育。农村孩子只是比城里孩子在互动环节更加羞涩一些。”
最重要的是,保护儿童项目发现,孩子们需要这些防性侵课程。“效果比我想象得要好很多,每次授课的时候,窗户外都站满了人,有人会拉着手说,你讲得特别好,还会说,我们想讲,但不知道讲什么,他们往往会留下教材。”
“但问题是,我们能够外派讲课的老师,至今为止,一共只有十几个。这里面有律师,有全职主妇,都是慢慢加入到我们中间的。我们很欢迎有愿意一起做事的人加入。”
孙雪梅记忆最深的是黑龙江的王立东。“他是黑龙江的一名记者,开始是从微信上加上我的,我们俩聊了一阵,然后在今年六月份的时候,他突然来了北京,直接找到我家里。他比我们都大一些,无所谓收入,只想做志愿者,在北京接受过培训后,从今年九月份开学开始,他跟当地妇联合作,已经在黑龙江上了二十八堂课。”
这是孙雪梅最希望的发展方向,“我们毕竟都是有工作的人,我希望会是集中成片式的开展,与地方政府合作,我们培训老师,由教师回去落实,从而推动全国女童防性侵教育的进行。”
在结束采访的时候,记者聊到了他们九月份新录制的宣传曲《守护童年》。既是女人,又是女童母亲的孙雪梅说,“其实里面找来合唱的女孩子,都是我们这些女记者的孩子,我们觉得通过这样形式,更有意义吧。”
■链接
要告诉女童的五件事
□尹丛丛
1、内衣和内裤遮盖的地方一定不能碰。
一定要让小孩子知道,自己是有隐私部位的。例如告诉小朋友,游泳时泳衣遮盖住的部位,就是不能让人随便摸随便看的地方;遇到不好的感受要说出来,即使是亲人,也可以说不。
2、不仅要防范陌生人,还要防范熟人。
5月20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发起“儿童性侵害调查”显示,性侵案中8成为熟人作案,其中公职人员占45%,年龄超43岁者近7成。要让孩子知道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3、要有警惕心理。
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去;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的饮料和食品;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110;只要离开父母,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一起,联系方式等。
4、如果遭遇性侵,生命安全第一。
要告诉孩子,性侵时要拒绝,但也分人多和人少的情况。在人多的时候,可以大声呼救,在人少的时候,则以生命安全为重,伺机逃脱。另外,如果遭到侮辱或强暴,不要隐瞒,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洗澡、清洗衣物,要为警察留下证据。
5、即便遭遇性侵害,你们在爸爸妈妈眼中也永远可爱。
当性侵害事件发生后,为了避免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家长有义务告诉受害孩子,这不是他(她)的错;尊重并保护受害孩子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了解事实真相,鼓励受害孩子说出真话,并给予支持和安全感;安排受害孩子去医院检查,并接受心理辅导,保存好受害证据。
■延伸阅读
国外惩处性侵害儿童者的相关法律法规
美国《杰西卡法案》:终生佩戴GPS
如果成人对12周岁以下儿童实施性侵犯,一律重判至少25年有期徒刑或终生监禁,不得假释。释放后要终生佩戴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接受警方监管。目前,全美已有40多个州制定了本州的“杰西卡法”。
德国:14岁以下一概视为强奸
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即便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属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
日本:有偿性行为亦受罚
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韩国:化学阉割与电子镣铐
韩国国会2011年6月29日通过了“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者,为了防止重犯或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法案”,根据该法案,韩国将对性侵犯儿童的初犯和再犯者一律进行“化学阉割”。法国、瑞典、德国、丹麦、加拿大等国和美国几个州已经早先一步推行这种药物控制法。
韩国团体Roo'Ra成员高英旭因强暴未成年少女,曾被要求必须佩戴电子脚镣长达10年,法国曾启用电子镣铐监控恋童癖犯人。电子镣铐实际上是一个小芯片,它绑在犯人的脚踝上,随时向警察局的中央计算机发出信息,报告犯人当前所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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