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独家专访——我为什么要状告邓婕
2008年11月13日,重庆市黄正玉老人将三鹿集团及其奶粉代言明星邓婕告上法庭,向三鹿索赔产品双倍赔偿金120元、百余元治疗费和1万元精神抚慰金,同时还要求邓婕退还代言费,然后向她和公众道歉。如今四个多月过去了,案情的进展如何?老人为什么要状告邓婕?3月24日,本刊记者采访了黄正玉的儿子兼代理律师况力彬。
“她看到袋子上邓婕的照片还能多喝一杯呢”
四个多月过去了,况力彬依然没有得到那个叫邓婕的人的满意答复。
唯一的答复还是那样冰冷:不道歉、不退代言费、不庭外和解,“一切听从法庭判决”。“不能要求明星为某一个阶段的代言背上一辈子的责任”。即便是一句冰冷生硬的说辞,也是由她的经纪人转述,这更深深地刺痛了况力彬的心,并让这个年过半百的男人感觉自己“要出离愤怒了”。
2008年11月,况力彬终于决定要把母亲黄正玉的明星偶像——邓婕告上法庭。
事情还要从2007年说起。这一年,邓婕通过电视荧屏上的几部古装剧在中国百姓间大红大紫,75岁的黄老太对她更是“喜爱有加”,自称邓婕的“老粉丝”,甚至对她演出的电视剧如数家珍。“这不是‘铁齿铜牙纪晓岚’的媳妇邓婕吗!”每当看到邓婕手捧“让人放心、我信赖”的三鹿奶粉出现在电视广告中,正在吃饭的老太太就会放下筷子拍手应和,充满童趣。
况力彬常常为自己母亲的健康快乐而欣慰。“父亲在2004年就去世了,母亲也没有什么爱好,就是比较喜欢看电视,什么节目都看,广告也爱看。”出于母亲对明星的喜爱,而且况力彬也认为“大明星做的广告,产品应该不错”,他经常从超市购买三鹿奶粉孝敬母亲。“她看到袋子上邓婕的照片还能多喝一杯呢。”
2007年11月27日,山城重庆云雾缭绕寒气逼人。家住重庆市南岸区海峡路的况力彬像往常一样,步行到棉花街家乐福超市,购买了2袋三鹿老年高钙奶粉、1袋中老年奶粉。每天的早上和晚上,黄老太太都会喝一杯用三鹿奶粉冲制而成的牛奶。
29日清晨,况力彬端着刚冲好的牛奶来到母亲房间,发现老人脸色发白、四肢无力地瘫在床头,这一幕让况力彬惊呆在原地。等缓过神,心急如焚的他把老人送到医院治疗。
联想到这两天的饮食没有变化,老太太怀疑喝的三鹿奶粉是劣质奶粉。“万一出点问题可怎么办,我这不是害我母亲吗!”想起当时的情景,况力彬仍然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相信邓婕,我绝不可能买三鹿”
从此,况力彬与三鹿结下梁子。2007年12月24日,况力彬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然而八天后,也就是2008年元旦,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四名自称三鹿公司工作人员的陌生人来到况力彬家里。他们态度和蔼满脸和气,拎着水果和750元慰问金,告诉黄正玉三鹿公司的产品在质量方面没有一点问题,老太太和儿子况力彬受宠若惊,觉得“来的工作人员蛮热情,态度也很好”,遂决定撤诉。
这样的好感一直持续到9月份,直到三鹿集团在三聚氰胺的吞噬下成为众矢之的,维系多时的好感终于像一个彩色的肥皂泡破灭了,邓婕的笑脸在况力彬的心中也开始变得扭曲狰狞。他甚至认为那次“温情的慰问”也是三鹿公司的一个圈套。
“我被他们骗了。”黄老太太说。
2008年11月13日,坐在重庆市渝中区法院的况力彬百感交集。这是他第二次在同一家法院起诉同一家公司,唯一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多了一位被告——邓婕。
“明星只顾收取代言费赚钱,根本不把老人、孩子的生命放在眼里,公然说含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是‘我信赖’的产品,违背做人的起码道德,应该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况力彬在起诉书中如此尖锐地写道。“如果不是相信了邓婕在广告中所说名牌产品、让人放心的话,我可能不会购买三鹿的产品。”他告诉《齐鲁周刊》记者,言语中满是怨愤。
易中天、康师傅、邓婕,一个也不饶恕
“打这种官司就是要争口气,为老人讨个说法。要是他们态度好,我们也有可能撤诉。”况力彬似乎很看重对方的态度,然而邓婕或许没有领会到这一点。
她根本不会参加庭审,或者不屑。
据《齐鲁周刊》记者了解,他是法院的常客。
2008年1月2日,接受三鹿公司登门慰问之后的第二天,况力彬又坐在了状告易中天的法庭上。他认为易中天的《品三国》有34处错误,误导了消费者。“我要维护读者的合法权益。”9月16日,况力彬指责康师傅矿泉水广告造假,在重庆江北法院起诉代理生产康师傅矿泉水的顶津食品公司,并索赔4000余元。
所以,况力彬在把邓婕告上法庭之前,“炒作大王”的头衔就已经扣在了他的头上,他似乎也从不在乎这顶帽子的轻重。“我的目的不是炒作,只是希望明星能给自己的母亲和广大食用奶粉的消费者一个交代。”
提起黄正玉老人现在的状况,况力彬言语中充满伤感。“我母亲现在的身体仍然特别虚弱,很少出来散步,电视也不常看了。”最后,况力彬语调坚定地告诉《齐鲁周刊》记者,“邓婕不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坚决不会撤诉!”
而邓婕会参加下次庭审吗,会接他的招儿吗?或许真如况力彬所说“一切尽在下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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