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果:我眼中的赖昌星
如果不是加拿大华裔时事评论家丁果在听到风声后向加拿大移民部长求证,赖昌星前妻曾明娜早已回国的消息也许还要“沉默”下去。在加拿大华人社会中,丁果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公众人物,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他曾多次采访赖昌星,已经成为当前接触赖昌星“第一人”。
那么,在丁果眼中,流亡异国他乡的赖昌星又是怎样一个人呢?
他说他没有钱,你信吗?
我曾经在之前一篇采访文章的开头,写过这样一段话:我和远华走私案头号嫌疑犯赖昌星之间,只隔着一个玻璃桌,桌上是他倒的两杯清茶。
他还是招牌式地戴着一顶帽子,也是老一套地奉承我:“是你丁果,我才接受长时间访谈。”毕竟,赖昌星潜逃加拿大10年,我是目前“硕果仅存”的、只是从新闻媒体角度追踪采访他的记者。
当赖昌星给我倒茶的时候,我想像远华红极一时的时候,他在那座闻名遐迩,如今已经被拍卖掉的红楼里,被人簇拥着招待八方来宾,哪里用得着像如今这般谦恭地给我让座倒茶?
赖昌星的一个朋友,也是曾经投资界呼风唤雨的大亨,对我说,赖昌星这个人读书不多,悟性却很高。这样的评价,或许在江湖上有一定的道理,但讽刺的是,赖昌星的存亡,目前则端赖加拿大死板而不无是处的体制规范,赖昌星的江湖气派不上任何用场,所以他的诉说,都是“政治正确”的体制内用语。
赖昌星确实没有文化,但他远远比许多文化人知道如何对付媒体,如何对付采访,知道什么样的表达,可以上媒体的头条,让舆论来为自己“漂白”。
这不是悟性,而是一种冒险家在经历危险时保护自己的本能,他有“卓越”的本能反应,这或许是他发迹的一个原因。
他说他没有钱,你信吗?在采访中,他也发生了矛盾,不过,我不必去争论,读者一猜就清楚。
他说,他最钟意地瓜稀饭咸鱼,我相信。但这不是他刻意保持发迹前的“农家本色”,也不同于李嘉诚吃三明治,而是他固执性格的体现。赖昌星绝对是好吃之人,他现在的一个家中,放着多口大锅,烹饪不停,招待八方来客,用一个朋友的话说: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门下食客三百,陪他消磨无聊的时光,而这并不犯法。
他会挣扎,但是他也会认命
远华案在国内已经“盖棺论定”,但主犯赖昌星仍然在逃。他选择的不是某个天涯海角的南美小岛,也不是独霸全球的美国,而是被某些媒体誉为“犯罪者天堂”的加拿大。
赖昌星对他出逃地的选择,还是“颇感得意”。他觉得自己的眼光,比已从美国引渡回国的著名银行贪官余振东高明许多。美国没有保护余振东,而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打了十年的官司。虽然不时要到牢里待着,但基本上还可以吃香喝辣。
不过,号称“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赖昌星本人,和我一起喝茶时,仍然是有些心虚的。丝毫看不出当年远华案发时,他调动三千万人民币企图进京搞定专案组负责人的那种狂妄。说来可笑,他在温哥华请喝茶时,竟然装穷说“这是朋友买的单”。
他会挣扎,但是他也会认命。因为他也说过从人生角度讲,他也风光过,也低落过,什么都经历过,意思就是生活的酸甜苦辣他都尝过了。那么这种想法,可以作两种解释。一种解释就是诉讼这件事,他还是会“扛”到底,有一点希望就要上诉。另外一种解释就是,哪一天和国内达成协商,这也不是不可能。
中加媒体的盲点
不过,对于这场中加两国都关注的重要官司,两国的媒体居然都在报道中出现巨大的失误,影响中加双方的对话沟通,以及政府制定相关的决策。
中国媒体的盲点在于,他们以国内思维认为,一个已由中方认定的罪犯,能够躲在加拿大逍遥法外,那一定是加拿大政府故意留人不放。其实,这真的有点冤枉了加拿大政府。这些年来,尽管加拿大换了一届政府,但不管是前自由党政府,还是现保守党政府,他们都竭力希望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中国媒体更大的盲点是,他们无法理解,在加拿大这个司法独立的国家,政府对法院是“无可奈何”的,甚至还要受其制约。而加拿大的法官,常常也以跟政府作对而赢得“铁面无私”的“声誉”。如果按照政府检察官的意图定罪量刑,好像就很没有“面子”。
同样,对赖昌星案,加拿大媒体在报道时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赖昌星案在加拿大绝对是高曝光率的案子,而加拿大媒体对所谓“走私逃税”的罪行并不十分在意,也不主张采取重判甚至死刑的惩罚,而赖昌星的律师每次法庭聆讯,都会让赖发出“坚信加国司法”、“要在加拿大当农夫”之类的言论,成为媒体的大标题,博取公众同情,成为影响法庭的无形压力。
因此,对在加拿大法庭作证的中方人员而言,除了提出符合加拿大司法程序的犯罪证据外,还必须向法庭以及加拿大的媒体说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赖昌星等人的犯罪后果,对社会民生的重大负面影响是什么,为什么必须加以遏制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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